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农电局、规计处、财务处,省发改委农经处等专家和领导,会同郴州市水利局、发改委等专家和领导,到桂阳县检查“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飞仙河坝、余田河坝、莲塘水库等小水电代燃料及电气化改造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主管负责人的汇报,肯定了该县“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的成就。
自2011年3月27日,该县首次纳入“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市之一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十二五”期间桂阳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水电农村电气化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指标。
该县通过科学编制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带动农村水电快速发展,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该县充分发挥农村水电发、供电成本低的优势,就地成网,就地供电,使当地村民用上了优惠电价,平均到户电价0.588元/千瓦时,用电既省力、省时又省钱,家用电器迅速普及,农村用电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了电气化。“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4000千瓦;人均年用电量增长高达60.35%;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增长高达34.43%。
该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真正把农村水电建成富民工程、民心工程。制定了《桂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桂阳县建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使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运行过程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农村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规划、可研、初设实行审批审查,以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倒排项目工期,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该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始终坚持“治水”与“办电”相结合,着力培育“以水促电,以电补水”的良性循环机制。实行以电代燃料。该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充分发挥了绿色能源优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1.16%,5年增加5.7个百分点;年发电量相当于每年节约6.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7.5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056万吨。
该县坚持国家引导,鼓励社会参与,破解资金瓶颈,农村电气化成为惠民“利器”。五年来,该县共吸纳社会资本1952万元。全县县域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2015年全县农村水电实现产值1.88亿元,已成为该县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通过电气化建设,提供劳务累计增加收入170万元。累计有20113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农民人均收入从2010年的5913元增长到2015年14182元,其中电气化建设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6%。
作者:吴章成
编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