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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护期有关工作的指令 (2022年第6号令)

来源: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艳萍 2022-03-27 11: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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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护期有关工作的指令

(2022年第6号令)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现就做好2022年清明期间(特护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命令如下。

一、出行人员严格管理。特护期间全县人民非必要不出郴,确需出郴的,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报批制度,需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实行报备制度;返回时主动向本单位(企业)和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要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动态,不前往涉疫地区,不跨省、跨市参与异地祭扫。对外出不报批(报备)、返回不报备的,不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流入人员及时报告。非必要暂不返乡,确需从省外或有疫情发生地城市返乡的,必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桂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出发地为(或途经停留)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可能会被赋红码或黄码,须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排查,隔离费用自理。

三、现场祭祀限制人流。清明期间各地取消清明会、宗族祭祀、集体祭扫等群体性祭祀活动,现场祭祀限制人流量。提倡市民以植树绿化、敬献鲜花、立逝者传记、居家祭拜、踏青遥祭、网上祭扫、委托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四、严格控制聚集活动。私墓祭扫要从简从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出行路线,县殡仪馆等殡葬机构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减少群众滞留时间;交警部门要加强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等场地周边交通疏导,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清明期间暂停审批、承办5桌以上的宴席,个人举办5桌以下聚餐,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逐级审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处须设置核验通道,严格落实祭扫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两码(场所码、行程码)、一米线和祭扫场所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行程码显示外省入桂的,还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体温异常或场所码(健康码)显示异常的,须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并严格按我县现行管控政策及时、规范处置。

六、自觉做好健康监测。清明期间,尚处于健康监测期人员、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未明确原因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祭扫活动;所有祭扫人员要时刻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医,如实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自觉遵守祭扫规定。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企业要切实履行四方责任,落实清明节期间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规范处置疫情防控各类突发情况;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活动,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祭品等陋习,大力提倡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

八、序贯接种构筑屏障。接种疫苗依然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自觉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居民群众,尽快主动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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