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编辑:陈祎 2011-11-22 17:22:12
—分享—

 

根据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县城扩大、中心镇做强、区域优势突出、小乡镇合并”的思路,合理调整乡镇规模和布局,减少乡镇总量,实现乡镇设置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为加快桂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桂阳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优化布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兼顾、适度规模。有利于扩大县域中心,做强中心镇实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有利于以强带弱,以远带近,激活偏远贫困乡镇经济的发展活力;有利于乡镇行政管辖,方便群众,提高乡镇行政管理效能。规模要求:乡镇面积以100150平方千米为宜,人口:一般乡镇2万人左右,中心乡镇3万人以上,县城街道办事处5万人以上。

 2、依大靠强、就近撤并。在制定乡镇撤并方案时,既要考虑做大做优乡镇规模,促进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的发展,又要考虑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群众意见、规划发展等因素,有利于保护资源环境,有利于减少社会纠纷矛盾。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则上以成建制整体合并。新设乡镇要慎择驻地,原则上应选择交通发达的原乡镇驻地。同时,对被撤并乡镇驻地的教育、医疗、信贷、公安等机构实行分设过渡,确保被撤并乡镇驻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3、依法办事,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的变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等政策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要妥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既要按期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任务,又要确保城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征求意见阶段(201111120111130

通过会议座谈、广播电视、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乡镇撤并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群众意愿,为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公开征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意见,把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村组,把调查问卷表发至基层老党员、老干部、知名群众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上报审批、调整后挂牌阶段(20111212012年元月10日)

1125日前,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召开村民代表会和乡镇人民代表会议,由乡缜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行政区划调整乡镇的请示和乡(镇)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21210日前,县人民政府向市、省人民政府、市()民政部门提交关于桂阳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和县人大会议决议。

31230日前,新设立乡(镇)人事安排到位。

42012年元月10日前,行政区划调整后日乡(镇)人民政府挂牌。

3、财务资产清理处置阶段(2012年元月11日至430

12012年元月20日前,成立财务资产清理处置工作组。

22012420日前,完成财务资产清理处置。

32012430日前,完成财务资产清理处置建档移交。

4、工作总结阶段(20125110日)

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区划调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召开宣传表彰会议,并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它是一次变革,也是对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执政智慧和大局意识的考验。县委县政府己决定成立了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摆在首要议事日程上。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保工作经费。为了加强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督查和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还决定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一批工作人员组成各工作小组派驻拟撤并乡镇,对撤并乡镇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具体安排名单附后。

2、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县各职能部门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要按照《桂办字〔20118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解决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主动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3、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从现在开始,20125月中旬前全面结束。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撤并乡镇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在乡镇撤并期间,各乡镇必须做到停止非生产性建设举债,停止新启动政府院内基建及其它非生产性基建项目; 停止山林纠纷调处活动;严禁集体资产、实物变卖处理;严禁滥发实物、奖金;杜绝因乡镇区划调整而引起群众结集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如有违者,县纪检监察及财政部门即从严查处,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桂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队(15个)

 

单位名称

队长

队员

联系县领导

城关镇

 

 

 

黄沙坪镇

 

 

 

城郊乡

 

 

 

樟市镇

 

 

 

洋市镇

 

 

 

太和镇

 

 

 

方元镇

 

 

 

流峰镇

 

 

 

莲塘镇

 

 

 

白水乡

 

 

 

飞仙镇

 

 

 

古楼乡

 

 

 

雷坪乡

 

 

 

华山乡

 

 

 

仁义镇

 

 

 

 

编辑:陈祎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桂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