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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年底前要“瘦身转型”

来源: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 作者:周巍 编辑:陈祎 2011-10-11 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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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个乡镇将减少到190至195个

  ●乡镇机关内设机构不得超过4个,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9名,乡镇行政编制将精简10%

  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10月10日讯(记者 周巍)全市11个县市区的25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减少到190至195个;乡镇机关内设机构不得超过4个,一、二类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9名,三、四类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7名,乡镇行政编制也将精简10%。10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的乡镇机构改革暨人事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方案,要求乡镇机构在年底前全面“瘦身转型”。

  乡镇政府将“有所为,有所不为”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与撤乡并镇同步进行,“瘦身”后的山区乡镇的平均人口应在2万人以上,丘陵地区乡镇应在3万人以上,平原区乡镇应在4万人以上,县城驻地镇应在5万人以上。撤并后的乡镇面积以100至150平方千米为宜。

  各县市区的调整计划为:北湖区由18个乡镇调整为15个;苏仙区由19个乡镇调整为16个;资兴市由27个乡镇调整为20个;桂阳县由39个乡镇调整为25至27个;宜章县由27个乡镇调整为22个;永兴县由25个乡镇调整为20个;临武县由22个乡镇调整为16至18个;嘉禾县由17个乡镇调整为11个;汝城县由23个乡镇调整为15至16个;桂东县由18个乡镇调整为15个;安仁县由21个乡镇调整为15个。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同时开展镇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

  对县城周围的乡镇,按县城规划要求并入县城驻地镇。县城驻地镇一律不使用“城关镇”名称。

  改革后,乡镇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职能发生转变。转移到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4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清退临雇、借用、挂靠人员

  此次改革,乡镇机关内设机构不得超过4个,规模较小的可只设1至2个内设机构。具体设置可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以2001年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时核定为基数,此次按10%比例精简。乡镇从事公益性事业的人员编制与乡镇行政编制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2:1。

  乡镇领导的职数配置,一、二类乡镇不超过9名,三、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乡镇机关后勤服务原则上实行社会化,不再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临雇、借用、挂靠人员等进行清退。乡镇人员分流安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可采取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等办法,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派驻机构设置被规范

  各派驻乡镇机构,将统一规范。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可在乡镇设置派驻机构,并尽可能实现区域设置。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在乡镇设立派驻机构。

  此外,乡镇公益性事业站所,按照省里规定的4至6个限额设置,原则上不得与乡镇党政机关的职能产生交叉和重叠。名称应统一规范为××乡(镇)××服务站(所、中心)。

  上级部门按照区域分布、产业布局、流域走向和政府财力情况派驻乡镇的事业机构,名称应为××县(市、区)××(地名)××(行业名)站(所)。每个基层机构服务范围一般不少于3个乡镇。按片区设立基层机构以及向乡镇派出技术人员后,乡镇应不再重复设置同类机构。

来源: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

作者:周巍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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