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第一部分 文本
第一条 为建设科学的、符合桂阳县城特点的绿地系统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桂阳县城绿地系统的建设进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编制《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订)
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7、住建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8、住建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9、住建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11、住建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城函【2006】4号)
12、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2号令)
13、住建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145号令)
14、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6、国家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7、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8、《湖南省湿地管理条例》(2005年)
19、《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8年)
20、《湖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8年)
21、《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湘建城【2006】309号)
22、《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7号
23、《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0号)
24、《桂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划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综合考虑县城园林绿化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着眼于区域功能节点的城市建设,构建县城生态系统,营造县城特色绿化景观;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县城区及周边的河流、湿地、林地、丘陵等自然生态资源,确定与县城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相结合的多级园林绿地结构。考虑城市未来的拓展方向和模式,利用绿地完善城市功能片区之间的适度分隔,营造自然与人工的立体绿化网络,满足县城区对绿地的各种功能要求。通过园林绿地建设,着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园林县城、宜居利居的“美丽蓉城”。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多样性原则;
2、生态性原则;
3、地域性原则;
4、系统性原则;
5、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原则。
第五条 规划期限、范围与规模
1、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桂阳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区范围一致,为规划桂阳县城区的“一城两组团”,即桂阳县城、蓉城组团和工业园组团,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0平方公里。
3、规模
(1)用地规模:按照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的用地规模确定,即近期(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为31.5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按照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确定,即近期(2020年)常住人口30万人;远期(2030年)常住人口40万人。
第六条 本规划是指导桂阳县城市绿地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城市绿地建设、统筹发展、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七条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条文是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绿化建设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 规划目标
保护以自然山体、生态田园为主体的桂阳山水生态环境,积极开发城市公园绿地。以生态绿地廊道为纽带,将外围的自然生态要素与城市绿地空间连接构成生态绿网。保持与提高城市绿地的标准与指标,建设适宜生活居住的绿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并使城市绿地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结合。努力打造具有桂阳特色的绿地系统,加快桂阳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蓉城、幸福桂阳。
第九条 绿地指标
1、近期目标
重点提高市区绿化景观品质和文化内涵,加强城市公园、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景观带、景观节点及主干路两侧的绿地建设,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积极塑造园林城市形象,申报国家级园林县城。结合旧区更新改造,增加旧城区公共绿地,同时加强新城区绿地建设。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9.8平方米。
2、远期目标
结合外围自然山体建设郊野公园,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各类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建成绿地系统完善、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规划至2030年,绿地总面积达到160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40.0 %,绿化覆盖率达到45.0%。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544公顷以上,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6平方米。
第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控制指标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指标体系控制规定表
城市建设用地类别名称
|
规划绿地率(%)
|
|
居住用地
|
新建居住用地
|
≥35
|
旧城改造的居住用地
|
≥25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设施用地
|
行政办公用地
|
≥35
|
文化设施用地
|
≥35
|
|
教育科研用地
|
≥35
|
|
体育用地
|
≥35
|
|
医疗卫生用地
|
≥35
|
|
社会福利用地
|
≥35
|
|
文物古迹用地
|
≥25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用地
|
≥20
|
商务用地
|
≥25
|
|
工业用地
|
≤20
|
|
仓储用地
|
≤20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30
|
控制项目
|
控制指标
|
建成区绿地覆盖率(%)
|
45以上
|
建成区绿地率(%)
|
40以上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13.6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90
|
林荫路推广率(%)
|
≥85
|
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
利用山体及水系地形走势,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分布均匀、以面为主、点线穿插的绿化格局,最终形成一个点、线、面结合,体系较为完整的,有利于县城生态系统平衡运行的绿地系统结构。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用地发展趋势,规划形成“一城两基地,三心十公园。八山八湖泊,蓝脉绿网连。”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1)“一城两基地”
“一城”即规划将桂阳县城建成国家园林县城。
“两基地”指打造以生态农庄、历史古村等为主的西水河——石博岭休闲基地和以生态农庄、苗木基地等为主的荆山——舂陵江休闲基地。
(2)“三心十公园”
“三心”即规划在桂阳县城形成三个绿化核心,包括:东塔岭——桂阳文化园绿心、宝岭国家矿山公园绿心、共和农场绿心。
“十公园”即在桂阳县城内规划的东塔公园、天鹅湖公园、麒麟山公园、翡翠公园、紫霞公园、芙蓉岭公园、镜湖公园、黄沙坪公园、八字塘公园、新澄岭公园等十处城市公园。
(3)“八山八湖泊”
“八山”即桂阳县城的八条主要山系,是县城的生态绿色背景,包括州门岭——大岭坳山系、珍珠山系、新澄山系、燕山山系、宝岭山系、万宝山系、麒麟山系、荆山山系。
“八湖泊”即县城内八个主要水面,是县城的生态环境保障,包括北腾湖、蓉湖(塔背水库)、天鹅湖、东兴湖、镜湖、西旺湖、流溪湖、黄桔湖。
(4)“蓝脉绿网连”
“蓝脉”即保留现有的蓉湖(塔背水库)、镜湖,在湖屯水大溪段开凿南华湖、西河段开凿紫霞湖,农科所区域开凿西旺湖,腊树下区域开凿北腾湖,建设多个大型城市蓝色景观湖面。
“绿网”即通过道路绿化、小区绿化、街头小游园、城市公园、广场、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串联形成的城市绿地网络系统。
第十二条 新理念的应用
1、生态圈理念
2、山水名城理念
3、绿网绿海理念
4、海绵城市理念
5、文化主题理念
6、生态庄园经济理念
7、园林产业理念
8、城市双修理念
第十三条 公园绿地(G1)
至2030年,桂阳县城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544.19公顷,其中综合公园262.18公顷,社区公园36.19公顷,专类公园57.9公顷,带状公园152.33公顷,街旁绿地约35.5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0平方米。
1、综合公园(G11)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为综合公园,全县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3000米,片区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2000米。规划设置综合公园11个,总面积262.18公顷,其中全县性综合公园3个,片区级综合公园8个。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综合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宝岭矿山公园
|
403.21
|
蒙泉路北侧(宝山工业片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已建(其中100公顷计入指标)
|
2
|
东塔公园
|
34.93
|
迎宾路北侧、芙蓉东路南侧(芙蓉新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已建
|
3
|
天鹅湖公园
|
32.82
|
郴州大道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面(五里桥片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新建
|
4
|
北腾山公园
|
6.64
|
龙潭东路西侧(金山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5
|
翡翠公园
|
8.57
|
翡翠路东侧(芙蓉新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6
|
欧阳海广场
|
6.64
|
龙潭路、翡翠路、园艺路围合部分(芙蓉新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7
|
紫霞公园
|
13.16
|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五里桥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8
|
芙蓉岭公园
|
10.88
|
蒙泉路北侧(旧城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9
|
镜湖公园
|
13.11
|
金叶路西侧(旧城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10
|
迎薰广场
|
5.6
|
金叶路与珍珠大道交叉口(新澄居住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11
|
黄沙坪公园
|
29.83
|
黄沙坪路南侧(黄沙坪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2、社区公园(G12)
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可分为居住区公园与小区游园。规划设置两个等级的社区公园,满足市民每日出行,面积总计为36.19公顷。共规划社区公园11个,其中居住区公园4个,小区游园7个。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社区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
(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八字塘游园
|
4.23
|
翡翠路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面
|
居住区级
|
已建
|
2
|
黎家洞公园
|
3.26
|
芙蓉东路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北面
|
居住区级
|
新建
|
3
|
流溪湖公园
|
13.1
|
金沙路与黄沙坪路交叉口两侧
|
居住区级
|
新建
|
4
|
翠微公园
|
1.78
|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两侧
|
居住区级
|
已建
|
5
|
东方游园
|
0.9
|
迎宾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6
|
金叶广场
|
1.82
|
迎宾路、欧阳海大道与金叶路围合区域
|
小区游园
|
已建
|
7
|
蔡伦井小游园
|
0.6
|
富民路与蔡伦路交叉口东南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8
|
新澄游园
|
4.47
|
珍珠大道与新澄路交叉口北面
|
小区游园
|
新建
|
9
|
黄龙游园
|
1.92
|
黄沙坪路与桂嘉路交叉口两侧
|
小区游园
|
新建
|
10
|
雄鹰广场
|
2.86
|
黄沙坪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西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11
|
长富游园
|
1.25
|
长富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周边
|
小区游园
|
新建
|
3、专类公园(G13)
专类公园是指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其特点是内容新颖,景观独特,规模适中,针对性强。规划设置专类公园2个, 面积总计为123.38公顷,其中计入指标面积为57.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专类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桂阳文化公园
|
38.77
|
骏马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南面
|
文化公园
|
已建
|
2
|
麒麟山体育公园
|
84.61
|
翡翠路东侧、骏马大道南侧
|
体育公园
|
新建(其中19.13公顷为计指标面积)
|
4、带状公园(G14)
带状公园是指沿城市道路、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具有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等特点,分为滨水系带状公园和沿道路带状公园,其中主要水系单侧绿化带不小于5-30米进行控制。规划带状公园有西水河风光带、长富溪风光带、荷叶溪风光带、黄沙坪溪风光带、金叶溪风光带、欧家溪风光带。规划带状公园面积40.6公顷,沿城市道路带状绿地面积111.73公顷。
县城区主要河流滨水绿带控制宽度要求
西水河:西侧30米,东侧10-30米。
长富溪:两侧8-30米。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
荷叶溪:两侧8-10米。
金叶溪:两侧10米。
欧家溪:两侧8米。
桂阳县城规划带状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面积(公顷)
|
位 置
|
类 型
|
备注
|
1
|
西水河风光带
|
9.3
|
骑田大道至机场快速路
|
沿水系带状公园
|
在建
|
2
|
长富溪风光带
|
5.6
|
桂阳大道至西水河
|
沿水系带状公园
|
新建
|
3
|
荷叶溪风光带
|
5.3
|
蒙泉路至西水河
|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
新建
|
4
|
黄沙坪溪风光带
|
6.4
|
子龙路至桂嘉路
|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
新建
|
5
|
金叶溪风光带
|
9.9
|
梧桐路至西旺湖
|
沿水系、道路带状绿地
|
新建
|
6
|
欧家溪风光带
|
4.1
|
宝山路至西水河
|
沿水系带状绿地
|
新建
|
5、街旁绿地(G15)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它多设于较宽阔的街道绿地之中,且多为单边设置,并以500米为服务半径。小游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5%,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桂阳县设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街旁绿地,配合道路拓宽征地,旧城改造等让公共绿地分布达到相关要求。
规划小游园23处,面积总计为35.5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街旁绿地一览表
名 称
|
面积
(公顷)
|
位 置
|
备注
|
|
1
|
朝阳广场
|
2.70
|
郴州大道、迎宾路、全义路、珍珠大道交汇处
|
已建
|
2
|
天鹅广场
|
1.32
|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230米处
|
新建
|
3
|
迎宾游园
|
1.15
|
迎宾路、骏马大道交叉口
|
新建
|
4
|
文化广场
|
1.67
|
骏马大道西面、文化公园东面
|
已建
|
5
|
东塔广场
|
1.36
|
文化路与塔背路交叉口南面
|
已建
|
6
|
芙蓉广场
|
1.77
|
芙蓉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面
|
新建
|
7
|
芙蓉小游园
|
0.11
|
芙蓉南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
已建
|
8
|
蔡伦文体休闲广场
|
1.06
|
体育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以北80米处
|
已建
|
9
|
富民广场
|
0.90
|
向阳路与蔡伦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10
|
培才广场
|
0.51
|
培才路与园艺路交叉口南面160米处
|
新建
|
11
|
百花小游园
|
0.23
|
百花路与鹿峰路交叉口北面
|
已建
|
12
|
宝岭广场
|
3.51
|
蒙泉路与南苑路交叉口北面
|
已建
|
13
|
镜湖广场
|
1.29
|
金叶路与镜湖路交叉口北面100米处
|
新建
|
14
|
新澄广场
|
2.11
|
宝山路与蔡伦中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15
|
聚宝广场
|
2.75
|
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
|
新建
|
16
|
拱极广场
|
1.91
|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汇处
|
已建
|
17
|
麒麟广场
|
2.50
|
骏马大道翡翠路交叉口东北面480米处
|
新建
|
18
|
体育广场
|
0.48
|
体育公园东部入口处
|
新建
|
19
|
北腾广场
|
1.42
|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20
|
子龙广场
|
3.88
|
子龙路与桂嘉路交汇处
|
新建
|
21
|
紫薇游园
|
2.05
|
黄桔路西侧
|
新建
|
22
|
翠微广场
|
0.70
|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面
|
新建
|
23
|
黄桔广场
|
0.21
|
黄桔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24
|
总计
|
33.59
|
|
|
第十四条 生产绿地(G2)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由于生产绿地担负着城市绿化工程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植物等方面的任务,因此,一个城市生产绿地的建设质量,会直接影响该城市的园林绿地效果。规划取消五里桥花木场和永春苗圃,保留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桂阳苗圃、桂阳监狱苗圃和浏桂苗圃,并适当扩大各苗圃面积,同时在正和、樟市、仁义镇建设花卉苗木基地,为桂阳县城区提供花卉苗木,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苗木自给率将达到80%以上。
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不低于2%。
桂阳县城规划生产绿地一览表
名 称
|
规划面积(公顷)
|
地点
|
备 注
|
建设情况
|
类别
|
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
|
40.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私营
|
桂阳苗圃
|
18.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私营
|
浏桂苗圃
|
28.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第1条 私营
|
合计
|
86.0
|
|
|
|
|
第十五条 防护绿地(G3)
1、规划防护绿地170.5公顷。
2、工业物流仓储区与生活区之间防护林带—般控制在30~50米左右,污染较大的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100米。污水处理厂周围防护林带,宽度控制在15-30米。
对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厂环保型生态隔离林带不低于50米。
3、高压线走廊绿化应按规定架空线路每边保持一定的延伸距离,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500KV:不少于50米,220 KV:30-40米,110KV:15-25米。
4、高速公路、国道、铁路干线、城市快速路两侧防护林带宽度控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路两侧防护林带不小于30米,铁路专线两侧防护林带控制在各10米以上。
第十六条 附属绿地(G4)
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中的绿地等。
1、桂阳县城附属绿地总面积为659.7公顷。
2、居住绿地规划
(1)居住区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不低于25%;园林式居住区不低于40%。居住区绿地不低于1.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人,组团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人。
(2)居住区公园面积应在1公顷以上,小区游园面积应在0.4公顷以上,居住区绿地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0%。
3、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其中:
