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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一电子厂被罚1.5万元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邓梦阳 胡旋 编辑:陈祎 2011-12-02 1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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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下旬,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童工家属的举报,对该县永骏电子厂涉嫌违法招用5名童工的行为进行查处。目前,该县人社局已对永骏电子厂老板陈拥军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所有童工转交其父母带回原籍。

  据悉,该厂位于五里桥小学左侧一居民房内。今年5月底,该厂违法招用童工王某在厂里一直工作到8月底,其在工厂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压伤手指。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厂还涉嫌违法招用了史某、彭某等4名未满16岁的童工。

  根据国务院364号令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桂阳县人社局向老板陈拥军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立即结算工资并将童工转交其父母带回原籍,支付童工回家所需的路费,并立即将受伤童工送到医院治疗,承担童工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和生活费。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项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人民币1.5万元。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邓梦阳 胡旋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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