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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嘉禾、资兴、宜章相继发现阳性,轨迹公布!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2022-11-14 09: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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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我市桂阳县、嘉禾县、资兴市、宜章县相继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桂阳县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彭某,男,14岁,11月11日晚从郑州站乘坐Z501于12日抵达郴州火车站,11月13日2:28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彭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

23:56从郑州站乘坐Z501(16车04号中铺)返回郴州,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月12日

11:40抵达郴州火车站,落地检为阴性。

12:20从郴州火车站闭环转运到桂阳舂陵江分院。

15:00在舂陵江分院进行核酸采样。

16:52左右乘专车从采样点到桂阳县中国石化龙潭加油站(八字塘旁)下车,等待8分钟后,搭乘摩的到汽车北站公交车站。

17:11进站后在自动售票机购票。

17:20搭乘桂阳-莲塘公交车(湘L16778D)下莲塘镇。

18:40左右到莲塘镇下车,随后搭乘摩托车返回东流村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9:00回到家后在家吃晚饭,之后无外出。

11月13日

3:37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桂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5-442206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嘉禾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王某某,男,14岁,11月12日从郑州乘坐G337次列车,于11月12日晚抵达郴州后闭环转运至嘉禾县集中隔离点。13日凌晨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经核查,感染者王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2日

13:53从郑州东站乘坐G337次列车12车厢07C座到达郴州。自述中途未上卫生间,未到其他车厢停留,全程佩戴口罩。

19:01抵达高铁郴州西站,从外省入郴通道进入,登记信息并临时隔离。

21:20乘坐郴州闭环转运专车入嘉。

22:18 闭环转运到达嘉禾县集中隔离点,全程佩戴口罩。

请19:00至21:20期间在高铁郴州西站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嘉禾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6627501、19967525912)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资兴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外省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袁某某,男,11月11日从郑州乘坐G545次列车,于11月11日晚抵达郴州后闭环转运至资兴市集中隔离点。当日晚上核酸检测阴性,12日核酸检测阴性。13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经流调,感染者袁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

16:52 从郑州东站乘坐G545次列车6车厢13F座前往郴州西站,全程佩戴口罩。

22:19 抵达郴州西站,经专用通道出站后,闭环转运至资兴市集中隔离点。

宜章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外省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谭某,男,11岁。11月10日晚从郑州市登封市包车返宜,于11月11日抵达宜章县天塘镇,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1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9:40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核查,感染者谭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0日

23:00在登封市焦唐高速收费站乘包车(湘L.B348T)转许广高速返回宜章。

11月11日

13:40抵达许广高速迎春收费站。

14:20到达天塘镇天塘村朋友外婆家中,在单独房间休息未外出。

16:10被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宜章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372282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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