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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棚户区改造 宣传手册

编辑:陈祎 2017-11-07 17: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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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 棚户区改造的概念

  2. 棚户区改造征拆主体

  3.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好处

  4.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5.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后,是否可以在原居住地就学

  6. 棚户区改造资金如何保障

  7. 哪些范围可列入房屋征收

  8. 评估机构如何对房屋进行评估

  9. 未经登记建筑如何认定

  10. 如何进行产权调换

  11. 装饰装修如何补偿

  12. 被征收房屋不足50平方米的如何补偿

  13.被征收房屋面积、结构、使用性质怎么认定

  14.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

  15.棚户区改造项目报批原则

  16.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方式政策时限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惠民生的重点,稳增长的支点,提品质的关键点;

  棚户区改造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让利于民、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升温,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打好棚改项目推进攻坚战!

  1.棚户区改造的概念

  棚户区是指结构简易、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简陋的住宅区域。

  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建制镇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活环境的行为。零星棚户房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棚户区改造必须在被征收人自愿的基础上达到90%以上才进行实施,否则不予启动。

  2.棚户区改造征拆主体

  棚改征拆主体:桂阳县人民政府;

  棚改征拆部门:县房产局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责任主体:县房产局、县国土局、县城投公司、街道办及乡镇政府。

  具体实施主体为各项目业主和各街道、社区和村组。

  3.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好处

  一是缩短过渡期。因为建设安置房一般要两到三年时间,通过货币化的补偿安置可以马上让棚改户购买新建房及二手房住到新的房子里去,免受过渡之苦。二是增加了自主选择的余地。棚户区居民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喜欢满意的地点安家。三是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享受的奖励补助资金多些。

  4.什么是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安置是在改造过程中遵循“等值交换”的原则,以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货币补偿,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政策支持。

  5.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后,是否可以在原居住地就学

  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被征收人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区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也可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商品住房所在片区,办理户口迁入和按规定办理子女转学、入学等手续。

  6.棚户区改造资金如何保障

  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资金以国家开发银行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为主,以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辅,适度稳妥引进民间资本参与。

  7.哪些范围可列入房屋征收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8.评估机构如何对房屋进行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参照本地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格,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来进行评估。

  9.未经登记建筑如何认定

  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县房屋征收部门、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城管和行政执法、房产等部门组成的联席工作会议,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以及其他存在争议地区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10.如何进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具体按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执行。

  11.装饰装修如何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补偿由项目实施主体与被征收人协商给予补偿;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确定补偿金额。

  12.被征收房屋不足50平方米的如何补偿

  被征收房屋属于住宅类别,被征收人在本县范围内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足50平方米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权不分开计算,将被征收人在同一城区范围内的其他产权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补足50平方米给予补偿。补足部分建筑面积不享受奖励政策,不计算装饰装修、搬迁费等其他补偿。

  13.被征收房屋面积、结构、使用性质怎么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使用性质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被征收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房屋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14.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

  同等面积买得起,简易装修后住得起,适当留有余地。

  15.棚户区改造项目报批原则

  县城重点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实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已被全部征收或因规划原因无法再进行宅基地安置的城中村,经住建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勘测确需改造,且被征收、拆迁人自愿改造意愿达到90%以上,再报县政府批准,方可向省、市申报;

  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征求改造范围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比例原则上应当达到90%以上,并由项目实施主体核实认可,再报县政府同意,方可向省住建厅审批。

  16.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方式政策时限

  从2015年开始,预计到2020年止。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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