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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功化解一起因修路引起的跨市边界纠纷

作者:王世美 罗雅丹 曹云坛 编辑:陈祎 2012-02-24 17: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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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3日下午,在四里乡司法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维修四里乡社溪村小I型芦山水库工程队与永州市新田县莲花乡社门口行政村的鹅公井村签订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因修路引起的跨市边界纠纷成功化解。

  2011年11月,四里乡社溪村小I型芦山水库出现问题,请一工程队进行维修,为运输沙料,工程队修建一条简易的小路,该条路正好穿过永州市新田县莲花乡社门口行政村的廖家村和鹅公井村的山地。廖家村村民发现该条新修的小路后,立即找到工程队讨说法,认为工程队未经同意,私自在他们的地界上修路。11月中旬,几经协商,工程队补偿廖家村2800元后,修建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当时,鹅公井村无人提出异议。

  2012年春节前后,鹅公井村在外务工的村民纷纷回家过年,议及此事,气愤不已,认为在家的村民们维权意识过于淡薄,廖家村通过协商都争取到补偿款,同样这条路也经过鹅公井村,为何没有任何补偿,难道鹅公井村的人好欺负?群情愤慨,村民纷纷跑到工地上阻工,要求赔偿;而工程队人员认为已给予廖家村赔偿,当时鹅公井村的人并未提出补偿,现在又来闹事,于理不合。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得不到说法的鹅公井村民多次到工地上阻工,几次双方都差点发生激烈冲突。一场因修路引起的跨市边界纠纷即将激化。

    四里乡司法工作人员立即出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同时与永州市莲花乡政府联系,借助他们的力量共同调解纠纷。通过调查,司法工作人员了解到,修建的这条简易小路确实占用了鹅公井村的地界,但此条路的修建也方便了村民的出入和商品的运输;并且,四里乡与莲花乡一向是友好睦邻,多年来甚少发生边界纠纷,更有通婚联嫁的习俗。掌握到这些有利信息后,四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不厌其烦地与双方摆事实、讲道理,一方面找到两地通婚联嫁的亲属做工作。永州市莲花乡政府工作人员也积极配合调解。几经商榷,工程队与鹅公井村民代表终于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工程队一次性补偿鹅公井村4000元,在鹅公井山地上修一条200米长的简易路运输材料,村民保证不再阻工。

作者:王世美 罗雅丹 曹云坛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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