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桂阳县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
当前,我县持续晴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处于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从即日起我县境内所有山林全面封山,解封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山区域:全县范围内除旅游风景区以外的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人员森林防火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有发生火灾风险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山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并遵守相关防火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报告义务。
(四)有山林景点的乡镇(街道),要在景点林区入口设置卡口,落实专人值班和24小时巡防。严禁原住民违规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红白喜事、庙宇祭祀等活动期间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烛等用火行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电话:4438119。
桂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新桂阳
作者: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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