(1)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20%。
(2)机关、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部队、公共文化单位,绿地率≥35%。
(3)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设立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带。
属于旧城区的单位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绿地率确实难以达标的单位,要积极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使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4、道路附属绿地规划
道路绿化建设要达到如下标准与要求:
(1)城市道路绿化要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75-97)所规定的要求,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新建扩建道路在道路断面设计时应留有足够的分车绿带,力求高起点、高质量地建设,提高道路绿地率。其余道路在原有基础上更新、补齐行道树,并适当配置花灌木,加强绿化建设,使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以上,并建成一批绿化景观路。
(3)道路绿化除突出绿化、美化外,还应加强其生态及防护作用,营造绿色生态网络。
(4)停车场采用软硬铺地相结合,绿地率规划要求达到20%以上。
与此同时,作为桂阳县绿化网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桂阳县城的道路绿化要根据“一路一景”的原则,对每条道路的绿化根据其等级的大小,采取不同的绿化方式和形式。
(5)交通岛绿化
交通岛的绿化布置形式应多样化,植物选材上最忌遮挡行车视线,绿篱高度不超过0.7米。
规划结合重要的城市交通节点建设5个入城景观点,分别是郴州大道入城口(朝阳广场);金叶路与桂嘉路交叉入口(迎熏广场);桂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子龙广场);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聚宝广场);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叉口(拱极广场)。通过对出入口景观、标志的控制和交通的组织,强化城市文化特征、自然山水要素在城市空间形态构成和入口形象塑造中的作用,体现出桂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生态城市的特征。
第十七条 其他绿地(G5)
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
利用楔入城区内部的山体重点打造城区5条生态绿廊: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并严格控制这五条生态廊道的山体绿地范围控制线。
规划依托县城周边自然山体和河流水系,建设新澄岭郊野公园、龙门岭郊野公园、城北郊野公园和珍珠山郊野公园四个生态郊野公园和西水河休闲风光带。规划其他绿地总面积为462.68公顷(不计入指标)。
其他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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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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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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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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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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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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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澄岭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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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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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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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路、金叶路、桂阳大道、桂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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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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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岭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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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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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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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嘉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西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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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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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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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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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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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路、龙潭路、城北路、骏马大道围合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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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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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山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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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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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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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大道、金叶路、迎宾路、蒙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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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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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河休闲风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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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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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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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河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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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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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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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一带多渠十三湖”的布局结构形式。
一园——指县城北部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打造县城湿地文化中心;
一带——指沿县城西南部贯穿而过的西水河风光带,连通郴州,打造市域休闲旅游风光带;
多渠——主要是县城区已有的小溪流及顺应地势挖掘的多条人工水渠;
十三湖——指现有的欧家水库、方元水库、芙蓉水库、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和八字塘,规划的西旺湖、北腾湖、镜湖、流溪湖、康乐湖共十三个湖泊。
第十九条 规划布局
1、做好水文章,科学谋化水生态建设。
(1)打造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
(2)建设西水河风光带
(3)保护城区及周边水库、小溪流,积极开凿人工湖和蓄水山塘
2、通过水、城结合,建设山、水、城共融的山水名城。
第二十条 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结合桂阳县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根据桂阳县城市主要盛行季风方向,并通过对城市的山体、水系、道路结构的研究,确定出城区内主要的城市通风风道及主要补偿空间。
1、通风风道布局
结合城市主导风向及城市山体、水系、主要道路走向,规划桂阳县形成五条城市一级风道和八条城市二级风道。
(1) 城市一级风道
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风道、金叶路—迎宾路风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龙渡岭路—黎家洞路风道、西水河风道。
(2) 城市二级风道
桂阳大道—宝岭矿山公园风道、正和路—文化路风道、郴南大道—桂嘉路风道、芙蓉路风道、骏马大道—健康路风道、龙潭路风道、珍珠大道—全义路风道、双流路风道。
2、补偿空间布局
桂阳县城区周边的山水自然区域作为重要的补偿空间,统一纳入本次规划研究范围。
(1)外围补偿区布局
规划形成三大外围补偿区,分布与县城区近郊,分别为西部外围补偿区、南部外围补偿区、北部外围补偿区,为城市内部和外围通风廊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内部补偿区布局
一级补偿区域主要为西水河、宝岭矿山公园、州门岭、紫霞湖、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长富岭等七个区域,二级补偿区域主要为龙门岭、新橙岭、蓉湖、东塔岭、万宝山、镜湖、麒麟山等七个区域,较为均匀的分布在作用区之间,具有补偿效应的绿地、水系。
第二十一条 管控标准
为了减少空气在风廊内的流动阻力,让风廊内风吹入城市内部,对临近风廊的建设用地提出控制指标要求。
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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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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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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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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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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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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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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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源、风向确定,与主导风的夹角宜不大于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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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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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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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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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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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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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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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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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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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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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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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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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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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生态廊道涵义
1、生态廊道的类型
(1)河流型生态廊道
是指城市中沿着自然河流分布于河道两侧、不同于周围基质的植被带。
(2)道路型生态廊道
是指利用交通廊道为骨架,依附城市中的交通干线建立的生态廊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道路绿化带,包括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和道路分车带。另一种是与机动车道分离的林荫休闲道路。
(3)绿色带状生态廊道(山脉型)
是指在城市中以带状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态廊道,一般较宽,从几百米至数十公里不等。
第二十三条 总体规划形态
依托桂阳县生态资源本底和“山、水、城”的空间特色,以建设“生态桂阳”为核心目标,通过自然山水特色、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格局三个视角,构建多条生态廊道,形成绿色生态网络,将原生境引入城区,缓解城市“孤岛效应”和“热岛效应”,维护城市整体生态平衡。
为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变“城市绿岛”为“城市绿网”,按照“碧山环城、绿道串城、翠林缀城”的规划理念,以生态斑块为节点,生态廊道为路径,构筑“一环一带、四道五脉”的生态廊道系统,形成城市的自然骨架。
“一环”指县城区周边青山屏障,构成外围的绿色生态环;
“一带”指以西水河为纽带,打造河流型生态廊道;
“四道”指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迎宾路-郴州大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桂嘉路四条道路型生态廊道;
“五脉”指五条由生态斑块串联而成的山脉型生态廊道,
①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
②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
③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
④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
⑤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
第二十四条 绿道功能
绿道从乡村深入到城市中心区,有机串联各类有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兼具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
1、生态功能
绿道能发挥防洪固土、清洁水源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可以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
供充足空间,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可以为都市地区提供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
2、社会功能
绿道可以为人们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场所,可供居民安全、健康地开展慢跑、散步、骑车、垂钓等各种户外活动;同时,提供大量的户外交往空间,增进居民之间的融合与交流。
3、经济功能
绿道能够促进旅游观光、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同时,还能够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文化功能
绿道可以将各类有代表性的文化遗迹、历史建筑和传统街区串联起来,使人们可以更便捷地感受历史的风采;同时,可以彰显城市的文化魅力,提升城市品位。
第二十五条 绿道分类控制
结合桂阳县城市空间布局、地域景观特色、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的特点,根据绿道所处位置和目标功能的不同,规划绿道按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三种类型进行控制。
1、生态型绿道
生态型绿道主要沿城市的自然河流、溪谷及山脊线建设,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来维护和培育桂阳生态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可供自然科考以及野外徒步旅行。尤其加强西水河流域自然生态的保护。生态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0米。
2、郊野型绿道
郊野型绿道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和田野,通过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等形式,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郊野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100米。
3、都市型绿道
都市型绿道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内,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而建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活动提供场所,对桂阳县域绿道起到全线贯通的作用。都市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米。
第二十六条 绿道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桂阳县县城区形成“四纵四横一带、多点呼应并往外发散”的绿道网结构。
1、“四纵”是指:
(1)沿欧阳海大道-金叶路-桂临路直贯桂阳县城区的以城市景观为特质的南北向都市型绿道;
(2)沿金山路—子龙路串联宝岭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黄沙坪公园、长富岭,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3)沿龙渡岭路—黎家洞路串联白狗岭、紫霞湖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4)沿桂阳大道串联宝山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新橙岭、龙门岭等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2、“四横”是指:
(1)沿郴南大道—桂嘉路串联子龙广场、金叶溪风光带、西旺湖、大岭坳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2)沿郴州大道—迎宾路串联东塔岭、蓉湖、珍珠山、州门岭、紫霞湖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沿桂阳大道串联李达公园的东西向都市型绿道;
(4)沿芙蓉路串联东塔岭、蓉湖、万宝山、东华山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一带”是指县城区西南部沿西水河风光带以山水景观为主的的生态型绿道。
