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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供水成本监审和东江引水工程成本测算报告

来源:桂阳县发改局 编辑:刘艳萍 2021-08-30 16: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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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8年至2020年供水成本监审

和东江引水工程成本测算报告

一、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供水成本监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根据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申请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批示,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10〕1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于2021年5月24日起,委派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该公司2018-2020年度的供水成本进行了调查和监审。

3、审核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调查审核的主要内容为该公司2018、2019、2020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供水成本情况。

4、企业基本情况: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始成立于1982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4652.86万元,主要担负县城区供水任

务。公司下辖水厂2个,设计日供水能力9.5万吨,实际日供水能力6.9万吨。公司现有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在职123人(劳务派遣16人),制水环节30人,输配环节14人,销售服务58人,管理人员21人。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3528.09万元,负债9284.71万元,净资产14243.38万元。依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利润按企业净资产乘以净资产利润率确定,经审核,公司2018-2020年三年年平均资产为21478.17万元,平均负债7086.32万元,平均净资产14391.85万元。公司2018-2020年三年年平均供水总量2529.99万吨,销售水量1620.56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1406.06万吨、占比86.76%,非居民用水207.41万吨、占比12.80%,特种行业用水7.09万吨、占比0.44%),产销差率 35.77%。核定三年年平均管网漏损率24.25%。

根据(桂价[2015]26号)文件规定,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目前执行的水价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84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2.76元/吨、特种行业用水7.36元/吨。

5、审核时间:2021年5月24日——6月30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1、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7号令);

(4)《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号);

(5)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21〕131号)。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4)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号);

(5)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成本监审核定标准(试行)》(湘发改价调〔2014〕980号);

(6)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939号)。

3、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依据

(1)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成本费用明细表及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

(2)固定资产原值明细表;

(3)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年供水定价成本申报表;

(4)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三个年度各类水量统计表;

(5)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人员及工资明细表;

(6)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建未结转固定资产明细表(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7)其他相关资料。

4、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供水企业成本项目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三大项目构成。其中,制水成本由制水环节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原水费、原材料费、动力费、修理费和其他制水费用构成;输配成本由输配环节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动力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管网检测费、水质检测费和其他输配费用构成;期间费用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包括: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代收手续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利息支出等。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1、通知被审单位按照规定及时提交有关成本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成本监审要求规定提供成本核算相关政策、合同协议以及其他与成本相关的资料。

2、桂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被审项目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核实程序。

3、桂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监审人员开展实地成本监审工作。核实被审单位与成本有关各类合同、票据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被审核项目单位的意见。

4、根据被审核项目单位意见和会审结果对成本数据进行调整后,通知被审核项目单位。送相关方面征求意见后,根据被审单位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后,出具正式成本监审测算报告,送达被审单位并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成本数据的调整及理由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成本监审共核减成本费用:2018年核减724456.19元、2019年核减380518.80元、2020年核减266105.70元。具体核减成本数据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费:三年共核减 1336089.89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2613号文件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附表2)。

2、业务招待费:三年共核减34990.8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2613号文件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附表3)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核定,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2020年核定年均供水总量为1916.45万吨,年平均核定管网漏损率为24.25%,年平均供水成本为3574.72万元,不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1.87元/吨。

二、东江引水工程成本测算情况

1、按照原《关于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桂阳段)供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1月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在市政府818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桂阳段)供水有关问题,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一、关于供水趸售价格和引水二期工程建设付款方式的问题。郴电国际趸给桂阳县的水价(不含附征的相关税费和基金)以及郴电国际和桂阳县政府承担工程建设款比例和桂阳县支付工程建设款付款方式,按市委、市政府原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即目前商定价格为每吨0.85元。确定趸售水价的有关依据和手续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按程序完善到位。

根据会议纪要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从郴电国际的趸售水价为0.85元/吨(不含附征的相关税费和基金)执行,具体水价收费以实际结算依据为准。现与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源水费结算0.195元/吨,实际增加水价成本0.655元/吨。(附件8)

2、为无缝对接东江引水入桂工程,公司投资加大县城区配套管网工程建设。2020年度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项目和决算尚未审计工程,包括①桂阳县骏马大道管道安装及附属工程建设,合同协议工程费用448.48万元(包含:桂阳县财政投资100万元整)、②桂阳县东江引水城内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供水管网建设7公里及泵站建设、合同协议工程费用3024.53万元(包含:桂阳县财政投资1000万元整)、③桂阳县东江引水城内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管道1005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合同协议工程费用263.43万元、④自来水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楼改造装修工程合同协议工程费用131.69万元,以上合同协议工程总费用为3868.12万元,(其中:管网合同协议工程费3736.43万元,自来水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楼改造装修工程合同协议工程费131.69万元)。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文件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管网工程建设按30年的折旧年限,生产用房按35年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各为5%,其供水管网(减去桂阳县财政投资建设的1100万元)后,按2636.43万元每年计提管网年折旧费为83.49万元,生产用房每年计提年折旧费3.57万元,合计87.06万元;按照每年1%计提固定资产修缮基金为38.68万元,年总费用为125.74万元,核定三年年平均供水总量为1916.45万吨,不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0.066元/吨。(附件6)

