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阳县城管局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各发生1起公车私用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当事人上缴燃油费,并在全县点名通报。这是桂阳县纪委监察局打出监督、惩戒、预防 “组合拳”,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一个生动事例。
今年以来,该县坚持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从严处理、从严执纪。县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干部作风整治问题调查小组,对举报或发现的问题,核实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县点名通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到全县各酒店、餐馆、路口、办公楼等地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 “庸、懒、散”、参与赌博、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招待、用公款在经营性娱乐健身场所消费,以及上班时间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县开展各类作风督查70余次,共问责处理干部92人,其中科级干部52人,免职12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察局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注重建立机制,关口前移,提前预防。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夏太鹏 张经武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