4、“多点呼应”是指各发展节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呈点状散布于规划区,并通过绿道发生呼应,形成点、线、面的绿道网架构。按等级分为主要发展节点、次要发展节点。规划区范围内共规划7个重要发展节点,11个次要发展节点。
5、“向外发散”是指生态型绿道沿机场快速路、太和路、梧桐路、骏马大道以及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联系的交通脉络呈发散型向外辐射,引导至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大面积开敞绿地空间,并联合为完整的中心城区绿道网体系,并往周边地区延伸。
第二十七条 绿道保障措施与管理
为保障绿道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遵循“统一规划,设定标准;分市建设,限期建成;以人为本,各显其能”的基本建设原则,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重点包括组织管理、技术支持、政策保障与考核监督等方面。
1、绿道保障措施
(1)强化财政支持
(2)优惠土地政策
(3)绿色行政审批
(4)优化交通配套
2、绿道管理引导
(1)明确管理主体
(2)进行定期维护
(3)组织安全巡查
第二十八条 规划原则
强调生态优先,利用主题生态公园建设保护生态绿地,修复生态断点;强调尊重原生环境,公园不应过度建设,应当努力保持原生态植被资源;强调蓝绿结合,公园建设应当融合水系环境,营造蓝绿交织的城市景观;强调特色发展,创造多元多彩、特色鲜明的游览体验;强调共建共享、构建网络,通过衔接城市各类公共空间,促进主题生态公园与绿道、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带、文化体育设施等其他公共空间的网络化体系构建。
第二十九条 总体规划布局
借鉴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的理念,对芙蓉片区绿地系统进行新的定位,东塔为“笔”,八字塘和塔背水库为“墨”,欧阳海公园为“纸”,周边石头山为“砚”,描绘桂阳山水新格局。
1、大型城市公园:
(1)规划依托塔背水库建设桂阳文化园;
(2)规划宝山建设国家矿山公园;
(3)规划舂陵江建设国家湿地公园;
(4)规划麒麟山建设桂阳体育公园;
(5)规划翡翠公园建设成为阳光草地公园;
(6)规划天鹅湖公园建设成为特色植物园;
(7)规划黄沙坪公园建设成为特色动物园;
(8)规划镜湖公园建设成为儿童主题公园。
2、郊野公园:
郊野公园以种植不同花,形成“花季”主题公园。
(1)规划新澄岭郊野公园以黄色的桂花和菊花为主题;
(2)规划珍珠山以白色的水仙、玉兰花为主题;
(3)规划正和中央公园带以红色的海棠花和梅花为主题;
(4)规划燕山郊野公园以艳山红、杜鹃花为主题,形成四季有花,季季花不同的景观。
3、城市主题广场:借鉴古代四个方向城门的理念,赋予桂阳四个方向门户广场新的灵魂,在东部建设朝阳广场、南部建设迎熏广场、西部建设聚宝广场、北部建设拱级广场。
4、城市主干道景观:打造“一路一景”的道路景观形象,桂阳大道以种植桂阳县树-桂花树为主题,芙蓉路以种植桂阳县花-芙蓉花为主题,迎宾路以银杏为迎宾树,欧阳海大道种植樱花为主题,打造四季景色各异、极具特色的城市道路景观。
第三十条 布局原则
1、合理布局,体现依托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依托景区与城镇、区位与交通、资源与产业等布局,进行合理布局。交通可达性要好,需位于主要公路出入口5公里半径内。且布置在城镇建设用地以外,不影响城镇未来的发展。
2、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区位交通、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经济基础、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布局规划的重中之重是挖掘出区域自身的特色,寻求与众不同的创新点。走特色发展道路。
3、市场导向,体现品牌原则
布局规划的核心要求在于“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因此在充分研究资源的基础上,还需对区域的市场进行充分了解,从而有利于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整合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在总体布局方面,必须高屋建瓴,精心规划,努力创出品牌。
第三十一条 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两带两圈”的空间布局格局,“两带”为郴州大道发展带、骏马大道发展带,“两圈”为北部生态庄园圈、东南部生态庄园圈。
其中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荷叶坪生态农庄、奇秀生态庄园、甫口生态庄园、骏马农业生态园、融康乐瓜蒌庄园、望湖乡村度假山庄、木林溪农庄、东升农庄、岛中岛农庄、盘古生态农庄等;东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九竹园生态农庄、桥市生态农庄、康乐园生态农庄和神农蜂生态农庄等。
第三十二条 建筑风貌控制
1、控制原则
(1)房屋建筑的形状应突出地方特色,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相协调。
(2)宜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设计房屋建筑。
(3)建筑设施应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需求。
2、控制要求
按不同的生态庄园特色定位确定建筑风格,分为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和民俗文化型三种建筑风貌。
(1)田园风光型
建筑风貌为乡土田园风格,凸显本地环境特色,符合当地民俗要求。
(2)休闲度假型
以休闲度假的内容确定建筑风貌,契合旅游开发产品。
(3)民俗文化型
以湘南民居风貌为主体,结合本地特有元素确定建筑风貌。
第三十三条 环境风貌控制
1、控制原则
(1)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景观要素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统一协调。
(2)生态庄园内景观最佳地段,土壤肥沃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3)景观小品的位置、高度、体量、风格、造型、色彩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
2、控制要求
(1)构筑物层数一般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景观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2)亭、廊、花架、敞厅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3)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第三十四条 规划目的
本次规划通过对县城及周边尾沙库的用途进行功能性改变,结合生态绿地、景观建设、文化内涵注入,将其变废为宝,解除废弃地对环境和城市安全带来的影响,同时提升周边地区的人居环境,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第三十五条 规划措施
1、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黄沙坪尾沙库改造成高尔夫练习场,完成景观环境的塑造,提高区域吸引力;
2、规划将宝山南部尾沙库,通改变地形,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对土壤基质改良,形成生态郊野公园,完善周边绿地景观建设;
3、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宝山北部尾沙库改造成为足球公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体育地标。
第三十六条 规划原则
1、区域特色原则;
2、区域统筹规划原则;
3、适地适树原则;
4、远近结合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6、特色树种和树种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7、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树种技术指标规划
(2)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为7:3或8:2。
第三十八条 基调树种
根据桂阳县当地植被特点及城市绿化现状,规划确定桂阳县基调树种为:桂花、樟树、梧桐、杜英、枫树、金叶女贞、月季、国槐、栾树、红继木、杜鹃、含笑、紫薇、木芙蓉、兰花等。
第三十九条 骨干树种
推荐以下树种为骨干树种:
1、乔木类:栾树、樟树、桂花、梧桐、杜英、女贞、梓树、枫树、桉树、槐树、悬铃木、罗汉松、杨梅、枇杷、秋枫、水杉、落羽杉、柳、银杏、棕榈、木荷、木莲、皂荚、竹类、火力楠、椤木石楠、景烈白兰、重阳木、白玉兰。
2、灌木类:金叶女贞、红继木、杜鹃、夹竹桃、山茶、迎春、含笑、海桐、小叶女贞、紫荆、樱花、木芙蓉、栀子、龙爪槐、红叶李、碧桃、紫玉兰、南天竹、红枫、木槿、海棠等。
3、藤本:金银花、紫藤、葡萄、爬山虎、常春藤、凌霄、络石、薜荔、小果蔷薇。
4、草坪和地被类:美人蕉、杜鹃、十大功劳、麦冬、鸢尾、沿阶草、马尼拉草、结缕草。
5、竹类及水生植物类:凤尾竹、紫竹、荷花、睡莲。
6、热带植物:加拿利海枣、银海枣、老人葵等(考虑桂阳气候条件,建议小范围引进)。
第四十条 各类绿地的树种规划
1、公园绿地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悬铃木、木芙蓉
骨干树种:桂花、红继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法梧桐、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
2、生产绿地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骨干树种: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3、防护绿地
防火林以防火树种为主,河流流域、水库湿地等防护林以耐湿树种为主。几种具有特殊防护功能的树种如下:
抗二氧化硫树种:银杏、侧柏、圆柏、大叶女贞、大叶黄杨、榆树、刺槐、臭椿、紫荆等。
抗氟化氢树种:银杏、国槐、悬铃木、刺槐、加杨、木槿、紫穗槐等。
滞尘树种:龙柏、广玉兰、构树、朴树、悬铃木、丁香等。
4、附属绿地
(1)道路绿化树种
规划道路树种为:樟树、桂花、栾树、广玉兰、桂花、悬铃木、枫香、国槐、合欢、榉树、青桐、马褂木、雪松、大叶女贞、红继木、南天竹、大叶栀子、红叶石楠等。
(2)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树种
居住区绿地树种规划应尊重居民的喜好,在突出骨干树种与基调树种的同时,多应用花灌木的栽植,以取得惬意舒适宜人的绿色空间,同时可适当考虑香花树种的栽植。
基调树种: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骨干树种:红继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5、其他绿地
(1)利用好现有植被基础上,改变现有林相差、植物单调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效益。
林相改造树种选择:楠竹、速生杨、泡桐、枫香、高山杜鹃、五角枫、刺槐、园柏、木芙蓉、榉树、香榧、无患子、悬铃木、臭椿、马褂木、深山含笑、落羽杉、木荷、栾树、山杜英、冬青、椤木石楠、黄果朴
(2)尽快改变现有黄土裸露现状
边坡绿化树种选择:樟树、樱花、大叶女贞、夹竹桃、紫荆、海桐、合欢、迎春、爬山虎、法桐。
(1)抗污染植物
①抗二氧化硫:银杏、龙柏、广玉兰、罗汉松、香樟、桂花、水杉、悬铃木、青桐、国槐、刺槐、皂角、朴树、臭椿、构树、枫杨、黄连木、栾树、合欢、泡桐、白玉兰、榆树、石楠、桧柏、棕榈、小蜡、珊瑚树、夹竹桃、法国冬青、海桐、枸骨、大叶黄杨、鸡爪槭、蜡梅、紫叶李、木槿、紫薇、木瓜、十大功劳、小叶女贞、月季、连翘、黄金条、珍珠梅、石榴、无花果、金银花、紫藤、木香。
②抗氯气:云杉、千头柏、龙柏、侧柏、广玉兰、香樟、女贞、棕榈、桂花、臭椿、白蜡、皂荚、合欢、柿树、柽柳、五角枫、石楠、海桐、枸骨、山茶、夹竹桃、珊瑚树、锦熟黄杨、黄杨、蚊母、小叶女贞、连翘、紫薇、丁香、石榴、木槿、凤尾兰。
③滞尘力强的植物:桧柏、龙柏、广玉兰、棕榈、大叶女贞、悬铃木、榉树、榆树、朴树、刺槐、意杨、臭椿、泡桐、珊瑚树、夹竹桃、小叶女贞、紫薇、石榴、蜡梅、木槿。
(2)防火树种
木荷、法国冬青、棕榈、山茶、乌桕、泡桐、海桐、冬青。
(3)耐盐碱树种
银杏、侧柏、榆、柽柳、槐、柳树、黄连木、苦楝、杜梨、卫矛、紫穗槐、合欢、泡桐、刺槐、榉树、杜仲、香椿、紫薇、李、榆叶梅、杏、桃等。
(4)耐水湿树种
水杉、池杉、落羽杉、楝树、枫香、乌桕、青桐、丝绵木、悬铃木、三角枫、柽柳、旱柳、垂柳、意杨、枫杨、香樟、泡桐等。
(5)水生植物
①挺水植物: 荷花、芦苇、水葱、蒲草、水烛、千屈菜、水生美人蕉、黄菖蒲、水菖蒲、溪荪、慈姑、荻、荸荠、中华水韭、茭白、水芹菜、水蓼、菰等。
②浮叶植物:睡莲、菱、芡实、浮萍等。
③浮水植物:水浮莲、凤眼莲、荇菜、萍蓬草、水葫芦、雨久花等。
④沉水植物:金鱼藻、水盾藻、苔草、黑藻、菹草等。
(6)草坪和地被植物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合理配置是提高城市绿地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严格控制草坪面积和进口草种。
规划建议设置耐踩草坪时所用的草种应以乡土禾本草为主,尤其应采用结缕草、中华结缕草、狗牙根、假俭草等;非耐踩的观赏型草坪则应重点推广红花酢浆草、白三叶草等常绿阔叶草类的应用。
推广应用耐荫、植株低矮、且宜于粗放管理的草本花卉:兰花、虎耳草、紫萼、吉祥草、麦冬等。
桂阳县各类绿地规划树种一览表
项目
公园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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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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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调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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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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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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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园
绿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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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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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法桐、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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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桂花、红花檵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悬铃木、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乌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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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树种为主,重点位置用景观效果好的树种,相对树种多样化,突出“一园一品”,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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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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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英、香樟、桂花、栾树、棕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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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山茶花、紫薇、红叶李、迎春、小叶女贞、腊梅、含笑、白玉兰、茶花、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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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景观效果好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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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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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樟树、红花檵木、杜鹃、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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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继木、杜鹃、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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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公园主题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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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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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樱花、香樟、海桐、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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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湿地松、垂柳、水杉、红叶李、落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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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品种搭配与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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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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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樟树、四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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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小叶女贞、法国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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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阴,抗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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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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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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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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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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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杉、池杉、落羽杉、马尾松、香樟、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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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水杉、竹类、夹竹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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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迅速,抗风,耐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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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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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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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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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檵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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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灌木为主,突出花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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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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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广玉兰、栾树、柳杉、桂花、法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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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柏、香樟、广玉兰、栾树、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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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同道路性质,选择乔、灌、草、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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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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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构树、桂花、棕榈、香樟、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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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姆、桂花、湿地松、香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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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县树、县花
