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位于郴州西南,全县总土地面积2972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498个行政村(居)委员会,截止2009年3月底全县人口总数为809317,已婚育龄妇女总数为158796万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人口出生率为9.4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44%,出生性别比(女=100)114.31。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强力突集中、坚持抓经常、扎实夯基础、统筹求实效、综合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基固本,求实创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坚持“三不变”,实行“三为主”,开展“三结合”,落实“三服务”,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坚持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近几年来,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到,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干部思想不断有新解放,指导理论不断有新发展,工作实践不断有新创造:第一,按照全新的理念发展事业,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观有了明显变化。在宏观上,由谈人口数量、抓人口控制转变为关注人口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在微观上,由惩处多生逐步向奖励少生转变,行政手段从“管理、指令、强制”转变为“服务、指导、合作”,由管理大多数到管住少数人、服务多数人转变。第二,按照法治的思路推进工作。《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相继颁布,逐步完善了法制体系,人口和计生工作由依靠政策推动逐步过渡到依法治理。第三,按照改革的原则指导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以改革为主线,提出了系列创新的举措。第四,按照良性发展的要求解决问题。经费投入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性别比、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等等,被摆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重要议事日程。经过不断改革创新,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的进展:(一)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继续得到有效控制。(二)生育政策进一步落实,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三)传统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明显变化,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的婚育观正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国策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四)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更加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和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已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不断壮大、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村(居)民自治逐步推行。人口计生工作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已逐步完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网络和县、乡、村、组四级干部队伍网络。(六)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工程已全面启动并开展得有声有色。(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更加明显。(八)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工作以行政措施为主逐渐转为以依法行政为主,以人为本的意识逐渐形成。
作者:县信息化办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