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的建设。2、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管理。
二、建筑扬尘控制达标工作
大力开展建筑扬尘综合整治。严格把好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对新建项目及有渣土、散装材料运输作业的项目发放文件、标准图集,跟踪督促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有效规范渣土外运车辆封闭及出场冲洗平台建立及规范使用,确保县城区域在建工地做到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基本硬化。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夜间施工,对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防噪声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货物运输扬尘、道路扬尘、散体物料堆放扬尘等,确保城区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含量达标。
责任单位工作:
一、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纳入城乡建设开发利用和城市发展规划。
二、城市噪声达标工作
在制定和审批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负责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1、负责协助县环保局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对抢修、抢险作业或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其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建筑施工作业出具证明。
3、负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向附近居民公告需要连续作业的夜间时间,证明机关、批准机关。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工作
负责督促落实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完善县城区市政管网配套。负责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负责督促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四、全县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标工作
按时上报数据配合统计局完成全县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标工作。
五、清洁能源使用率达标工作
1、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
六、城区交通噪声整治达标工作
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施工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落实对驾驶人进行禁鸣教育,落实在县城区内行驶时严格遵守禁鸣标志等控制交通噪声措施。
七、全县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达标工作
八、城区绿化覆盖率达标工作
九、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标工作
负责落实所辖城区街景美化工作,要求建(构)筑物立面、屋顶、阳台的美观、大方、卫生、整洁,无残垣断壁;负责落实市城区管线的规划管理,在各类规划审批时不再批准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已有架空管线应要求逐步改造入地或采取隐蔽措施;负责督促落实各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负责督促落实所管辖的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桂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实施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