第四十二条 生物多样性建设保护的目标
1、总目标:以生态系统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城市和谐共存的原则,规划并形成具有地带性特征、园林植物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通过城市绿地系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培育,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近期目标:按国家级园林县城的要求做好各类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园林绿地建设,优化园林植物生态群落结构,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城郊山林保护,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格局。以周边城市引种成功物种为主要对象,新增各种园林植物300余种,以乔灌木、地被花卉为主。
3、远期目标: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物种丰富、特色明显、城区植物景观显著的园林生态城市,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第四十三条 生物多样性建设保护的指标
1、桂阳县县城绿地系统植物多样性保护的中长期目标是达到国家生态城市标准,即综合物种指数≥0.5,本地植物指数≥0.7。
2、按植物多样性保护原则开展园林苗木的生产与种植,近期内城区绿地植物种类达到或超过500种,远期内达到或超过800种。
第四十四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与对策
1、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2、建立缓冲区以减少外围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除自然保护区外,大型城市绿地景观应设立缓冲区和过渡带,缓冲区或过渡带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合理划定辅助性的保护和管理范围。
3、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防止栖息地(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生态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以保护物种不断的交流和辐射,同时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如果没有人工梳理,单一的绿地景观空间格局将随着时间更替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因此,增加绿地景观异质性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城市绿地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先设计后栽植,管理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控制性的修剪、整理等。
5、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
第四十五条 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建立有关科研机构,对本地的珍贵树种、稀有品种、濒危物种进行保护、繁殖。
2、对珍稀濒危植物进行就地或迁地繁殖保护,强化园林绿地的地带性特征,促进植物物种多样性。
3、对列入国家一、二类保护的物种,在自然生长区要加强保护措施,禁止迁移。
4、从自然环境相似的周边及邻近地区,适当引进珍稀物种,逐步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类和数量。对新发现的珍稀濒危植物,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还要做好繁殖及科研工作。
5、在保护母体或物种(基因)资源的前提下,利用科技手段,试行多手段扩繁珍稀濒危物种,对一些珍稀濒危植物进行有目的地繁殖繁育,不断扩大其物种数量和分布范围。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合理开发利用。
6、除国家划定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品种外,有些具有较高观赏或经济价值,但在本地区比较稀少的动植物,也需加强保护,需设法改善其生存环境,并进行扩大繁衍的研究。
7、建立多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以保护生物资源和现有物种为重点。并建立生物资源监测网络,随时掌握生物资源的变化。
8、做好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宣传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重要性的认识。
第四十六条 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及生长状况
桂阳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注册的古树名木76株,其中Ⅰ级(500年以上)古树名木2株;Ⅱ级(300~499年)古树名木8株;Ⅲ级(100~299年)古树名木35株;Ⅳ级(30~99年)古树名木31株;树种包括樟树、桂花、紫薇、柳杉、松树、榆树、银杏、罗汉松、皂荚树、朴树、槐树、柏木、广玉兰、旦香柚、雪松、榉木、酸枣、椤木、枫杨、枫香等20种。详见附表一。
第四十七条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划定
1、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0米所围合的范围;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0米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4、采取有效地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第四十八条 保护措施
1、已入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1)宣传规划:利用网络、街道宣传、书籍展板画册发放等各种方式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大意义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2)立法规划:制定和完善《桂阳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桂阳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科学研究规划: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深入开展与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为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树龄鉴定研究、综合复壮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研究开发高效、低毒、生物型的农药。
(4)养护管理规划
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绿化部门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条例(法规),按照古树名木养护复壮的一般技术,分步、分期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
2、未入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1)开展对大树的鉴定、颁令保护的工作:对现状大树进行树龄鉴定,由市政府颁令保护。园林绿化部门制定综合养护复壮的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的单位实施。
(2)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对辖区内的大树进行自查,将调查结果上报园林主管部门,再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树龄鉴定。基本步骤:大树调查—树龄鉴定—颁令保护—按古树保护管理办法实施保护—落实养护管理的责任人(单位),定期养护。
第十六章 城市绿线控制规划
第四十九条 山体绿线控制
山体绿线指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山体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1、确定为城市绿地的山体一律划入绿线保护控制范围,如新澄岭、龙门岭、长富岭等。
2、在山体范围内的耕地和采石场一律划入绿线控制范围,逐步实施退耕还林。
3、一般坡度大于25%,侵占山体的建设用地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4、山体与路的距离小于100米,则该过渡空间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第五十条 公园绿线控制
对于社区级以上的公园,在控规的基础上,划定保护控制范围,以图则加表格的方式进行控制。其中近期规划实施的公园绿地作进一步的控制要求,对各公园内部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的用地比例和游憩、服务、公用、管理等常规设施的设置提出规定。
对于街旁绿地,以控制量的方式,可在详细规划中根据用地布局需要,适当安排,不以图则的形式加以控制。
第五十一条 滨水绿线控制
西水河:西侧30米绿带,东侧10-30米绿带。
长富溪:两侧8-30米绿带。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绿带。
宝岭溪:两侧8-10米绿带。
金叶溪:两侧10米绿带。
欧家溪:两侧8米绿带。
城市河渠、湖泊蓝线控制:严禁在确定的蓝线保护区形成的护堤护岸林、植草护堤地内修建其它建(构)物和从事相关破坏活动;因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或河道清障等,确需占用和破除护堤护岸林、植草护堤地的,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规定的期限内恢复。
第五十二条 道路绿线控制(见防护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章节)
第五十三条 高压走廊绿线控制
根据国家规定,高压线两侧控制一定的安全距离
高压走廊宽度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米)
|
330
|
35~45
|
220
|
30~40
|
110
|
15~25
|
第五十四条 绿线控制要求
1、城市绿线范围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林地和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2、绿线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应在规定的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3、绿线内不得新建与绿化养护管理无关的各类建筑。在绿线范围内建设与绿化养护管理有关的各类建筑,需经县园林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各类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绿线内用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因城市规划有重大调整或遇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实施,并且在同一区域增加相应的绿地面积。
5、在绿线内尚未迁出的房屋,不得进行房产变更手续。
6、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绿线范围内的绿地、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移植和砍伐树木花草、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由桂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园林管理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并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向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说明。
第十七章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第五十五条 布局要求
防灾避险绿地应遵循“综合防灾、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安全优先,通达性,平灾结合”五大原则,依据城市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合理布局。
(1)避开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地震次生灾害源、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2)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
(3)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距易燃易爆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
(4)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
(5)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不适合用于防灾避险。
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
编号
|
名称
|
布局要求
|
|||||
小城市(人口不足20万)
|
中等城市
(人口20~50万)
|
大城市(人口50~100万)
|
特大城市
(大于100万)
|
||||
(人口少于10万)
|
(人口10~20万)
|
||||||
1
|
防灾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
2
|
防灾
公园
|
数量
|
1座/20—25万人
|
||||
规模
|
不小于5公顷
|
||||||
服务半径
|
不大于5000米
|
||||||
3
|
临时避险绿地
|
规模
|
不小于2公顷
|
||||
服务半径
|
不大于1500米
|
||||||
4
|
紧急避险绿地
|
规模
|
不小于1000平方米
|
||||
服务半径
|
300-500 米
|
第五十六条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布局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为: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
(1)防灾公园:规划设置欧阳海广场、流溪湖公园2个防灾公园。
(2)临时避险绿地:规划翡翠公园、镜湖公园、八字塘游园、紫霞公园、黎家洞公园、新澄游园、麒麟广场、迎熏广场、雄鹰广场9处临时避险绿地。
(3)紧急避险绿地:规划将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列为紧急避险绿地。
(4)隔离缓冲绿带: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
(5)绿色疏散通道: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绿色疏散通道可分为:救灾通道,沿郴州大道、迎宾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龙潭路、芙蓉路、宝山路、双流路、桂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避灾通道,沿蔡伦路、翡翠路、向阳路、蒙泉路、新澄路、宝岭路、富阳路等城市次干道。
第五十七条 规划原则与期限
1、规划原则
(1)与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划的实施期限。
(2)与县城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阶段建设目标相配套,结合城区建设实际情况,使城市绿地建设在城市发展的各阶段都具有
相对合理性,满足市民游憩生活的需要。
(3)结合城市现状、经济水平、开发顺序和发展目标,切合实际地确定近期及中期的绿地建设项目。
(4)根据城市远期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注重远近期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五十八条 近期绿地建设规划
1、近期绿地建设目标
按“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建设县城区绿地,到2020年,桂阳县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8平方米。
2、近期建设项目项目
①重点扩建宝岭矿山公园、文化公园,新建天鹅湖公园、镜湖公园等。
②加强西水河风光带的滨水绿带建设,对难以实施的地段,应提出控制要求,加强管理,待时机成熟分期分步实施。
③加强老城区绿化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中心区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新区建设的建筑密度,保证绿化用地。
④加强单位绿地及居住绿地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⑤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重点建设城市主干道、园林景观大道、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环境绿化,树立城市形象。近期重点建
设厦蓉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的建设。
⑥积极推进珍珠山郊野公园的建设。
第五十九条 远期绿地建设规划
1、远期绿地建设目标
规划到2030年,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45%,绿地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6平方米。
2、远期建设项目项目
(1)着重完善城区绿地系统的主控框架形态。
(2)完善新建绿地的景观,增加游憩设施与活动项目;完成规划中确定而又尚未完成的绿地建设项目。
(3)长期控制与短期实施相结合。一些主次干道的绿化带及公园绿地暂时达不到生态景观建设的要严格控制起来,有条件的应在短期内进快实施。局部地段实施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建设。
第六十条 分期建设指标
规划期
|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k㎡)
|
人口
(万人)
|
绿地率
(%)
|
绿化覆盖率
(%)
|
公园绿地面积
(ha)
|
园林绿地面积
(ha)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人均园林绿地面积(㎡)
|
基年(2015年)
|
30.5
|
28
|
33.28
|
38.14
|
267.95
|
1015.04
|
9.5
|
36.3
|
近期(-2020年)
|
31.5
|
30
|
35.0
|
40.0
|
294.15
|
1135.75
|
9.8
|
37.9
|
远期(-2030年)
|
40
|
40
|
40.0
|
45.0
|
544.19
|
1923.07
|
13.6
|
48.1
|
备注:绿地面积不含其他绿地
第六十一条 规划实施措施
1、健全机构,依法治绿
健全和完善园林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能与权限,统一指导县城的园林绿化建设。
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依法管理。
2、制定法规,加强管理
依照国家、省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桂阳县绿化管理实施办法;绿化建设管理实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管理目标责任制、公众参与等程序。
3、提高认识、全民参与
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全方位倡导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4、资金保障、实施通畅
建设多渠道的园林建设投资体系,保障城市绿化建设维护的资金投入,以确保城市绿化建设。
5、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注重支持相关科技发展,大力培养园林专业人才,提高园林职工素质。将科技发展提高到重要高度,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引进、借助先进科技理论和方法,作为推动支持城市绿化建设的最有力后盾和力量。
6、高效开展居住区绿化工作
各单位、小区破墙透绿,垂直绿化。
7、全面统筹、分期实施
长远考虑,统筹兼顾,绿地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含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个组成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划由桂阳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园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划自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桂阳县中心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附表一 桂阳县中心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中文名
|
古树级
|
树龄
(年)
|
树高
(米) |
胸径
(厘米)
|
冠幅
(米) |
具体生长地点
|
管护单位
|
备注
|
|
43102100001
|
樟树桂花
|
|
60
|
12
|
40
|
|
四大院欧阳海广场
|
机关事务局
|
36
|
43102100002
|
柏、桂、朴、樟雪松、悬林木、栾树、石楠、广玉兰
|
|
70
|
14
|
60
|
|
桂阳县一中院内
|
桂阳一中
|
110
|
43102100014
|
樟树、柏木、重阳木、乌柏、皂荚、朴树、檀树、无患子、光皮树
|
|
190
|
18
|
60
|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39
|
43102101001
|
紫薇
|
Ⅳ
|
50
|
8
|
26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2
|
樟树
|
Ⅳ
|
80
|
15
|
5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3
|
柳杉
|
Ⅳ
|
90
|
15
|
30
|
6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4
|
柳杉
|
Ⅳ
|
70
|
14
|
30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5
|
柳杉
|
Ⅳ
|
80
|
16
|
3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6
|
柳杉
|
Ⅳ
|
80
|
16
|
33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第1条
|
43102101007
|
柳杉
|
Ⅳ
|
8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8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9
|
松树
|
Ⅳ
|
6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0
|
松树
|
Ⅳ
|
50
|
13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1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2
|
樟树
|
Ⅳ
|
80
|
11
|
60
|
