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车私用屡禁不止的现状,今年以来,湖南省桂阳县狠出“四招”,综合治理公车私用顽疾,成效明显。
一、公车贴牌“亮身份”。县纪委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公务车情况进行核实、登记造册、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公务车标识制度,在全县646台公务车醒目位置统一张贴公车标识,公示举报电话,便于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公务车的监督。“公务标识”上岗以来,接到公车私用举报15起,查实查处12起,对13名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公车试装GPS。年初,在城管局、规划局、人民法院、交通局等四个单位启动了公务用车GPS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对四家单位的公务用车安装了车载GPS监控。GPS监控情况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电子监察平台联网,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对公务车进行全天候全程监控,有效遏制了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四个单位公务用车开支与去年同比都下降35%以上。今年年底,将陆续把GPS监控装备到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公务用车。
三、公车定点封存。出台了《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及使用备案的暂行规定》,对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及使用备案的时间、适用范围、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节假日期间一律定点封存停放,明确专人负责加贴封条并进行登记。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其使用情况提前向县纪委提交备案申请。值班车辆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娱乐消费场所,一律视为违规用车。今年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基本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全县仅燃油一项节约开支50余万元。
四、公车上好“紧箍咒”。出台了《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诫勉教育一次,罚款1000元;违反两次者,罚款2000元并在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者,按规定对相关人员从严追究党政纪责任。《规定》下发后,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公车使用情况广泛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3起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查处,并追究了5名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公车私用行为,经查实后,对首名有效举报者奖以罚款的50%。(湖南省桂阳县纪委 刘剑平 李海军)
来源:中国监察部网站
作者:刘剑平 李海军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