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7日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加大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力度,确保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期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达到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强度逐年下降的考核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负责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约谈减排不力的相关责任人。
(二)环保局: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督促检查,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分解减排任务,落实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提升水泥、冶炼等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制定并落实造纸、氮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制革、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环境统计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落实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四)发改局:积极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制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立各类产业园区。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资”项目,严控增加大量废水、废气排放的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确限制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五)经科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关停计划,依法取缔关闭砖厂、大理石加工等小建材和藕煤加工等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和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做好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工作。
(六)统计局:及时提供全市企业工业增加值、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减排相关指标法定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污染物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将污染物减排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预警监控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强力推进减排工作。推行排污权交易政策,切实把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控制好新增量。新建工业项目要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根据总量指标替代方案实施排污权交易,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物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来源、平衡方案、排污权交易落实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严禁新上建设项目突破总量控制指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限制“两高一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对列入国家、省目标责任书的重点项目实施公告,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月调度、季督办、年考核”,确保所有目标责任书项目现场督办到位、建设到位。
(四)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监管。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财政要加大对减排重点工程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重点减排工程按期完成。加强对已形成减排能力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督察和减排核查力度,切实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现治污成效、改善环境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减排意识。加强污染物减排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县污染物减排管理能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定期在媒体通报污染减排进展情况,推广污染减排先进经验,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污染减排的监督作用,增强全民减排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