5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3
|
樟树
|
Ⅳ
|
80
|
10
|
60
|
4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4
|
榆树
|
Ⅳ
|
85
|
18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5
|
榆树
|
Ⅳ
|
85
|
15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6
|
银杏
|
Ⅳ
|
50
|
16
|
40
|
4
|
桂阳县林业局
|
桂阳县林业局
|
|
43102101017
|
罗汉松
|
Ⅲ
|
150
|
4
|
15
|
4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8
|
皂荚树
|
Ⅲ
|
150
|
20
|
100
|
13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9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75
|
11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0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50
|
10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1
|
朴树
|
Ⅲ
|
285
|
13
|
81
|
19
|
桂阳县步行街
|
桂阳县步行街
|
|
43102101022
|
槐树
|
Ⅲ
|
125
|
20
|
65
|
11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
43102101023
|
樟树
|
Ⅲ
|
125
|
20
|
91
|
9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第2条
|
43102101024
|
皂荚树
|
Ⅲ
|
125
|
12
|
7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第3条
|
43102101025
|
柏木
|
Ⅲ
|
125
|
15
|
67
|
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第4条
|
43102101026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10
|
14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第5条
|
43102101027
|
樟树
|
Ⅲ
|
155
|
18
|
8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第6条
|
43102101028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05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第7条
|
43102101029
|
榆树
|
Ⅲ
|
150
|
20
|
67
|
21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第8条
|
43102101030
|
柏木
|
Ⅳ
|
75
|
15
|
4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第9条
|
43102101031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64
|
1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第10条
|
43102101032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51
|
12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第11条
|
43102101033
|
旦香柚
|
Ⅳ
|
55
|
6
|
3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第12条
|
43102101034
|
旦香柚
|
Ⅳ
|
55
|
8
|
51
|
10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5
|
樟树
|
Ⅰ
|
500
|
12
|
110
|
7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第13条
|
43102101036
|
朴树
|
Ⅲ
|
100
|
24
|
80
|
12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第14条
|
43102101037
|
樟树
|
Ⅲ
|
185
|
15
|
90
|
15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8
|
樟树
|
Ⅱ
|
305
|
18
|
150
|
30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9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1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第15条
|
43102101040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0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第16条
|
43102101041
|
樟树
|
Ⅳ
|
50
|
12
|
40
|
9
|
桂阳宾馆前
|
桂阳宾馆
|
第17条
|
43102102001
|
雪松
|
Ⅳ
|
65
|
12
|
40
|
10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第18条
|
43102102002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23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第19条
|
43102102003
|
樟树
|
Ⅳ
|
85
|
18
|
70
|
15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第20条
|
43102102004
|
樟树
|
Ⅳ
|
65
|
13
|
50
|
11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第21条
|
43102102005
|
樟树
|
Ⅳ
|
75
|
12
|
60
|
12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第22条
|
43102102006
|
柏木
|
Ⅰ
|
605
|
20
|
140
|
10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第23条
|
43102102007
|
柏木
|
Ⅲ
|
205
|
30
|
90
|
9
|
桂阳县金山
|
桂阳县金山
|
第24条
|
43102102008
|
榆树
|
Ⅱ
|
355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宝山
|
桂阳县宝山
|
第25条
|
43102102009
|
樟树
|
Ⅱ
|
305
|
20
|
90
|
19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第26条
|
43102102010
|
柏木
|
Ⅳ
|
85
|
16
|
5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第27条
|
43102102011
|
榆树
|
Ⅲ
|
125
|
15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第28条
|
43102102012
|
樟树
|
Ⅲ
|
2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第29条
|
43102102013
|
樟树
|
Ⅲ
|
1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第30条
|
43102102014
|
樟树
|
Ⅲ
|
155
|
13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第31条
|
43102102015
|
樟树
|
Ⅲ
|
105
|
12
|
7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第32条
|
43102102016
|
榉木
|
Ⅲ
|
125
|
15
|
7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33条
|
43102102017
|
柏木
|
Ⅲ
|
155
|
13
|
70
|
5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34条
|
43102102018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第35条
|
43102102019
|
樟树
|
Ⅳ
|
65
|
12
|
6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第36条
|
43102102020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第37条
|
43102102021
|
酸枣
|
Ⅱ
|
300
|
18
|
100
|
8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38条
|
43102102022
|
椤木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39条
|
43102102023
|
枫杨
|
Ⅳ
|
80
|
15
|
6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0条
|
43102102024
|
酸枣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1条
|
43102102025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2条
|
43102102026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5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3条
|
43102102027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4条
|
43102102028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第45条
|
43102102029
|
柏木
|
Ⅱ
|
300
|
18
|
8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里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
|
第46条
|
43102102030
|
柏木
|
Ⅲ
|
12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47条
|
43102102031
|
柏木
|
Ⅲ
|
10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48条
|
43102102032
|
柏木
|
Ⅲ
|
100
|
18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49条
|
43102102033
|
柏木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50条
|
43102102034
|
枫杨
|
Ⅳ
|
90
|
17
|
65
|
5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第51条
|
43102102035
|
樟树
|
Ⅱ
|
300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公路旁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
|
第52条
|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第二部分 图纸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说明书
附件二 基础资料汇编
前 言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指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同时要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
2015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中指出要积极谋划“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在下一个要五年计划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2016年1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提出: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要整合设立国家公园,更好保护珍稀濒危动物。要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性法律,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
绿化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城市进步的象征。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绿地水系等自然生态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中央省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为保护好桂阳的山水生态环境,科学的布局桂阳生态空间,营造具有湘南地域特色的绿地生态系统,特编制本规划。并通过将现代绿地系统规划的新理念、新方法的应用,努力打造具有桂阳特色的绿地系统,加快桂阳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桂阳、幸福桂阳。
1、地理位置
桂阳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西部,南岭北麓,湘江支流的舂陵江中上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3′26″至112°55′46″,北纬25°27′15″至26°13′30″,东邻郴州市北湖区,西接嘉禾县、永州市的新田县,北面与耒阳市、常宁市、祁阳县、永兴县接壤,南面毗邻临武县,是郴州市面积最大的县。
2、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桂阳县地处南岭山脉北侧,地貌南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中间为广阔的丘陵岗地。县境内山地面积1131.59平方公里,分南、北中低山区两大片。
(2)气候条件
桂阳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宜人,四季分明,冬季无严寒,夏季酷暑时间不长。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日照时数1705.4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385.2毫米。桂阳县地处南岭山脉北侧,地貌南北高中间低,呈马鞍型,因高低差别大,气候各异。1989—2000年,桂阳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66小时,占全县地处纬度可日照时数的36%。在一年当中,日照幅射最多的月份是7月,为 245小时,平均每天有8小时;最少的月份是2月,为61小时,平均每天只有2小时。境内可分为两个不同类型的气候区域,南北山区为春冷、夏凉、秋干、冬寒,中部广大的丘岗山地为春凉、夏热、秋旱、冬冷;年平均气温北部山区为14—16℃,中部丘岗山地为17—18℃,南部山区为16—17℃。
(3)地质、水文条件
桂阳县历年平均年降雨总量为41.18亿立方米,径流总量20.33亿立方米。境内江、河、溪水共218条,以舂陵水为主干分级,其中一级支流58条,二级支流79条,三级支流64条,四级支流17条。除神堂水南注珠江外,其余皆北流湘江。桂阳地下水资源较丰富,按径流模数法统计,全县地下水储量为5.1563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17.35万立方米。
3、社会经济情况
全县现辖3个街道、17个镇、6个乡(含2个民族乡),即龙潭街道、鹿峰街道、黄沙坪街道。 2014年末,全县年末总人口86.65万人,常住人口71.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34‰,死亡率4.21‰,自然增长率为7.13‰。
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2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9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50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15.0%。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GDP40894元,增长12.4%。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3.4:51.8:34.8。其中,一产业比重与上年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产业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三产业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
4、历史沿革
5、环境状况
全县现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面积744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52.6565万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68万公顷;退耕还林0.013万公顷;完成山地造林面积0.68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0.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1.16%。
6、城市发展战略
(1)融郴达江、移城就水战略
适应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和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建设要求,推进与郴州的融城和一体化发展,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县城至舂陵江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实施生态达江。加快西水河生态休闲风光带建设,建设东兴新城(正和镇区)。
(2)组团发展、多头推进战略
适应山地和重丘陵地区的地形特点,推进城市的多组团多片区布局,建设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城市。
(3)工业兴城、旅游兴市战略
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为依托,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承接和集群,通过“园区兴工、工业兴城”,实现县城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舂陵江欧阳海水库及樟市、仁义、银河渔场湿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4)生态优先、永续发展战略
坚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优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结构,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7、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桂阳县城发展方向为“东进西拓,南延北扩”,东进优先。
“东进”即依托郴州大道和X090向东扩进,建设正和镇区,与郴州中心城区对接、融合,实现“融郴”目标;
“西拓”即在绿化宝山、加强矿山污染和地质灾害治理的基础上,再向西面拓展部分城市空间,将宝山建设成为城市绿肺;
“南延”即利用厦蓉高速公路交通优势,引导城市向南延伸,建设桂阳工业园区;
“北扩”即利用行政中心的带动作用和骏马大道、欧阳海大道、龙潭路的便利交通,引导城市向北扩展。
桂阳县城整体处于丘陵地带,老城区及现状建成区主要在山间谷地和缓坡地建设形成,城区外围群山环绕,生态环境良好。
近年来,桂阳绿化工作发展较快,公园绿地现有宝岭、麒麟山、东塔岭、珍珠山、万宝山等,县城街道全部绿化,县城庭院绿化率达到80%以上,有30余家单位分别获得省、市园林式单位称号。
截至到2015年,县城总人口为28万人,建成区30.5平方公里的用地范围内已建成绿地面积共600.9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267.9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3.44%,绿化覆盖率为35.29%。城区现有东塔公园、宝岭公园、桂阳文化园、翡翠公园、欧阳海广场、蔡伦文体休闲广场、芙蓉广场、金叶广场、朝阳广场、迎熏广场、拱极广场、雄鹰广场、东方游园、芙蓉小游园、蔡伦井小游园、百花小游园、八字塘游园、翠微公园等;县城庭院绿化率达到80%以上,有30余家单位分别获得省、市园林式单位称号;道路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县城街道全部绿化。
桂阳县城市绿地一览表
年份
|
城市建设用地(公顷)
|
城市人口
(万人)
|
园林绿地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公园绿地
(平方米/人)
|
绿化覆盖面率
(%)
|
2015
|
30.5
|
28
|
1015.04
|
33.28
|
9.5
|
38.14
|
注:城市人口指城市非农业人口
桂阳县城各类绿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绿地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1
|
公园绿地(G1)
|
267.95
|
8.79
|
2
|
生产绿地(G2)
|
33.1
|
1.09
|
3
|
防护绿地(G3)
|
129.17
|
4.24
|
4
|
附属绿地(G4)
|
170.71
|
5.60
|
5
|
小计
|
600.93
|
19.70
|
6
|
其他绿地(G5)
|
414.11
|
|
合计
|
1015.04
|
|
序号
|
绿地名称
|
绿化覆盖面积(公顷)
|
1
|
公园绿地(G1)
|
307.95
|
2
|
生产绿地(G2)
|
40.5
|
3
|
防护绿地(G3)
|
150.17
|
4
|
附属绿地(G4)
|
200.71
|
5
|
小计
|
600.93
|
6
|
其他绿地(G5)
|
464.11
|
合计
|
1163.44
|
三、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及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桂阳县城现状城市园林绿地可分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及其他绿地(G5),共五大类。
1、公园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现状城市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街旁绿地(G15)五类,总面积267.95公顷。城区有综合公园2处:东塔公园、宝岭矿山公园;社区公园7处:迎熏广场、欧阳海广场、翡翠公园、东方游园、蔡伦井小游园、八字塘游园、翠微公园;专类公园1处:桂阳文化园;带状公园1处,西水河风光带正在建设中;另有大大小小街旁绿地芙蓉小游园、百花小游园等。
(2)公园绿地现状分析
A 优势
①政府重视绿化,积极投入财力物力,扩建、改建及新建一定数量公园绿地,各类公园绿地的面积和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对改善城市环境,完善绿地游憩服务功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一定的绿化成效。
②重视滨水带状绿地建设,结合西水河,积极进行滨水风光带的建设,形成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B劣势
①公园数量教少,总量不足,公园设施有待完善,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公园、街旁绿地数量较少。
②公园绿地分布的均匀性较差,绿地比较匮乏,街旁绿地面积小,环境质量较差。
③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公园体系,县城区除东塔公园、宝岭公园、翡翠公园、宝山矿山公园以外,各类区级公园、专类公园(如体育公园、儿童公园、植物园等)数量缺乏。
④公园的形式与内容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市民多层次的文化、休闲、健身等心理、生理方面的需求;城市街旁绿化与小游园,特色不突出,多数街旁绿地的功能与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必要的休憩设施。植物种植形式单一,乔灌草结合不够,降低了城市绿化本应具备的生态效益。
