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剑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源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史久和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2023年8月31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剑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源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史久和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