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来我县调研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曹忠、赵振、蒋慧亮等参加调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县结合县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桂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六个一律不准”硬性规定。
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从严从俭,在全县推行廉政小食堂,倡导“光盘行动”,严禁工作日早中餐饮酒,全县接待费用明显下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县处级领导用车按“5人3辆”配备的标准予以重新配备。对机关单位超编超标车辆全面清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置,全县新核定车辆编制压缩20%;精简会议活动及文件简报,坚持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今年会议和文件在去年基础上精减40%以上;坚持开门办公,践行一线工作法,选派507名副科以上干部到基层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深入乡村帮扶群众。并以问责督办为推手,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县作风办明察暗访74次,问责46人,极大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行政效能。
县纪委、县委党校等部门单位,龙潭街道北关社区党总支书记、正和镇火田村党支部书记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向省委党校调研组作了汇报。调研组一行还到县政务中心、县委党校、太和镇察看了“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对我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度大、成效明显表示充分肯定。
作者:颜石敦 彭小敏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