2、生产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区及周边现有的生产绿地总面积为33.1公顷,主要有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桂阳苗圃、永春苗圃、桂阳监狱苗圃、浏桂苗圃、五里桥花木场等。
园林绿化苗圃建设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桂阳四季分明、季节气温变化大、炎热及寒冷时间短、降雨量充沛等特点,给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创造了良好的气候条件。在县城区周边有多个苗圃基地。主要生产樟树、桂花、杜英、广玉兰、龙柏、塔柏、竹柏、垂柳、水杉、杨树、红继木、四季桂、杜鹃、金叶女贞、月季、木槿、含笑、山茶花、海桐、七里香、小叶黄杨、温室花卉、一串红、兰花及一些大型盆栽绿叶植物。
(2)存在问题
①现有的生产绿地面积33.1公顷,但部分现有苗圃基地离老城区较近,位于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随着城市发展建设,必须向外搬迁,需在城市规划区开辟大型现代化的苗木基地,以满足城市绿化需求。
②苗木产业化水平不高,苗木质量欠佳,缺乏大苗和特色苗木,苗木种类单一,生产结构有待调整。
③现有苗圃的科研性和引导性较低,园林科研工作有待提升。
3、防护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现有防护绿地面积为129.17公顷,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新建城市道路及河道两厢。
(2)存在问题
①现状城市防护绿地规模过小,防护功能不佳,长度、宽度均不能达到城市防护建设要求。
②由于旧城区改造困难,整个城市防护林网络体系不完善。
③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需建设防护绿地的道路、高压走廊未有防护绿地。
4、附属绿地现状
桂阳县城的附属绿地可分为居住区附属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三类。现状附属绿地170.71公顷。
(1)居住区附属绿地现状
居住区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点状和块状散布在城区的范围内,是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服务最直接的绿地类型,也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县城现共有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1家,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4家,居住区绿地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①新老居住区绿地率普遍参次不齐。部分旧住宅区,因用地紧张,几乎无绿化用地。有的居住区虽注重了宅旁绿化,但绿地率多低于10%。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居住区成片开发,用地规整,利于绿地建设实施,绿地率明显提高,基本达标。
②组团级集中绿地严重不够,问题相当突出,尤其是可供人们健身、休息的绿地较少,缺乏特色及标志性小品点缀。
③居住区绿地景观设计及植物配置缺乏精品意识,植物品种单一,忽视乔、灌、草复层结构联系,缺乏垂直绿化。景观设计手法简单,片面强调平面布局,绿地景观品质有待提高。
(2)道路附属绿地现状
①旧城区道路较窄,由于改造困难,无法拓宽道路建设绿地。
②部分道路绿地管理水平不高,新植行道树的树种选择不当,长势较差。
③道路绿化形式单一,模式陈旧,景观质量差,道路绿化植物配置严重不合理。
④道路绿化养护和管理薄弱,很多道路的绿化带被踩踏,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了植物的生长,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3)单位附属绿地现状
积极开展创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活动,使得单位附属绿化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其主要表现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①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发展不平衡,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和一些注重环保和企业形象的公司绿化较好,但还有许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于用地条件限制,绿化水平较低,如一些商业用地、厂区及仓储区的环境较差,特别是部分商业设施基本没有绿化。
②单位大块绿地缺乏合理的规划设计,缺乏乔木,特别是落叶乔木,灌木、草坪比重偏大,缺乏园林小品的点缀和绿化景观的艺术性,只达到绿量的要求而没有达到美化的标准。
③不少单位的附属绿地不对外人开放,可达性和通透性差。
④各单位之间的绿地缺乏联系与融合,这对于城市绿地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是十分不利的。只有溶解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单位附属绿地,才能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综合服务功能。
5、其他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整体处于丘陵地带,老城区及现状建成区主要在山间谷地和缓坡地建设形成,城区外围群山环绕,生态环境良好。城区西面、北面均为绵延的自然山体,植被较好。西面有打油岭、背干岭,北面有张家山、白狗岭、东华山,东面和南面也有连绵的丘陵山体。这些山体既是城市的“绿肺”,又是城市的绿色屏障,它不但是城区内固碳制氧、补充新鲜空气的来源,而且有利于提高市区内的绿化覆盖率,改变整体生态环境。
(2)存在问题
①植被群落单一,景观效果欠佳;山林基本上以天然林和人工经济林为主,山体颜色单一;在树种选择及种植形式上主题不突出,配置形式不够丰富,美化、彩化效果不突出。
②人为破坏较严重,很多地方遗留有老百姓开荒、开采矿石遗留的废弃地。部分山体,由于工程建设的要求被开膛破肚,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城市建设的加快,很多山体被人工开挖,留下荒芜的边坡,严重破坏了现有的生态环境。
③部分山体在绿化建设和培育过程中不注重生态效应,导致生物多样性缺乏。
1、总体的评价
通过对桂阳县城绿地的分析,其绿地总体呈现出面积不够,类型少,分布不均的特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区绿量分布不均
绿量是县城绿地生态功能的基础,主要由绿地的叶面积指数决定,绿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生态群落光合效率。较高的县城生态绿量可以提高市区生态系统与城郊生态系统的连接程度,降低建筑物的夏季降温与冬季保暖的能耗,有效创造适宜的人居气候环境。桂阳县城目前绿量分布较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区外围绿量高,老城区绿量低;越往中心城区靠近,县城绿量越低。
(2)公园绿地多,但可供市民进入使用的少,整个公园绿地不成系统
现状作为县城公园绿地使用的绿地面积达2.68平方公里,但可供市民进入使用的公园绿地仅有宝岭、东塔岭等,其余大部分绿地多为县城建设中自然保留的不可用山林地、县城组团间隔离带绿地和城区外围部分山林地等,这部分绿地没有相应游览设施,主要起到生态和景观上的意义,县城实际人均可享用绿地面积较低。公园绿地为孤岛式的分布在县城区,缺乏绿色通道及生物廊道的串联,整个公园绿地不成系统。
桂阳县城现状园林指标与各类标准对比表
项目
|
桂阳县城建成区
现状指标
|
湖南省
园林城市标准
|
国家级园林
县城标准
|
国家生态园林
城市标准
|
建成区绿地率(%)
|
33.28
|
31
|
33
|
≥3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14
|
35
|
38
|
≥45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m2)
|
9.5
|
7
|
9
|
≥12
|
(3)老城区建筑密度高,城市绿化拓展困难
老城区内建筑密度高,用地条件有限,绿化水平偏低,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严重缺乏,绿地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
(4)整个绿地系统不完善,生态功能绿地和县城公园绿地未有效衔接,绿地层次不均衡,区级公园绿地较少。
(5)绿地景观面貌有待改善,园林绿化设计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城市绿化无整体规划,绿化随意性大;特别是在绿化建设中存在反季节施工的现象,使得树木的成活率低;与此同时,城市绿化品种单一,不能表现城市绿化物种的多样性,难以凸显城市绿化美感,尤其是道路绿化,缺乏地被植物与灌木。
(6)水生态环境未成体系
由于先天性的不足,县城缺乏大型水系,水生态环境建设任重道远。
(7)废弃地利用程度不高
对尾沙库的利用程度不高,基本是放任自流,其有可能造成水体和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周边生态环境和市民身体建康;也可能造成尾沙库的垮塌,造成重大财产和人身损失。
(8)县城周边山体水系等生态屏障有被破坏的风险
开山采石、乱砍乱伐、土葬坟墓等对山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山洪泥水对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些都将使县城周边生态屏障遭到破坏。
1、优势
(1)有适宜的自然条件与丰富的物种资源
桂阳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受地貌、土壤、植被、海拔等综合条件影响,太阳辐射形成多种物种类型的立体分布,垂直和地域差异较大,具有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晴多旱、冬寒期短、气候湿润、雨量充沛的特点,物种赖以生存的条件较好。
全县有林业用地188063.2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3.6%,有林地面积127877.2万平方米,占林业用地的68%,另外疏林地20.8万平方米,灌木林地43959.7万平方米,未成林地7059.5万平方米,森林蓄积量19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2%。
桂阳县生物资源丰富,有树种资源83科,308种,其中乔木73科,296种,其中用材林树种有杉、柏、马尾松、梓、樟、柳杉、枫香、酸枣、香椿、中国槐、刺秋、杜英、木荷、石楠、黄连木、拐枣、飞鹅楠及落叶栎累、青刚类等;防护林树种有枫杨、柳盘阳木等;绿化树种有白花泡桐、桂花、刺槐、木芙蓉、梧桐、喜树、罗汉松、荷花玉兰、白玉兰、含笑花、红翅椒等;经济林树种有油茶、油资、毛桃、红枣、柑、桔等;珍贵树种有水杉、南方红豆杉、银杏、青线柳、华南栲、凹叶厚朴、青檀、金叶白兰、三杉尖、深山含笑、楠木、柔毛油杉、红豆树、等。在诸树种中,属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珙桐、银杏、水松6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有杜仲、银杏、鹅掌楸、金钱松、白豆杉等10种;国家三级保护树种有华南栲、柔毛油杉、厚朴、青檀、紫菜、半枫荷等15种。野生动物也相当丰富,现已查明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12种,属湖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1种。全县的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在天堂山、泗州山、骑田岭山脉以及20万余亩的封山育林林带中。
(2)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
规划范围内生态本底和绿化基础较好。县城布局呈组团式,林地绿地与建设用地插花式布置,外围山体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较好,为天然生态屏障。县城及周边有宝岭、东塔岭、麒麟山、万宝山、新澄岭、龙门岭、长富岭、大岭坳、珍珠山、州门岭、张家山等多座山头,都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政府的高度重视、公众参与
自2009年成功创建“湖南省园林县城”以来,桂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追领步伐,建设幸福桂阳”和“郴州市次中心城市、湘南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目标,按照既注重量的扩张、更注重质的提高工作思路,积极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争创国家园林县城,着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利居乐居的“林中之城”,城市品位极大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2012年6月,桂阳县审时度势,又作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捐资活动,广泛向社会、厂矿、企业、单位、个人募捐,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绿化建设高潮。
2、劣势
(1)缺乏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指导。除了《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发【2009】27号)和《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10号)对城市绿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外,由于没有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在快速城市化建设中,对预留绿地、绿地建设、绿地管理的认识不足,城市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不能高度统一、并重。
(2)桂阳县城缺乏大江大河和湖泊,县城东面的正和镇有一条约40米宽的西水河,平时水量不大,水质一般;距县城以北约10公里处为舂陵江,比城区低约150米左右,引水入城工程量大。
(3)城市建成区内存在大量的旧城区及其所形成的棚户区,加之城中村分散遍布全城,拆屋建绿存在极大的阻碍。
(4)绿化资金的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中心城区绿化建设与维护的保障发展。
(5)绿化建设管理机制、机构不健全。桂阳县城园林绿化的主管部门隶属城管局,城市绿化从设计、建设、到管理均未形成但仍未成立相关管理体系,缺少相关技术人员,致使绿化水平起点低、无特色、后期管理薄弱。
1、绿地系统规划研究与发展建设
(1)生态城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MAB)是最早从生态学角度对城市进行研究,研究内容涉及人类活动、城市气候、生物代谢、迁徙、空间、住宅、生活方式、城市压力以及演替过程等。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其建设内容涵盖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的发展(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等方面。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建设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2001年吉林和黑龙江又获得批准建设生态省,陕西、福建、山东、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设生态省。桂阳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广州、上海、宁波、昆明、成都、贵阳、长沙、扬州、威海、深圳、厦门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
(2)城市森林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日益突出,对城市森林发展产生了紧迫的需求。近年来,世界各国非常重视城市森林的建设实践和研究,发展城市森林已经成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城市的主要手段。城市森林的提法最早源于美国和加拿大,由于研究角度不同,对城市森林所下的定义有所差异,但从各国研究成果中定义表述看,它们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突出强调了城市森林的环境服务功能,注重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特别是把森林的生态功能放在首位;在范围上超越了传统的城市绿化范围,把市区、郊区及远郊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城市森林的建设;在城市环境建设的理念上,突出强调了树木、森林的主体地位;认为城市森林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涉及林业、园林、水利等多行业、多学科的综合学科体系。
我国对城市绿化建设一直沿用中国古典园林的一些做法,城市森林的提法引入相对较晚,只是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而导致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森林才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3)城市绿道理论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美国是研究绿道最早的国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美国联邦政府NPS对美国国家绿道系统建设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1930—1990年间美国基本形成由绿道联结而成的国家公园系统,美国的城市绿化系统也已基本形成。我国广东省编制了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规划,提出绿道网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与低碳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化建设相结合与绿色建筑、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相结合,与提升文化、体育运动、休闲娱乐相结合。
(1)生态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强调城市环境的生态化与多因素的总和作用,保证生物多样性。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向独立的生态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演变发展。
(2)特色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与城市的文化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并对其传承创新。
(3)定量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更突出定量化的规划指标和定量化的评价分析。
(4)实效化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更为关注多种效益的综合平衡,政策保证体系的研究,最终目标是保证最适宜的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物质空间。
总之,在目前的形式下,桂阳县城的绿化建设已经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了。桂阳县城要与时俱进,科学创新,并以这些趋势与信念为先导,高标准地进行桂阳县城绿地系统的新一轮规划与建设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订)
5、《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7、住建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8、住建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9、住建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11、住建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城函【2006】4号)
12、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2号令)
13、住建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145号令)
14、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6、国家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7、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8、《湖南省湿地管理条例》(2005年)
19、《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8年)
20、《湖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8年)
21、《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湘建城【2006】309号)
22、《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阳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7号
23、《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0号)
24、《桂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综合考虑城市园林绿化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着眼于区域功能节点的城市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系统,营造城市特色绿化景观;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县城区及周边的河流、湿地、林地、丘陵等自然生态资源,确定与县城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相结合的多级园林绿地结构。考虑城市未来的拓展方向和模式,利用绿地完善城市功能片区之间的适度分隔,营造自然与人工的立体绿化网络,满足县城区对绿地的各种功能要求。通过园林绿地建设,着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利居乐居的“林中之城”。
2、规划原则
(1)多样性原则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注意体现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类,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创建类型齐全、指标恰当、布局合理、完整开放的绿地网络体系。
(2)生态性原则
以生态效应为核心,构建城市蓝脉绿网,将中心城区周围的自然环境渗透到城市内部,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宜居城市。
(3)地域性原则
继承历史文脉,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位置、气候等外部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现状、历史人文特点,构筑特色的地域文化景观。
(4)系统性原则
强调城市绿地系统的连续性及综合功能,合理布局、均衡分布、有机组合、充满活力,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环境。
(5)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为总体规划、控制规划、概念规划三个层次,既有远景的目标,也有近期的安排,做到远近结合,统筹兼顾。
1、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桂阳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区范围一致,为规划桂阳县城区的“一城两组团”,即桂阳县城、蓉城组团和工业园组团,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0平方公里。
3、人口规模
(2)人口规模:按照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确定,即近期(2020年)常住人口30万人;远期(2030年)常住人口40万人。
四、规划目标
