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这样,我们就不低声下气去讨钱了”。近日,农民工朱某从县法院拿到了雇主久拖拒付的工钱后,感激地对法官说。2015年,原告朱某等11人给被告梁某、史某打工种植烤烟,事后多次讨要工钱,雇主拒不支付。朱某等11人分别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告梁某、史某应支付朱某等11人工资共计26775元,但梁某、史某拒不执行。朱某等11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和去向,通过情理法理解释、扣划银行存款等措施,5日后,11位农民工如数拿到工钱。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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