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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编辑:刘艳萍 2021-08-05 18: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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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我省多地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落实防控措施。即日起,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或与公布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相同行动轨迹的,必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报告或直接拨打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电话:0735-4422066,“红、黄码”人员不主动报告、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管重点场所和活动。8月6日起,影院、剧院暂停营业;网吧、KTV、游泳馆、室内健身房、洗浴场所暂停营业或休馆;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馆暂停营业;对营业性书吧、书店和各类市场等实行限流制度,控制人员密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举措;各类麻将馆、棋牌室暂时关闭;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外出考察及培训,含幼儿园托管班、中小学暑托班、高三自习班、复读学校补习班、培训机构各类培训及考试等;其他密闭性营业场所原则上也要暂停营业。酒店等餐饮企业暂停举办各类酒席、农村流动酒席一律取消。

三、强化人员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即日起,在桂人员非必要不离郴,公职人员暂行取消集中休年假并带头执行非必要不得离桂要求;暑期学生非特殊原因不得外出,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监测,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重点人群、重点行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广大群众在药店、诊所等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等四类药品时一律实名登记,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流行病学史、症状和体征问询及回访等工作。

五、接种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18周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居民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接种疫苗。8月1日起,在全县先后启动15-17岁和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前往就近接种点,有序接种疫苗。对于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也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六、严防输入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对入(返)桂人员的健康管理作如下提示:从8月6日零时起,来自高风险地区、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红码的入(返)桂人员,一律落实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入(返)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湖南省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绿码的可有序通行;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为黄码的,按疫情防控要求闭环管控。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桂人员,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黄码的,按疫情防控要求闭环管控;湖南省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为绿码的可自由通行。

全县所有入桂通道疫情咨询服务点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8月6日之前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湖南省健康码或国务院行程卡为红黄码入(返)桂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并及时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予理解。

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来源:桂阳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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