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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创模办发〔2016〕34号

编辑:陈祎 2016-09-24 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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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防止重特大环境事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防止重特大环境事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7日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于防止重特大环境事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应急预警预报系统,防止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到2017年我县环境应急管理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开展环境应急机构达标建设,提高县环境应急应对水平。深入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工作,增加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的防范能力。环保部门启动应急能力达标建设,涉及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品的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全县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等工作; 2017年建成全县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全县国控污染源企业全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杜绝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发生。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成立应急响应机构。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局成立环境污染办公室,建立环境污染投诉受理、处理、回复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报送制度。

  (二)开展环境应急能力达标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物质储备库;有固定的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三)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对国控重点企业的排污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定期开展有效性数据审核;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装备和应急物质。

  (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系统。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完善危化品使用、存储、运输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质量、县城区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预报,并查找原因,积极应对,预防污染事故,杜绝重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做好放射性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到辐射安全许可证执证率为100%;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安全送贮废旧放射源和处置放射性废物;预防和处置辐射事故。

  四、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成立环境应急响应机构,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工业园管委会: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进行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企业每三年修订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环保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组织、协调全县环境应急能力达标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督促放射性辐射使用单位编制应急预案,依法责成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送贮废旧放射源和处置放射性废物。

  (四)安监局:完善辖区内危化品使用、存储、运输单位的风险防范措施。

  (五)公安局:依法对全县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进行管理和案件查处,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依法安全送贮废旧放射源和处置放射性废物。

  (六)卫计局:编制全县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负责实施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伤残、中毒的医学诊断。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中核技术利用单位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

  (七)财政局:负责年度环境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拨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

  (八)应急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组织审核突发环境事件相关预案。

  (九)编办:合理确定下达环保局应急管理人员编制。

  五、落实措施

  (一)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限期整治达标;督促企业环保设施和污染源在线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执法,及时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总结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预案改和完善。督促企业每三年修订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加强放射性及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一次以上的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每年上报年度辐射安全总结,按要求制定及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五年换发一次辐射安全许可证。

  (四)保障环境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经费。各级财政每年保障当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事件处置的经费预算和拨付。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应急达标工作责任分工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范 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开展环境应急能力达标建设。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物质储备库; 全县 政府办 环保局

  二、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物质储备库。 全县 政府办 环保局

  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系统。 建立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县水质和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杜绝重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全县 政府办 环保局

  四、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执证率100%;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安全送贮废旧放射源和处置放射性废物。杜绝辐射事故发生。 全县 政府办 环保局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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