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创业典型的通知

来源:新桂阳 作者: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李维坤 2021-05-20 16:33:56
—分享—

县内各创业实体:

为充分发挥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助推我县创新创业热潮,实现倍增效果,根据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郴州市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命名

本次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命名为“福城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创业典型授予“福城创业之星”称号

二、评选范围

在桂阳县范围内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含农村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

三、申报条件

(一)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有社会责任感,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

3.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注册时间在2016年6月1日以后至2020年5月31日止)。退捕渔民创业时间要求注册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

4.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

5.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3人以上(参照郴人社发〔2019〕71号规定)。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个体工商户,可优先评选。

(二)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有社会责任感,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3.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注册时间在2016年6月1日以后至2020年5月31日止)。退捕渔民创业时间要求注册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

4.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

5.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25人以上(参照郴人社发〔2019〕71号规定)。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公开申报。对符合创业典型申报条件的,可于2021年5月7日-5月28日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地址:县就业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735-4446568),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套):

1.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1000字以内);

2.《郴州市2021年创业典型申报评选表》(附件1)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的证明材料;

3.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

(二)择优推荐。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申报对象进行身份确认,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按《郴州市2021年创业典型申报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评分,择优推荐上报。

(三)量化评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严格依据创业典型评选的申报条件,坚持同一尺度标准和公开公正原则,对县市区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择优评定27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24名农民工(含农村贫困劳动力)创业典型、26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典型、11名退役军人创业典型、7名退捕渔民创业典型和5名残疾人创业典型。退捕渔民和残疾人创业典型评选如果出现按申报条件达不到评选要求而导致指标出现结余,经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相应条件;放宽条件后仍达不到的,经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评选指标可调剂使用。

(四)上网公示。对拟入选的100名创业典型,在《郴州日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市内相关媒体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公平公认。

(五)奖补激励。对入选的创业典型授予“福城创业之星”称号,并给予每人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所需资金从中、省补助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郴州市2021年创业典型申报评选表

2.郴州市2021年创业典型评分细则

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7日








来源:新桂阳

作者: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李维坤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桂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