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六届市委第五轮县市区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周杰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察工作方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由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汇报情况,整改工作组通报进度,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人员予以批评提醒,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欠扎实,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
1.整改任务完成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问题,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逐案逐条分析原因,优化流程,推进整改;二是建立台账、逐一清理,提高处置力度;三是强化分析整改。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形的发生;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欠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桂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案件评查活动明确流程、明确责任,提高案件质量意识;二是组织好本院案件评查工作,对被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执法单位抽查案件进行自评和交叉评查,共评查案件157件,开展案件讲评会8次,讲评分析案件54件,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召开绩效调度会、案件讲评会,制作发放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对发改案件和绩效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全院绩效意识;四是制定《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阅核制度的试行办法》,要求院庭长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质量监管,2024年院庭长共阅核案件2036件。
(二)反馈问题:履行法院核心职能,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差距。
3.解决“立案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及时掌握案件分流、进展情况。完善立案登记本,对每日立案案件进行登记,做好与案件承办人的交接记录,及时跟踪案件流转;二是调整诉前调解工作思路,通过建立诉前调立案对接台账,对每件诉前调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掌握各案进展情况;三是针对投诉情况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不能立案的做好解释,投诉督办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案件审判质量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上级法院举行的线上和线下专业培训,2024年共外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外出培训10人次,组织视频、讲座培训70次,发放培训资料和专业文书格式书籍20套,帮助法官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办案水平;二是组织好本院案件评查工作,对被县级政法委及上级执法单位抽查案件进行自评和交叉评查,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制定出台《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阅核制度的试行办法》,要求院庭长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质量监管;四是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分类考核,对每季度绩效优秀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发挥激励作用。
5.案件审理周期偏长。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审判效率,严防案件审理超出审限;二是相关庭室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每周召开庭务会,对各办案组未审结的案件进行督促、分析、研判,并建立案件审理台账,避免出现超审限未结的情况;三是对超法定审限案件,承办法官应当按阅核制向庭长、分管领导、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度;四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办理案件的审限规定,对需要简易转普通程序、扣除审限的案件,应当填写审批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上传到智慧法院系统。
6.案件调解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调解率不高的问题,召开绩效分析推进会,重点针对民商事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多沟通、多协商,提高诉前调解案件和诉中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二是提示院领导加强条线管理和主管部门绩效推进工作,院领导下到基层与法官就绩效问题谈心谈话,补齐绩效短板;三是完善案件审判执行相关制度,把司法效率作为季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对优秀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发挥激励作用。
7.破解“执行难”措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完善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执行效率,使执行完毕率和实际到位率稳步上升;二是加强失信惩戒:通过召开公检法打击拒执协调会,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三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周例会,提高全局干警的思想认识,强调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解决执行不作为问题;四是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执行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和当事人的沟通,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
8.案件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局例会,组织全局干警对执行案款发放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设置执行案款管理专员;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执行局局长,对执行案件执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9.部分执行质效指标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局例会,对上级法院的考核标准进行学习培训,明确考核的内容,以及考核重点,对核心指标严格把控;二是加强财产处置效率,要求全局干警切实加强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对于符合拍卖条件的涉案财产应拍尽拍。2024年全年案拍比达4.28%,同比去年上升60%;三是加强失信审核,安排专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审批,并严格审批标准;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反馈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深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理念树得不够牢。
10.基层法庭诉讼便民、融入基层治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并完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并出台与当地党委政府重大矛盾即时通报和日常工作联络方案;依托“一庭联乡镇、一镇一法官”等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法庭联合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纠纷化解单元,建立日常联系名册及微信群组,强化诉讼调解及判后释法明理;在片区村级联络点悬挂便民联系牌,公布法官、干警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二是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健全诉调联动机制。持续开展调解“三进”工作,补充录入辖区各调解组织、人员信息,畅通日常联络机制;落实日常案件风险排查上报工作要求,坚持婚恋纠纷“双报制”;三是院领导持续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院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联合出台院领导下基层工作提示,力促院领导带头下基层开展调研及工作讨论活动,解决法庭实际困难问题;四是完善并落实巡回审判工作。制发当事人巡回审判申请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强化司法便民服务意识;坚持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司法功效。
11.引领示范作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绩效分析推进会;二是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办理四类案件,阅核重点疑难案件;三是加强条线管理和主管部门绩效推进工作,就民商事疑难案件、破产案件、刑民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推进会和座谈会,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公安部门专家到本院进行交流、座谈,为办案工作规范、效率提升提供有效支撑。
12.承办案件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定于每周一早上召开庭务会,会议通报审判绩效情况,对计划结案数、已结案数等指标进行分析,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及质量;二是庭长不定期对庭室干警谈心谈话,发现问题苗头的干警予以重点提醒,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全面开展阅核制落实,对四类案件予以严格把控,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质效。
(四)反馈问题:政治担当意识不够强,重点任务落实效果欠明显。
13.依法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不够有力,未达到“审理案件一件,带动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024年邀请百余名学生、老师来本院参加活动3次,并在活动中由干警引导学生体验诉讼服务中心的各种智能化设备、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分别在2024年3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更直观地让学生们了解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三是本院根据桂阳县教育局《关于立即聘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通知》,在本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调度下,长期稳定地开展法治教育课。2024年共开展20余次“送法进校园”“送法到乡村”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知识储备;四是刑事庭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建立通报制度。我院作为县利剑护蕾专班成员单位,每月由专干与县委政法委、妇联等单位积极沟通相关问题,并针对本月开展情况向市中院、县专班汇报工作;五是根据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在收到司法建议回复后,对收到司法建议的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回访,随机时间进行回头看,查看被建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4.扫黑除恶斗争“打财断血”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案款台账。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及时汇报;三是切实开展“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由分管领导主抓,安排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进行办理。
