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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和《桂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精神解读。

编辑:陈祎 2017-11-07 17: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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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除被征收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其使用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的住房是否视作首套房?是否享受首套房相关信贷政策?

  答:是的。同时,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允许其在签订货币化安置协议时载明其配偶及父母子女姓名。已载入货币化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配偶及父母子女,持货币化安置协议申请《货币化安置证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予以出具。

  2. 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什么安置方式?

  答:原则上统一实行货币化安置。

  3. 棚户区改造项目内被征收人已办理电视、电话、燃气初装开户费且在征收补偿协议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新购住房后将享受到哪些优惠?子女入学又可享受到哪些优惠?

  答:被征收人凭原初装开户手续和征收(征地)补偿协议,电视、电信部门按规定减免初装费、开通费,燃气部门按规定减免燃气公网建设费。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区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区内生源办理。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也可凭《购房合同》和《货币化安置证明》在商品住房所在片区,办理户口迁入和按规定办理子女转学、入学等手续。

  4. 购置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主要采取哪几种方式?

  答:主要采取被征收人自主购买、政府集中购买和政府搭桥被征收人购买三种方式。

  被征收人自主购买,是指直接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住房。

  政府集中购买,是指政府集中统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给被征收人选择安置。

  政府搭桥被征收人购买,是指政府搭建新建商品房交易平台,为被征收人通过市场选购商品房提供帮助,经被征收人书面委托同意后,政府可将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售房的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

  5. 政府集中购买和政府搭桥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的价格,购房价格如何确定?

  答:按照项目开发成本(含土地费用)、税金和合理利润确定,购房价格应当低于同类同期商品房最优惠销售价。

  16. 购置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房型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购置的商品房应当是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存量商品房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商品房,建筑面积和房型不限,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工程质量合格,产权清晰,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相关资料合法齐全。

  7.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部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土地权属等调查结果公布提出异议申请的,应该在几日内提出异议申请?

  答:被征收人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对调查登记结果提出异议申请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调查结果确有变动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8.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行为的,是否增加补偿费用?

  答: 不予补偿。

  9.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为了测算征收补偿费用,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哪些方式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格评估?

  答:应对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进行咨询评估,依据咨询评估结果测算征收补偿费用。

  10.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该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是多少日?

  答:不得少于30日。

  1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答:(一)征收以及补偿的依据;(二)征收范围;(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四)被征收房屋权属的认定和征收补偿的标准及方式;(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户型、结算方式等情况;(六)临时过渡方式、过渡期限;(七)搬迁费和临时安置标准;(八)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九)补助和奖励标准;(十)其他事项。

  12.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怎么处理?

  答: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后报县人民政府。

  13. 征收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直接损失的,每月按照什么标准给予补偿?

  答:每月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7‰的标准一欠性给予12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得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擅自改变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14.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房屋补偿决定确定的自行搬迁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日?

  答:不得少于15日

  1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奖励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可给予被征收人困难救济金、物业管理费等补助;(二)根据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支持情况,可给予被征收人的上浮奖励、按期签约奖励、按期搬迁奖励、集体签约搬迁奖励、寻找房源奖励、货币安置奖励、购房奖励等奖项。

  16.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标准获得哪些奖励与补助?

  答:(一)上浮奖励。征收房屋属于住宅类别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主体评估单价上浮20%予以奖励。征收房屋属于国有公房以及非住宅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评估单价上浮10%予以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二)按期签约奖励。被征收人按《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签订补偿协议,给予2万元/户的按期签约奖励;(三)按期搬迁奖励。被征收人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给予1万元/户的按期搬迁奖励;(四)集体签约搬迁奖励。被征收人按《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以栋、单元、组等为单位,具体在《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协议》中明确)完成签约搬迁的,给予1万元/户的集体签约搬迁奖励;(五)寻找房源奖励。被征收人自行寻找安置房源的,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权不得分开计算)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寻找房源奖励;(六)货币安置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货币安置奖励;(七)购房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签订补偿协议后一年之内在市城市规划区自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八)物业管理费补助。对被征收房屋按其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50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补助;(九)困难补助。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突发重大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认定,可以按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困难补助。

  17.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哪几种补偿方式?

  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同等面积内互不找补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不足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单价上浮20%结算;被征收房屋属于住宅类别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按产权调换房屋建筑成本单价上浮10%结算,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场单价结算。

  19.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应当怎样处置?

  答: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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