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6月22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九项规定精神情况
主要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接待、违规公款吃喝和中餐饮酒情况、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涉赌酒(醉)驾等行为。
(二)开展纠“四风”和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情况
重点检查“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查处公职人员到隐蔽场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上班纪律、工作作风及值班备勤、应急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上班纪律、工作作风情况,包括考勤、签到、规范请销假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值班值守情况,查处浮、散、庸、懒、拖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对照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情况在6月19日前报县作风办(填报表格样式与五一期间的表格相同)。
2.专项检查。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要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公安部门要对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加强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并移送涉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及“私车公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县作风办。
3.联合抽查。县纪委、县作风办牵头,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抽查,采取抽签的方式,抽查城区3个饭馆酒楼、3个农(山)庄、2个乡镇(街道)、3个县直机关单位进行明查暗访。
四、人员安排
督查活动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许治国总调度,县纪委常委徐斌统筹,人员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自查。各单位要严防死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盯紧看牢,坚决杜绝作风陋习和“四风”问题反弹。
2.严肃纪律。参加督查抽查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密,除带队负责人外,督查抽查人员必须关闭手机。
3.严守规矩。督查抽查人员务必服从调度,真实客观公正记录督查抽查情况,不得删剪督查抽查视频或内容。
桂阳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