桂阳县城的城市性质确定为:郴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轻工制造、烤烟生产和储配为主,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和旅游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1、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保护以自然山体、生态田园为主体的桂阳山水生态环境,积极开发城市公园绿地。以生态绿地廊道为纽带,将外围的自然生态要素与城市绿地空间连接构成生态绿网。保持与提高城市绿地的标准与指标,建设适宜生活居住的绿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并使城市绿地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结合。努力打造具有桂阳特色的绿地系统,加快桂阳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桂阳、幸福桂阳。
2、分期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提高市区绿化景观品质和文化内涵,加强城市公园、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景观带、景观节点及主干路两侧的绿地建设,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申报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积极塑造园林城市形象。结合旧区更新改造,增加旧城区公共绿地,同时加强新城区绿地建设。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9.8平方米。
(2)远期目标
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结合外围自然山体建设郊野公园,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各类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建成绿地系统完善、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规划至2030年,规划绿地总面积达到160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40.0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0%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544公顷以上,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6平方米。
控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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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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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绿地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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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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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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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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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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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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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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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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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荫路推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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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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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绿地分类规划指标
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项目的绿(林)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城市新建区绿地率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旧城区改造后绿地率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最低每平方公里地块分别不低于15%和20%。
2.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绿地要尽可能结合城市功能均匀分布,达到接近居民、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实用要求。文教区、行政区、居住区在方圆500米的半径范围之内,必须配置有相应服务面积的公共绿地。
3.单位附属绿地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30%。其中:商业中心等绿地率达到20%,工业、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0%。
4.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的土地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
5.新建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单位、宾馆和体育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地,不得低于35%。
“斑块—廊道—基质”模式是美国的Forman和 Godron在《景观生态学》(1986)中提出的,其基本原理随后被众多的景观生态学家关注并进行研究和扩充,现正广泛应用于不同类型的生态规划与研究项目之中。该理论强调水平过程与景观格局空间的相互关系,把“斑块—廊道—基质”作为分析任何一种景观的模式。其可运用于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原理有:
1、斑块大小
——生境多样性原理
斑块越大,其生物多样性越大,因此大斑块可能比小斑块含有更丰富的物种。为确保绿地内生物多样性,绿地在尺度上的阀值应大于2.3公顷,小于此值时,对生物生存不利。
——大斑块效益原理
大面积自然植被斑块可保护水体和溪流网络,维持大多数内部物种的存活,为大多数脊椎动物提供核心生境和避难所。大规模的保护区可以为动植物提供持续、安定的生物空间。
——小斑块效益原理
小斑块可以作为物种迁移的踏脚石,并可能拥有大斑块中缺乏或不易生长的物种。
2、斑块的位置
——斑块位置—物种绝灭率原理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孤立斑块中物种灭绝率比连接度高的斑块中的要大,生境斑块的隔离度取决于与其他斑块的距离以及基底的特征。
3、廊道
——廊道功能控制原理
宽度和连接度是控制廊道功能的主导因素。
——踏脚石连接度原理
在廊道间或没有廊道的地方,加设踏脚石,可增加景观连接度,并可增加内部物种在斑块间的运动。
——道路及另外的槽形廊道原理
公路、电缆线通常在空间上是连续的,相对较直,经常有人为干拢,常把种群分隔为复合种群,主要是耐干扰物种活动的通道,是侵蚀、沉积、外来物种入侵以及人类对基底干扰的源端。
——河流主干道廊道宽度原理
河流主干道两旁应保持足够宽度的植被带,以控制来自景观基底的溶解物质,为两岸内部物种提供足够的生境和通道。
——河流廊道连接度原理
河流两旁植被带宽度和长度共同决定河流的生态过程,不间断的河岸植被门道能维持诸如水温、含氧高的水生条件,有利于某些鱼类生存。
4、网络
——环路和多选择路线原理
在廊道网络中,多选择路线或环路可减少廊道内空隙、干扰、捕食者的不利影响,从而促进动物在景观中的运动。
——生物传播和相连小斑块原理
网络上的小斑块或结点可为某些生物提供暂栖地或临时繁殖地,从而有利于生物在景观中的传播。
2、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桂阳县生态大环境质量。
3、积极鼓励林果业的投资发展,营建大面积的经济林,以此补充大环境绿化的不足。
4、重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作用,以城市为核心,通过城市绿化带动绿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5、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严格控制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因地制宜,搞好四旁绿化建设。
6、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林业经济结构体系,使广大宜林区成为风景优美、生态结构稳定、经济效益良好的协调发展区。
1、生态优化、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外围良好的山体生态绿化,以山体植被恢复及优化为重点;结合水系的治理,安排水源涵养林带以及生态湿地。
2、均衡分布
城区内各类绿地成块状均衡分布。
3、以人为本,就近服务
各个公园绿地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就近为居民提供服务。
4、城区及周边绿地具有整体性及统一性。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总体构思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
(1)“一城两基地”
“一城”即规划将桂阳县城建成国家园林县城。
“两基地”指打造以生态农庄、历史古村等为主的西水河——石博岭休闲基地和以生态农庄、苗木基地等为主的荆山——舂陵江休闲基地。
(2)“三心十公园”
“三心”即规划在桂阳县城形成三个绿化核心,包括:东塔岭——桂阳文化园绿心、宝岭国家矿山公园绿心、共和农场绿心。
“十公园”即在桂阳县城内规划的东塔公园、天鹅湖公园、麒麟山公园、翡翠公园、紫霞公园、芙蓉岭公园、镜湖公园、黄沙坪公园、八字塘公园、新澄公园等十处城市公园。
(3)“八山八湖泊”
“八山”即桂阳县城的八条主要山系,是县城的生态绿色背景,包括州门岭——大岭坳山系、珍珠山系、新澄山系、燕山山系、宝岭山系、万宝山系、麒麟山系、荆山山系。
“八湖泊”即县城内八个主要水面,是县城的生态环境保障,包括北腾湖、蓉湖(塔背水库)、天鹅湖、东兴湖、镜湖、西旺湖、流溪湖、黄桔湖。
(4)“蓝脉绿网连”
“蓝脉”即保留现有的蓉湖(塔背水库)、镜湖,在湖屯水大溪段开凿南华湖、西河段开凿紫霞湖,农科所区域开凿西旺湖,腊树下区域开凿北腾湖,建设多个大型城市蓝色景观湖面。
“绿网”即通过道路绿化、小区绿化、街头小游园、城市公园、广场、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串联形成的城市绿地网络系统。1、生态圈理念
在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中就提出了生态圈的概念,他指出在城市周边应建立永久性的绿地,供农业生产使用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城市生态圈作为城市的生态屏障,一方面可以改善和调整城市气候,改善城市环境和景观格局,另一方面能为市民提供游憩娱乐的空间,推进旅游业的发展。
在本次规划中,在桂阳县城区外围划定城市生态圈,以生态农田、水系、林地及花卉苗木基地为主,营造外围连续且不规则的绿色生态背景,使城市镶嵌在绿色基质之中,对改善城市气候和景观格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桂阳县城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圈有:
(1)山体
指县城外围山体,由骑田岭-博石岭-东华山-张家山-背干岭-打油岭-高山岭组成,可在外围山体建设森林公园和花卉苗木基地等生产和休闲设施,增加游憩场地和绿化生产场地。
(2)水体
指县城区外围水体,由西水河-荷叶坪水库-欧阳海湿地-舂陵江-方元水库-共和水库组成。
(3)农田
指包围县城的农田区,主要由正和镇-樟市镇-仁义镇-太和镇的农田组成。
具体的保护要求有:
(1)封山育林,禁止乱砍乱伐,禁止开山采石,禁止土葬,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
(2)保护水体,防止水体流失,积极建设舂陵江湿地公园,开凿人工湖,各类水体水质达到3类。
(3)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鼓励周边村民种植烤烟、水稻和蔬菜等农副产品。
2、山水名城理念
山水城市最早是由钱学森提出来的,主张把山、水、城市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协调发展,将 “天人合一”的古老哲学思想移植到城市建设,把中国山水园林的美学思想应用到城市区域建设中去。
山水城镇建设中讲究生态特色,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彰显自然的美学特征。最理想的居住环境为“山水相配,其中尤以水为生气之源。”
目前郴州市山水名城的建设正在火热进行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桂阳情况与郴州市情况基本相同,均为丘陵地形,城中有山,城外有山,但是少大江大河。建设桂阳山水名城的关键在水,其次是处理好城市与山水之间的关系。
(1)做好水文章,科学谋化水生态建设。
桂阳县城没有大的湖河,但县城内部小溪和水库较多,且周边水系及水库发达,桂阳利用小河流和水库多的特点,可以打造一个水系发达、河湖共生、水景优美的山水城市。
1)打造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
舂陵江干流长达223公里、集雨面积3326.5平方公里,从桂阳县城北部经过,在欧阳海水库和樟市渔场形成大片湿地,规划可建设以欧阳海水库、舂陵江湿地生态系统为核心,以河流、人工湖、沼泽、森林等组成森林复合生态系统为特色,以丰富的湿地文化和深厚的历史文化为内涵,集湿地保护保育、湿地功能和文化展示、湿地可持续利用、科研和监测、防洪调蓄功能兼备等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形成东有东江湖景区西有舂陵江湿地公园的水生态格局。
2)建设西水河风光带
西水河从县城东部经过,平时流量较小,河床时有干涸,市县级政府已启动西水河风光带的建设,但缺乏对水生态建设的思考,西水河流量小,流量不均衡的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建议在西水河设置一定数量的储水湖和拦河坝,解决河流量小,流量不均衡的问题,做好西水河水生态环境建设的文章。首先关停相关小水电站,其次在正和解放村设置南华湖、双流村设置紫霞湖、火田村设置东兴湖,通过三个湖泊调节西水河流量,满足防洪要求的同时也能增加西水河景观效果。
3)保护城区及周边水库、小溪流,积极开凿人工湖和蓄水山塘。
严格保护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和芙蓉水库这三座城市水源点,保护现有的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八字塘及小溪流等自然水体,在农科所区域开凿西旺湖,腊树下区域开凿北腾湖,黄腊塘开凿镜湖,黄河坪开凿流溪湖,正和镇开凿康乐湖,在涵养水源的同时可以增加景观用水,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2)做好山的文章,积极建设生态公园。
保护好县城内已有山头林地,紧邻城市生活居住区的宝岭、东塔岭、麒麟山、万宝山、新澄岭、龙门岭、长富岭、大岭坳、珍珠山等多座山头,建设成为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
(3)做好城的文章,建设山、水、城共融的山水名城。
城市建筑的外部形态上要处理好城市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力求形成城,山,水和谐共生、融为一体的独特的城市山水景观;形成丰富、自然,且具有与环境相统一的建筑空间组合;形成山体,建筑,林木共同组合而成的优美的天际线,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景观视线走廊。
1)依山而建要“显山”,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要适宜,高度最好不超过最高山头的2/3,控制建筑体量,预留景观视线通廊,建筑色彩以淡雅为主,形成优美天际线。
2)依水而建要“露水”,保护好水体及其岸线,预留一定的后退绿化空间,近水处建筑宜以低层或多层为主,体量适宜,建筑风格以湘南民居风格为主、现代风格为辅。
3、绿网绿海理念
斑块和廊道是城市生态学中重要的理念,在此基础上将绿地系统打造成点、线、面一体化的完整结构,将各个廊道组成绿网,连接各个绿地广场等斑块,最终形成绿海。
(1)建设绿廊(绿色廊道)
沿道路,河流等形成的绿色带状开放空间为绿廊。
1)规划重要的主干道中间设置4-6米宽的绿化带,两侧各设置10-20米宽的绿化带,形成以道路网为主的绿廊。
2)以西水河为纽带,打造以河流为主的绿色廊道。
3)规划重点打造5条生态绿廊:
①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
②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
③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
④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
⑤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
(2)建设绿岛(绿色斑块)
绿岛由生态林地(郊野公园)、公园、广场和街头绿地组成。重点打造的绿岛有宝岭矿山公园、桂阳文化园、麒麟公园、天鹅湖公园、镜湖公园、东塔公园、黄沙坪公园、正和中央绿带、珍珠山郊野公园、新澄郊野公园、欧阳广场、朝阳广场、迎熏广场、拱级广场、聚宝广场、黄沙坪广场等。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最终依托绿廊组成桂阳绿网,桂阳绿网连接各个绿岛形成桂阳绿海。
4、海绵城市理念
(1)保护桂阳“海绵体”
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绿地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对于县城内的水库山塘如燕山水库、塔背水库要严格保护,对于区内小沟渠如金叶溪等城市毛细血管在各级规划中都要明确保护内容,通过“海绵体”的建设,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2)建设“海绵小区”
合理设定地块开发强度,增加绿地率,减少硬质空间;
绿化屋顶,形成完善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设置洼地绿化,增加雨水滞蓄能力。
5、文化主题理念
各个公园、广场和主干道赋予其不同的文化主题,使绿地广场“活”起来,变成有思想有灵魂的生动个体,形成有桂阳特色的绿地系统。
依托塔背水库建设桂阳文化园、宝山建设国家矿山公园、舂陵江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麒麟山建设桂阳体育公园、翡翠公园建设成为阳光草地公园、天鹅湖公园建设成为植物园、黄沙坪公园建设成为动物园、镜湖公园建设成为儿童主题公园。
郊野公园以种植不同花,形成“花季”主题公园,新澄岭郊野公园以黄色的桂花和菊花为主题;珍珠山以白色的水仙、玉兰花为主题;正和中央公园带以红色的海棠花和梅花为主题;燕山郊野公园以艳山红、杜鹃花为主题,形成四季有花,季季花不同的景观。
借鉴古代四个方向城门的理念,赋予桂阳四个方向门户广场新的灵魂,在东部建设朝阳广场、南部建设迎熏广场、西部建设聚宝广场、北部建设拱级广场。
借鉴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的理念,对芙蓉片区绿地系统进行新的定位,东塔为“笔”,八字塘和塔背水库为“墨”,欧阳海公园为“纸”,周边石头山为“砚”,描绘桂阳山水新格局。
打造“一路一景”的道路景观形象,桂阳大道以种植桂阳县树-桂花树为主题,芙蓉路以种植桂阳县花-芙蓉花为主题,迎宾路以银杏为迎宾树,欧阳海大道种植樱花为主题。
6、生态庄园经济理念
生态庄园经济指利用当地撂荒的耕地或闲置的“四荒”资源,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转让、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形式,集中流转一定规模的土地,实现土地与资本的结合,农业与生态的结合,资源与产业的结合,城市与乡村的结合,一二三产的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郴州的生态庄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而桂阳生态庄园建设走在郴州的前列,目前在县城的北部和东南部形成一定的规模。
规划在县城北部和东南部利用闲置林地、水域或荒地,发展桂阳生态庄园,北部生态庄园圈包括荷叶坪生态农庄、奇秀生态庄园、甫口生态庄园等,东南部生态庄园圈包括九竹园生态农庄、桥市生态农庄、康乐园生态农庄和神农蜂生态农庄等。
各个生态农庄规模要适宜,且不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实现零排放。
7、园林产业理念
鼓励社会民营资本在城郊荒地或闲置地开辟一定量的花卉苗木基地,实现园林产业由公向私转变,一方面能美化环境,另一方面能扩大苗木市场,增长收入。
规划在正和全义、火田,仁义镇的竹山、大路,樟市镇甫口、绵冲设置花卉苗木基地。
8、城市双修理念
城市双修即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是陈政高部长在2015年4月在海南调研时,针对三亚城市转型的特点和城市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试点工作,并明确了三亚近期启动开展的十项具有节点性重要意义的具体工程,包括城市内山、河、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城市绿地和绿化带建设、广告牌治理、城市色调整理、城市夜景照明、城市天际线规划、城市建筑立面改造、违法建设治理等,同时标本兼治,在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修补、修复的同时,建立城市生态环境的生态型、公共性和协调性系统,树立提高城市景观风貌品质的标准。
生态修复要防止因对景观的喜好而破坏生态的现象,应注重城市与生态的共生关系、建设和保护的协调关系、自然与人的亲近关系、生态环境自身的生长循环规律。
桂阳有色金属业发达,有大量铅锌矿和铜矿,由于历史原因在县城西部形成了三大片尾沙库。本次规划改变尾沙库的用途,变废为宝,解除废弃地对环境和城市安全带来的影响,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将黄沙坪尾沙库改造成高尔夫练习场。
将宝山南部尾沙库,通改变地形,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对土壤基质改良,形成生态郊野公园。
将宝山北部尾沙库改造成为足球公园。
根据国家制定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本次绿地系统规划将桂阳县城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共五大类。每个大类下根据实际情况,又分为若干中类和小类。
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它主要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小游园、街道成片绿地等形式。一个城市的公园绿地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城市绿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1、规划原则
(1)充分利用城区自然条件,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及文物古迹保护,大力发展公园绿地,完善城市绿地格局,形成城市绿色景观空间。
(2)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均匀分布,大中小结合,着重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绿地的建设,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规划综合公园(城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3000米,综合公园(区域性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2000米;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500-1000米,社区公园(小区游园)300-500米;街旁绿地为300-500米。
(3)强化滨河绿带在绿地系统中的生态、景观和游憩功能,形成景观生态廊道,提高城市景观品质。
