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会议上, 我县被评为“湖南省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县”,这也是郴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2010年我县散装水泥使用量达13.6万吨,散装率达到33%。节约了木材0.4488万立方米,水20.4万立方米,电力97.92万千瓦时,包装费652.8万元。
近年来,我县致力于散装水泥发展,规范建筑市场,开创了散装水泥发展的新局面。为了适应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新形势,我县调整水泥工业结构,淘汰了3家落后立窑水泥企业,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培育了宏升商品混凝土、耀华商品混凝土、南方水泥等骨干企业,大幅提高了水泥“散发”能力。去年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达30万立方米,散装水泥13.6万吨。
我县以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散装水泥政策法规,让政策进机关、企业、市场和百姓家,使广大群众更进一步增强散装意识,营造了“发散”、“推散”、“用散”的良好氛围。并凭借城镇化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建设东风,发展散装、限制袋装,大力培育散装水泥市场。规定县级以上重点工程一律使用散装水泥,县城和乡镇建设严格执行袋装水泥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工程项目散装水泥执法检查,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散装水泥市场和商品混凝土市场。去年征收专项基金52万元,对2家建设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推散、发散”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侯体俊 邓国军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