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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市场管理和供应组关于餐饮业复工复商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陈祎 2020-03-18 14: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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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推进全县餐饮门店复工复商,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我县餐饮业复工复商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餐饮业复工复商

  我县是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按照当前中央省市分区分级防控和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商的有关要求,全县餐饮门店均可开门营业,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商,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监管部门要及时上门督促指导,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商两不误、两促进。

  二、切实抓好餐饮业疫情防控

  餐饮业主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场所清洗消毒、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强化经营服务防控措施,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疫情解除前不得承接宴席、会议及活动等群体性聚餐;

  (二)避免人员聚集。餐厅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或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包房(包厢)需保持良好通风,不得拼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引导通过外卖服务、自提服务分流顾客,采用扫码点单、扫码支付的方式防止人员聚集;

  (三)确保用餐安全。实行分餐制,或提供双筷位勺、公筷公勺餐具;

  (四)建立顾客可追溯制度。顾客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对未佩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进行劝阻。每桌至少要求一名顾客出示身份证明,做好记录,以备查验、跟踪;

  (五)加强就餐场所安保工作,保存好监控音像资料,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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