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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获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骆国平 王世美 编辑:陈祎 2013-06-05 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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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湖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传来喜讯,桂阳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据悉,桂阳自2010年1月正式启动了“法治桂阳”创建工作,历经3年的努力,法治桂阳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桂阳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和68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许可权的单位实施了法律顾问制,让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协助政府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同时,桂阳县还从2010年起,建立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述法”制,去年底对全县26个乡镇、109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96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述法”考评,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桂阳县在普法工作中不断加大力度和创新方法,组织县领导、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到各中小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辅导课,提高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2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和29个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分别在全县56所中小学校给学生上法制课。今年初以来,县普法讲师团和全县法制副校长在各中小学举办各类讲座、讲课辅导达160余场次,建立健全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普法机制。

  该县还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县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100工程”,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件以上,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目前全县法治创建面达到100%。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骆国平 王世美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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