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阳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桂阳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达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5﹞23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每年降低4%以上,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责任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节能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全面宣传和执行节能降耗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节约能源综合规划,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制定和组织实施节能工作奖惩办法,负责推动我县企业的节能工作。负责开展资源价格调研活动,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有利于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价格政策;建立和完善供水、供电、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积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清理和纠正各地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电价优惠政策。
2、县经科局:负责工业企业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业节能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工业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技术规范,在工业领域全面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及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等活动;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工业能耗过快增长,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业节能任务。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这一指标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节能工作规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扶持力度,组织实施节能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以工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工业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促进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
3、县统计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完善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能耗统计数据上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调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每月定期公布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这一指标的统计年鉴和统计报表。
4、县财政局:负责认真落实有利于节能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县本级节能专项资金额度,及时足额拨付节能专项资金;落实国家各项节能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5、县工业园: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工业节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工业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到每一个企业,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业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制度,组织开展本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定期公布各企业能耗指标。加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力度,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技术规范,在工业领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清洁生产及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等活动,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6、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各媒体落实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的宣传工作。要求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对节约能源的重大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呼吁工业企业节约能源,减少排污,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7、桂阳报社:负责刊发节约能源的重大意义以及有关节能措施的宣传文章。负责报道节约能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推行清洁生产的先进典型、曝光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桂阳广播电视台:负责播放节约能源的重大意义以及有关节能措施的视频。负责报道节约能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推行清洁生产的先进典型、曝光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考核各年度节能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县直相关部门考核落实节能措施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实行节能降耗年度考核制。对节能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完成五年计划节能降耗指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凡被通报的县直部门、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取消其当年综合性荣誉称号和综合性评先评奖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分管责任人当年不得被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晋职晋级、提拔和重用。凡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凡被通报批评的重点企业,一律不得评奖评优,不得享受县级有关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应将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重要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共同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支持和参与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管,确保进度。各责任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长效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成效。县创建办、县绩效考核办、县经科局将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标工作列入季、年度综合督查考核内容,督查考核成绩参加全县创建、绩效考核排名,列入奖惩内容。对无故拖延,不按期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达标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将报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