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9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治国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林军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史劲松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
罗敏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石武同志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晓梅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贺龙跃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彭林军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史劲松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赵怀宇同志的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赵怀宇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石武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鹿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新桂阳
编辑:刘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