3、东江引水入桂后,因桂阳县县城区供水水源,供水方式发生了变化,故需对城区部分加压泵站进行适当改造,以满足供水要求。桂阳县城区供水分四大块,分别为:一、新建3#调节池供水泵站,主要供水区域为城北片区;二、原二水厂主要供水区域为城南片区(包括宝山一体泵站向宝山和环西渠高位区供水,家具智造产业园区供水);三、原三水厂主要供水区域为锰矿工业园区;四、黄沙坪供水泵站供水区域为黄沙坪片区。供水泵站机组设备设置情况:①3#调节池供水泵站,机组三台,每台功率220kw,负荷运转为两用一备,机组正常运转每天耗电10560kw.h,全年预计耗电量为385.44万度。②宝山泵站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三水厂提水泵站,机组三台,每台功率250kw,负荷运转为两备一用,单台机组正常运转每天耗电6000kw.h,全年预计耗电量219万度;二是一体供水泵站,机组三台,每台功率75kw,负荷运转为一备两用,单台机组正常运转每天耗电3600kw.h,全年耗电量131.4万度。③迎熏广场供水泵站,共四台机组,每台功率22kw,负荷运转为三用一备,机组运转每天耗电1584kw.h,全年预计耗电量57.816万度。④黄沙坪供水泵站,机组五台,每台功率75kw,负荷运转为四用一备,机组运转每天耗电7200kw.h,全年耗电量262.8万度。

按照全年耗电总量1056.46万度测算,(其中:按照机组功率达到315kwA以上的,执行大工业电价,3#调节池二台机组同时运转功率已达315kwA以上,全年电量为385.44万度,基本电价按0.6437元/kwh测算,其他泵站机组功率未达到315kwA以上,执行普通工业电价,电量为671.02万度,基本电价按0.6803元/kwh测算),全年总耗电费用为704.60万元,核定三年年平均供水总量为1916.45万吨,不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0.368元/吨。

根据城市供水企业核定表核定,动力费用三年年平均数为528.72万元,已计入2018-2020年三年度的供水监审成本,在实际预测动力费用方面主要是以实际测算的0.368元/吨,减去0.276元/吨(528.72万元÷1916.45万吨),动力费用0.092元/吨则为增加费用。(附件7)

4、根据桂阳县东江引水城内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桂阳县东兴新区供水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水水质保障方案,自来水应确保自来水中管道未端的余氯含量,以防止水质的二次污染,东江引水工程中的自来水经处理后送至桂阳县县城,路途遥远,耗时较长,为确保自来水中的余氯含量,必须经过二次消毒方可供水。由于东江引水工程在未接通之前,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源为肖家山、方元水库原水,据城市供水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情况反映,肖家山、方元水库原水的消毒,净化处理所需药剂及制水成本(消毒药剂即液氯费、混凝药剂即硫酸铝费用)三年平均数为36.42万元/年,按照核定三年年平均供水总量为1916.45万吨,不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0.019元/吨.尽管东江引水工程接通后,水质明显改善,但为防止水质的二次污染,自来水公司尚不确定需要添加液氯的剂量和其他成分药剂来达到净化处理水质的效果,为此,测算药剂费预计减少0.009元/吨。

三、成本监审和成本测算结论

1、经监审核定,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2020年核定年均供水总量为1916.45万吨,年平均核定管网漏损率为24.25%,年平均供水成本为3574.72万元,不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1.87元/吨。

2、东江引水工程项目成本增加和减少情况测算,①按照《关于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桂阳段)供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乙方供给甲方的趸售水价为0.85元/m3(不含附征的相关税费和基金)执行,扣除现行与方元水库、肖家山水库结算原水费费用0.195元/吨,预测增加费用0.655元/吨;②2020年度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项目和决算尚未审计工程折算,并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费用为0.066元/吨;③预测增加电费为0.092元/吨;④药剂费用预测减少0.009元/吨,以上四项预测增加供水成本0.804元/吨。

以上二项合计,桂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东江引水不含税单位成本为2.674元/吨。

附件1:桂阳县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2:桂阳县城市供水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表

附件3:桂阳县城市供水企业期间费用明细调查表

附件4:桂阳县城市供水企业职工薪酬调查表

附件5:桂阳县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附件6:2020年度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和决算尚未审计工程项目表

附件7:东江引水工程泵站机组设置及预测电费表

附件8:关于东江引水二期工程(桂阳段)供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日

来源:桂阳县发改局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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