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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桂阳县公安局 编辑:刘艳萍 2022-05-26 1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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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桂阳县公安局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面向群众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735-110”或“0735—4422773(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举报;

(二)来访、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访或信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桂阳县文化路91号桂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308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czgydjylzp@163.com。

三、举报奖励及措施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识骗防骗反骗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检举揭发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线索核查和处置情况视情对举报人依法依规予以奖励。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桂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6日

来源:桂阳县公安局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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