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桂阳皓钰直接浸出法年产5万吨电解锌项目(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皓钰直接浸出法年产5万吨电解锌项目(调整)。
建设单位: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区。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需要,桂阳皓钰拟新增投资2.28亿元,对现有产品氧化锌进行产业链延伸,年产电解锌5万吨,同时,拟由原来的采用单一的原料次氧化锌为原料,调整为以次氧化锌为主,增加固废为原料,增加的固废包括危险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富锰渣、炼钢高炉的收尘灰、铅水渣)。含锌物料(包括次氧化锌、含锌固体废物)通过石灰水洗,控制元素氯的含量,水洗后的含锌物料经回转窑还原焙烧得到窑渣和烟尘,窑渣经选铁后用于制砖,烟尘采用负压收集后经碱洗、浸出、沉铟、除铁、净化、电解、熔铸后得到主产品锌锭,同时浸出工段产生副产品铅泥(酸性浸出渣)、沉铟工段产生副产品铟渣、净化工段产生副产品铜镉渣。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各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硫酸及双氧水储罐区、危废库房、备用锅炉房、产品库房等公用辅助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
本项目产生的回转窑废气拟采用脱硫塔处理;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及水喷淋塔处理;酸雾拟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砷化氢拟采用高锰酸钾氧化吸收装置处理;废气排放标准拟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大部分在厂内回用,碱洗废水与树脂再生废水等送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石灰中和法+硫化法”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控制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中的表3标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3511175666
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来源: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作者: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辑:李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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