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桂阳泗洲山抽水蓄能电站实物调查成果公示的通告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2023-08-14 08:51:26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桂阳县人民政府牵头,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桥市乡人民政府、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组成实物调查联合工作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湖南省桂阳泗洲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实物指标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工作。现将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三榜,每榜7天,共21天。

第一榜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2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

第二榜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

第三榜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个人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包括人口、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林木、土地及附着物、专业项目等调查成果。

三、申请复核程序

公示期间,凡权属人对公示成果有异议的,由被调查户户主或权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公示截止日前填写《湖南省桂阳泗洲山抽水蓄能电站实物指标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表经桥市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交复核工作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并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解释或安排复核,复核结果由调查组成员、申请复核人或权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盖章)确认后,进行下一榜公示。

四、复核调查技术要求

(一)实物指标复核调查原则、计量标准和调查方法严格执行《湖南省桂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中有关规定。

(二)对初始调查实物指标有缺、漏项目而提出申请补查、补登的,只在该户或该单位初始登记调查涉及范围内,针对缺、漏项目进行补充调查和补充登记。

(三)对初始调查中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等有异议而提出复核申请的,经实物调查联合工作组审定同意复核后,实物调查联合工作组将对该户或该单位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复核。

(四)凡申请复核的实物指标项目经复核确认后,不论该项目的实物量是否增加或减少,均按复核成果登记,并由实物调查联合工作组成员、申请复核人或权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盖章)确认。

(五)若申请复核人或权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第一榜公示和复核后的成果仍有异议的,可由申请复核人或权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实物指标第二榜公示期间再次提出复核申请。

(六)第二榜公示复核期满,公示第三榜,第三榜为终结榜。

五、联系方式

桥市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35-4590004

桂阳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4421361

桂阳县抽水蓄能项目指挥部,联系电话:0735-4439666

特此通告。

桂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桂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