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广大参合农民:
根据桂阳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并结合惯例,经研究决定,我县2011年度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助兑付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请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告知参合农民,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出院的参合农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办理补偿兑付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办理。2012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出院的2012年度参合农民,从2012年1月1日起按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办理补偿兑付手续,补助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后。
特此公告!
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来源: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作者: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