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阳县2016年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桂阳县2016年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桂阳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7日
桂阳县2016年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工 作 方 案
2016年是“十三五”计划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今年及以后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省、市、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5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县2016年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步局,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6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15年6月30日前建成桂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排放标准达到I级A。2016年12月30日完成桂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排放标准达到I级A,污泥含水率在≤50%以下。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2.07公里,力争在2016年底县城区内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管道履盖率≥60%。
三、污水处理工作重点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到位。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力争93%,污水处理运行负荷率达90%以上。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GJJ60-2011)、《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城[2008]61号)的要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达标、规范、稳定运行。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规范、征缴到位。县自来水公司在足额收缴水费的同时代收污水处理费,同时要将自备水用户全部纳入征缴范围,水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90%以上,县财政按预算将污水处理费及时拨付到位。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重点
(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排放标准达到I级A。责任单位:住建规划局、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污泥深度处理改造工程。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财政审, 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提标和污泥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排放标准达到1级A,污泥含水率在≤50%以下。责任单位:住建规划局、城投办、环保局、财政局。
(三)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2.07公里,主要范围县工业园区、黄沙坪街道、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连接线。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城投办、工业园区管委会、鹿峰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桂阳县住建局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计划实施工作,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由局长吴跃龙同志任组长,李艳平、周鑫同志任副组长,欧阳石生、雷麟、颜四辉、肖桐金、李红、李民主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站,负责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由雷学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健全机制。县财政及时足额安排污水处理运营费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经费,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积极性,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各部门要全力配合,争国家对污不运营费和建设专项基金以奖代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和工程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验收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和政策执行。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