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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选民登记公告

来源:桂阳县选举委员会 编辑:李维坤 2021-07-15 1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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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按照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分别决定,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8月23日(农历辛丑年七月十六日),现将选民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日。

二、选民登记对象:凡有桂阳县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的,2021年8月23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权参加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

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在现居住地居住期满一年以上,凭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或者居住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对于已经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

三、选民登记地点:凡属于上述登记对象的公民,都应在规定的选民登记时间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以及相关证明,到所在选区或选民小组设立的登记地点进行选民登记。

四、选民名单公布:选民名单确认后,将于2021年8月3日(农历辛丑年六月二十五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的,应立即向本选区或选民小组反映,依法予以纠正,并再行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桂阳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来源:桂阳县选举委员会

编辑:李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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