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编辑:陈祎 2017-08-30 13:10:44
—分享—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现将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工程

项目概况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建设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工程,项目采用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以废铅酸蓄电池为原料,经过废铅酸蓄电池的拆解、铅膏预脱硫、铅膏熔炼、粗铅精炼以及合金化等工序生产精铅、合金铅等,年产精铅71176.08t,铅锑合金39658.23t,实现铅的再生。

项目废铅酸蓄电池拆解采用自动化的拆解设备,铅膏熔炼采用富氧侧吹炉。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气排放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粉尘、Pb、硫酸雾等,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55985.44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额183906.56万元。

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波波天下城15

人:孙工   

   话:18229902423  

电子邮箱:819898492@qq.com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总

联系电话:13502619149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车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对硫酸雾进行处理;熔炼废气采用余热利用+烟道水冷+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双碱法喷淋塔处理,各废气经处理后均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中和+絮凝沉淀+砂滤+炭滤,经处理后出水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标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各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机械设备上配置减震装置,并在建筑上采取隔声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分类处置各种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以废铅酸蓄电池为原料,经过废铅酸蓄电池预处理、铅膏预脱硫、粗炼、精炼以及合金化等工序生产生产精铅、铅锑合金,并副产无水硫酸钠、塑料,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也符合桂阳县城市总体规划、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规划的要求。厂址建厂条件较好,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周边最近敏感点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且拟建工程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和废水的达标排放,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环境风险可以降到较低水平。因此,拟建工程的建设能够满足国家、湖南省、郴州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现有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地域、职业、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受影响程度等因素,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建设项目周边的村干部及村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土地、水利部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对本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要事项:直接参与人员及有关公众,都有权知道、了解信息,知晓环评结论,按照本公告提出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看法和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解释和答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中请写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环评报告查阅

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0830

编辑:陈祎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桂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