15.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十二条措施》,推动企业权益保护走深走实,形成法治合力;二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破产企业登记事项便利化工作的意见(试行)》,该意见为企业破产完善数据共享,简化特殊事宜办理手续,完善配套机制等提供了便利;三是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召开“法治护航 问需企业”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零距离、面对面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四是组织干警赴多家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五是针对银行发放贷款存在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书,送法进银行。
16.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桂阳法院制定专门破产积案清理方案,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二是定期调度,集中力量攻坚清理;三是高效处置破产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7.“治病”救企的司法服务功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执破融合合议庭,确保“执转破”衔接畅通,通过制定“立破衔接”“审破衔接”“执破衔接”等系列文件,采取“立审执破”部门联动、失信、限高企业预警名单信息共享等措施,有效打破部门壁垒;二是制定《关于规范破产审判确保廉洁司法的工作实施意见》,围绕管理人指定及履职监督,对管理人名册审查及档案管理、法院人员与管理人交往等重点环节予以规范;三是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规范促进企业破产程序、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强化了破产程序法律监督作用;四是针对当前正在审理的破产案件,指导管理人积极寻找投资人,加大对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程序的转换。
(五)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层层传导压力不足。
18.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的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定期与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提示和谈话提醒,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作出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要将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列入述职内容,交由党组书记审核。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和庭室进行定期廉政谈话,政治部定期进行督促统计;二是对本系统发生的廉政典型案例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会议进行警示教育;三是政治部下发谈心谈话工作提示,要求各分管领导与庭室长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岗前谈话,对岗位交流时进行任前谈话,对违法违纪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四是政治部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对象、主要内容,开展常态化司法作风、庭审诉服等督查。
19.落实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强化对“一把手”及重点部门岗位监督;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司法作风、工作纪律、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问责问效。
20.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召开庭务会并学习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等文件;二是刑事庭建立了涉党员、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台账;三是由专干督促各办案组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涉党员、公职人员案件的相关文书移送至桂阳县纪委监委;四是每月由专干与纪委对接,核查线索是否移送;五是加强了常态化庭审督查。
21.会计资料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桂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对票据审核程序进行明确,增加“五人会审”相关规定并已落实到位;二是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文件,加强了对会计原始凭证资料收集、保管和审核;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津补贴发放规定;二是修订完善《桂阳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政策,规范津补贴和奖金的发放;三是对2021年以来的绩效奖全面清查,严格按照县委办历年下发的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发放相关奖金。
(六)反馈问题: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落实议事决策等工作机制不严谨。
2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制定了《2024年全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学习重点覆盖了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2024年已学习12次,专题已全部完成,重点补学了2023年未学专题;二是严格按照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开展,每次学习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明确交流发言人员,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研讨准备,确保学习研讨效果;三是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明确由政治部负责学习资料归档,整理了2024年全年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资料,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资料做到了规范和全面;四是增强了学习的计划性,综合办公室和政治部相互协作,政治部制定党组会议议题时就做好“第一议题”安排,院长签字,综合办公室会提前准备好“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提供给参会人员,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2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意识形态文件的学习和工作研究部署,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5.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相关文件,重申党组议事规则,院长进一步强化落实了“末位表态制”;二是针对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的问题,在党组会议上学习党组议事规则,提高班子成员的规则意识,会议“主人翁”意识,踊跃发言,重大事项充分表达观点;三是2024年党组会均做到了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议事时,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时,观点明确,表达清晰,记录完整;四是班子成员增强了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做到了会前签到,会中不乱离场,会后及时签字确认。党组负责人不提前发表意见,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6.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做到会前学习到位、谈心谈话到位、征求意见到位;二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制定《关于开展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巡察整改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剖析的内容;三是我院党组已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效果良好。
27.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支委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党务工作责任心;二是机关党委成员主动参加基层党支部的活动,加大对支部工作的指导;三是各支部按照巡察反馈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如第一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班子成员对问题进行讨论,严格自查,整改完善、自查自纠;第二支部2022—2023年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但未在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进行记载,已按要求进行补录。
(七)反馈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建基础不扎实。
2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会议,对问题进行讨论,严格自查,整改完善、自查自纠;二是党支部书记对支委会各委员进行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党建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材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对我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全面体检。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但这并不意味着管党治党责任可以放松,今后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院党组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职担当,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二)进一步紧盯制度落实,推动整改成效最大化。在此次巡察整改中,我们在分析存在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把一些好的制度和做法归纳整理,制定了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文件规定,这是我们巡察整改的重要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这些制度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日常工作相结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中,确保巡察中反馈的同类问题不再发生,确保整改成效长期稳定。坚持制度的刚性约束,抓好制度落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在施行一段时间后,适时组织“回头看”,看整改问题有无反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制度机制是否较为切合现实情况,再进行修改调整,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避免文件出台后被束之高阁,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基层党建质量;进一步正风肃纪,营造良好家风、学风、院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法院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廉洁意识培养,注重年轻优秀干部理论业务素能养成,为领导班子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向纵深发展,持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总之,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合力,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4472003;邮政信箱:湖南省桂阳县龙潭街道冠军路1号;电子邮箱:guiyangfayuan@163.com。
中共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3月22日
来源:桂阳县委巡查办
编辑:欧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