(4)加强公园绿地的环境及设施建设,要求其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0%,完善公园绿地的综合功能,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为544.19公顷。
2、规划内容
(1)综合公园(G11)
综合公园是指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规划桂阳县城设置综合公园11个,面积总计为665.39公顷,其中计入指标面积为262.18公顷。其中全县性综合公园3个,片区级综合公园8个。
桂阳县城规划综合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宝岭矿山公园
|
403.21
|
蒙泉路北侧(宝山工业片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已建(其中100公顷计入指标)
|
2
|
东塔公园
|
34.93
|
迎宾路北侧、芙蓉东路南侧(芙蓉新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已建
|
3
|
天鹅湖公园
|
32.82
|
郴州大道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面(五里桥片区)
|
全县性综合公园
|
新建
|
4
|
北腾山公园
|
6.64
|
龙潭东路西侧(金山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5
|
翡翠公园
|
8.57
|
翡翠路东侧(芙蓉新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6
|
欧阳海广场
|
6.64
|
龙潭路、翡翠路、园艺路围合部分(芙蓉新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7
|
紫霞公园
|
13.16
|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五里桥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8
|
芙蓉岭公园
|
10.88
|
蒙泉路北侧(旧城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9
|
镜湖公园
|
13.11
|
金叶路西侧(旧城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10
|
迎薰广场
|
5.6
|
金叶路与珍珠大道交叉口(新澄居住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已建
|
11
|
黄沙坪公园
|
29.83
|
黄沙坪路南侧(黄沙坪片区)
|
片区级综合公园
|
新建
|
(2)社区公园(G12)
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可分为居住区公园与小区游园。规划设置两个等级的社区公园,满足市民每日出行,面积总计为36.19公顷。共规划社区公园11个,其中居住区公园4个,小区游园7个。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社区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
(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八字塘游园
|
4.23
|
翡翠路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面
|
居住区级
|
已建
|
2
|
黎家洞公园
|
3.26
|
芙蓉东路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北面
|
居住区级
|
新建
|
3
|
流溪湖公园
|
13.1
|
金沙路与黄沙坪路交叉口两侧
|
居住区级
|
新建
|
4
|
翠微公园
|
1.78
|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两侧
|
居住区级
|
已建
|
5
|
东方游园
|
0.9
|
迎宾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6
|
金叶广场
|
1.82
|
迎宾路、欧阳海大道与金叶路围合区域
|
小区游园
|
已建
|
7
|
蔡伦井小游园
|
0.6
|
富民路与蔡伦路交叉口东南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8
|
新澄游园
|
4.47
|
珍珠大道与新澄路交叉口北面
|
小区游园
|
新建
|
9
|
黄龙游园
|
1.92
|
黄沙坪路与桂嘉路交叉口两侧
|
小区游园
|
新建
|
10
|
雄鹰广场
|
2.86
|
黄沙坪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西面
|
小区游园
|
已建
|
11
|
长富游园
|
1.25
|
长富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周边
|
小区游园
|
新建
|
(3)专类公园(G13)
专类公园是指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其特点是内容新颖,景观独特,规模适中,针对性强。规划设置专类公园2个, 面积总计为123.38公顷,其中计入指标面积为57.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专类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公顷)
|
位置
|
等级与性质
|
备注
|
1
|
桂阳文化公园
|
38.77
|
骏马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南面
|
文化公园
|
已建
|
2
|
麒麟山体育公园
|
84.61
|
翡翠路东侧、骏马大道南侧
|
体育公园
|
新建(其中19.13公顷为计指标面积)
|
(4)带状公园(G14)
带状公园是指沿城市道路、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具有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等特点,分为滨水系带状公园和沿道路带状公园,其中主要水系单侧绿化带不小于5-30米进行控制。规划带状公园有西水河风光带、长富溪风光带、荷叶溪风光带、黄沙坪溪风光带、金叶溪风光带、欧家溪风光带。规划带状公园面积40.6公顷,沿城市道路带状绿地面积111.73公顷。
县城区主要河流滨水绿带控制宽度要求
西水河:西侧30米,东侧10-30米。
长富溪:两侧8-30米。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
荷叶溪:两侧8-10米。
金叶溪:两侧10米。
欧家溪:两侧8米。
桂阳县城规划带状公园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面积(公顷)
|
位 置
|
类 型
|
备注
|
1
|
西水河风光带
|
9.3
|
骑田大道至机场快速路
|
沿水系带状公园
|
在建
|
2
|
长富溪风光带
|
5.6
|
桂阳大道至西水河
|
沿水系带状公园
|
新建
|
3
|
荷叶溪风光带
|
5.3
|
蒙泉路至西水河
|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
新建
|
4
|
黄沙坪溪风光带
|
6.4
|
子龙路至桂嘉路
|
沿水系、道路带状公园
|
新建
|
5
|
金叶溪风光带
|
9.9
|
梧桐路至西旺湖
|
沿水系、道路带状绿地
|
新建
|
6
|
欧家溪风光带
|
4.1
|
宝山路至西水河
|
沿水系带状绿地
|
新建
|
(5)街旁绿地(G15)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它多设于较宽阔的街道绿地之中,且多为单边设置,并以500米为服务半径。小游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5%,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桂阳县城设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街旁绿地,配合道路拓宽征地,旧城改造等让公共绿地分布达到相关要求。
规划小游园23处,面积总计为35.59公顷,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街旁绿地一览表
名 称
|
面积
(公顷)
|
位 置
|
备注
|
|
1
|
朝阳广场
|
2.70
|
郴州大道、迎宾路、全义路、珍珠大道交汇处
|
已建
|
2
|
天鹅广场
|
1.32
|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230米处
|
新建
|
3
|
迎宾游园
|
1.15
|
迎宾路、骏马大道交叉口
|
新建
|
4
|
文化广场
|
1.67
|
骏马大道西面、文化公园东面
|
已建
|
5
|
东塔广场
|
1.36
|
文化路与塔背路交叉口南面
|
已建
|
6
|
芙蓉广场
|
1.77
|
芙蓉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面
|
新建
|
7
|
芙蓉小游园
|
0.11
|
芙蓉南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
已建
|
8
|
蔡伦文体休闲广场
|
1.06
|
体育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以北80米处
|
已建
|
9
|
富民广场
|
0.90
|
向阳路与蔡伦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10
|
培才广场
|
0.51
|
培才路与园艺路交叉口南面160米处
|
新建
|
11
|
百花小游园
|
0.23
|
百花路与鹿峰路交叉口北面
|
已建
|
12
|
宝岭广场
|
3.51
|
蒙泉路与南苑路交叉口北面
|
已建
|
13
|
镜湖广场
|
1.29
|
金叶路与镜湖路交叉口北面100米处
|
新建
|
14
|
新澄广场
|
2.11
|
宝山路与蔡伦中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15
|
聚宝广场
|
2.75
|
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
|
新建
|
16
|
拱极广场
|
1.91
|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汇处
|
已建
|
17
|
麒麟广场
|
2.50
|
骏马大道翡翠路交叉口东北面480米处
|
新建
|
18
|
体育广场
|
0.48
|
体育公园东部入口处
|
新建
|
19
|
北腾广场
|
1.42
|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20
|
子龙广场
|
3.88
|
子龙路与桂嘉路交汇处
|
新建
|
21
|
紫薇游园
|
2.05
|
黄桔路西侧
|
新建
|
22
|
翠微广场
|
0.70
|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面
|
新建
|
23
|
黄桔广场
|
0.21
|
黄桔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面
|
新建
|
24
|
总计
|
35.59
|
|
|
二、生产绿地(G2)规划
生产绿地视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由于生产绿地担负着城市绿化工程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植物等方面的任务,因此,一个城市生产绿地的建设质量,会直接影响该城市的园林绿地效果。
桂阳县城现状苗圃层次不一,但整体品质比较低,规划中需控制苗木生产用地的建设规模,着重提升技术水平,形成集花卉苗木生产、科研、销售、观光于一体的整体经营运作方式。规划取消五里桥花木场和永春苗圃,保留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桂阳苗圃、桂阳监狱苗圃和浏桂苗圃,并适当扩大各苗圃面积,同时在正和、樟市、仁义镇建设花卉苗木基地,为桂阳县城区提供花卉苗木,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苗木自给率将达到80%以上。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生产绿地一览表
名 称
|
规划面积(公顷)
|
地点
|
备 注
|
建设情况
|
类别
|
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
|
40.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私营
|
桂阳苗圃
|
18.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私营
|
浏桂苗圃
|
28.0
|
城郊乡
|
具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
改扩建
|
私营
|
合计
|
86.0
|
|
|
|
|
生产绿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绿地建设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品种、规格、质量达到城市绿化栽植工程的要求。
2、生产绿地按规划的植物种类进行苗木培育,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优良品种的苗木,城区的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
3、加强现有生产绿地的经营管理,增加苗木品种,形成各具特色的生产苗圃基地。
防护绿地是指为改善城市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而设置的防护林地,如城市防风林、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隔离带以及为保持水土、保护水源、防护城市公用设施和改善环境卫生而营造的各种林地。规划防护绿地170.5公顷。
桂阳县城防护绿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隔离林带
规划在桂阳工业园各个项目区的工业用地与生活配套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地,使工业区和生活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0米,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的工厂与居住用地之间控制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
规划在宝山工业园设置不小于25米的卫生防护林带;长富工业组团北面设置不小于300米的卫生防护林带。
2、道路防护林带
桂永郴赣铁路两侧控制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绿带。
厦蓉高速公路两侧设置宽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珍珠大道、宝山路、桂嘉路、子龙路、骏马大道、健康路、芙蓉东路、桂阳大道按40米宽的路幅,两侧控制10-25米宽防护绿带;南苑路按24米宽的路幅,两侧控制10米宽防护绿带。
其它城市干道两侧按3~8米宽设绿化带。
3、水系防护林带
西水河风光带两侧按20~50米设防护林带。城区内沿长富溪、金叶溪等水渠两侧设置公园绿地兼顾防护功能,宽度8~10米。滨水防护绿化树种选择要求耐湿、深根性、抗风、滞尘能力强,最宜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经济树种。
4、城市高压走廊及城市水源、引水管线防护绿带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根据高压线线路电压等级设置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带,线路电压为220KV,防护绿带宽度30~40米;线路电压为110KV,防护绿带宽度15~25米。变电所周围控制50米防护绿带。
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带:污水处理厂周围控制50~100米防护绿带;天然气二级门站周围控制30米防护绿带。
1、规划原则
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中的绿地等。
附属绿地存在于城市各类用地之中,是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城市普遍绿化水平的主要标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和城市绿量,不仅仅体现在城市的公园里,更重要的是存在于市民生活、工作直接相关的单位附属绿地中。因此,搞好这部分绿地的规划建设,是形成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业、仓储类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行政办公、体育、文化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医疗卫生、文物古迹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广场用地绿地率不低于60%。
由于附属绿地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归各单位负责,所以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维护管理,应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运营体制。为了确保附属绿地的实施,必须从两方面着手进行工作:
第一,针对县城各类用地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其绿地面积的指标(即县城各类用地中的绿地率),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绿地建设的量化要求,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全面控制城市绿量,保证达到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水平。
第二,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绿化建设的法规条例等,严格执行有关的奖罚办法,以法律的手段检查、督促,做到“依法建绿”。
桂阳县城附属绿地总面积为659.7公顷。
2、居住区绿地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规划桂阳县城城市居住用地面积为1391.34公顷,规划居住区绿地不低于417.4公顷。本规划依据相关规范及桂阳县城居住区附属绿地的现状,规划各类居住区的绿化建设要达到以下要求:
(1)居住区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0%;旧城改造不低于25.0%;园林式居住区不低于40.0%。其中10.0%为公园绿地,公园绿地人均面积(含水面),居住区绿地不低于1.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绿地不低于1.0平方米/人,组团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人。
(2)居住区公园面积应在1.0公顷以上,小区游园面积应在0.40公顷以上,居住区绿地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0%。
(3)居住区必须加强基础绿化、绿地分布均匀,布局合理,植物配置科学、层次丰富,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3、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本规划依据相关规范及桂阳县单位附属绿地的现状,其绿地建设应达到如下要求。规划单位附属绿地190.5公顷。
(1)桂阳县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地率要基本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规划要求指标建设配套附属绿地,原有单位要做到见缝插绿,努力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环境绿化质量。沿街单位要结合城市景观建设,沿街布置绿化,建通透围墙,使内外绿化交相辉映,增加绿色城市街景。
(2)单位和市民积极开展坡面、墙面、屋顶、阳台的绿化美化活动,绿化效果良好。全县坚持开展"园林式单位"的创建评选活动。
(3)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
①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20%。
②机关、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部队、公共文化单位,绿地率≥35%。
③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设立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带。
(4)属于旧城区的单位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绿地率确实难以达标的单位,要积极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使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5)单位附属绿地规划要点
①各类工业企业
抓好厂前区、生产区、宿舍区和道路绿化的建设,重点做好厂前区绿化及道路绿化,绿地建设结合企业形象,有重点有特色。
②各类公共设施
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绿地率较低的单位,其绿地应结合城市景观设置,充分发挥绿地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对绿地特别少的地段,可加强垂直绿化。
行政办公、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文物古迹等绿地率较高的用地,规划时应预留集中成片绿地,重点搞好成片绿地的绿化,符合各类用地功能要求,有效地改善环境及景观效果。
③仓储及市政设施
绿地建设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树种,满足卫生防护要求,同时兼顾绿化美化作用。
4、道路附属绿地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用地为259.02公顷,2030年规划道路绿地地面积不低于51.8公顷,其绿化建设要达到如下标准与要求:
(1)城市道路绿化要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75-97)所规定的要求,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2)新建扩建道路在道路断面设计时应留有足够的分车绿带,力求高起点、高质量地建设,提高道路绿地率。其余道路在原有基础上更新、补齐行道树,并适当配置花灌木,加强绿化建设,使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以上,并建成一批绿化景观路。
(3)道路绿化除突出绿化、美化外,还应加强其生态及防护作用,营造绿色生态网络。
(4)停车场采用软硬铺地相结合,绿地率规划要求达到20%以上。
与此同时,作为桂阳县城绿化网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桂阳县城的道路绿化要根据“一路一景”的原则,对每条道路的绿化根据其等级的大小,采取不同的绿化方式和形式。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以及实际情况,桂阳县城的道路附属绿化按下表进行。
桂阳县城主要城市道路植物配置表
道路名称
|
道路红线(米)
|
长度(千米)
|
断面形式
|
起止点
|
行道树选择
|
|
1
|
欧阳海大道
|
42
|
3.75
|
一块板
|
迎宾路-骏马大道
|
樱花
|
2
|
金叶路
|
42
|
7.12
|
一块板
|
迎宾路-长富路
|
桂花
|
3
|
金山路
|
40
|
6.32
|
一块板
|
黎家洞路-蒙泉路
|
枫杨
|
4
|
子龙路
|
40
|
9.17
|
一块板
|
蒙泉路-太和路
|
樟树
|
5
|
郴南大道
|
40
|
-
|
一块板
|
珍珠大道-郴州
|
樟树
|
6
|
桂嘉路
|
40
|
5.27
|
一块板
|
梧桐路-珍珠大道
|
樟树
|
7
|
迎宾路
|
40
|
1.91
|
一块板
|
郴州大道-燕山大道
|
迎杏
|
8
|
桂阳大道
|
40
|
8.7
|
一块板
|
太和路-宝山路
|
桂花
|
9
|
双流路
|
40
|
5.3
|
二块板
|
梧桐路-西水大道
|
枫杨
|
10
|
金山路
|
40
|
5.1
|
一块板
|
欧阳海大道-蒙泉路
|
栾树
|
11
|
子龙路
|
40
|
9.2
|
二块板
|
太和路-蒙泉路
|
樟树
|
12
|
迎宾路
|
40
|
6.5
|
一块板
|
欧阳海大道-骏马大道
|
迎杏
|
13
|
宝山路
|
40
|
5.4
|
一块板
|
梧桐路-珍珠大道
|
樟树
|
14
|
骏马大道
|
40
|
3.0
|
一块板
|
健康路-迎宾路
|
樟树
|
15
|
龙潭西路
|
30
|
4.9
|
一块板
|
欧阳海大道-梧桐路
|
阴香
|
16
|
龙潭东路
|
40
|
2.6
|
一块板
|
欧阳海大道-骏马大道
|
阴香
|
17
|
芙蓉西路
|
24
|
1.0
|
一块板
|
培才路-欧阳海大道
|
樟树
|
18
|
芙蓉东路
|
40
|
6.1
|
二块板
|
欧阳海大道-健康路
|
芙蓉花
|
19
|
长富路
|
40
|
2.4
|
二块板
|
金叶路-黄沙坪路
|
樟树
|
20
|
黎家洞路
|
40
|
15
|
一块板
|
西水旅游公路-梧桐路
|
樟树
|
21
|
正和路
|
30
|
10.5
|
一块板
|
珍珠大道-太和路
|
枫杨
|
22
|
文化路
|
30\40
|
3.4
|
一块板
|
珍珠大道-龙潭东路
|
阴香
|
23
|
珍珠大道
|
40
|
6.0
|
一块板
|
桂嘉路-郴州大道
|
阴香+栾树
|
24
|
欧阳海大道
|
42
|
3.5
|
一块板
|
迎宾路-骏马大道
|
樟树
|
25
|
郴南大道
|
40
|
8.1
|
一块板
|
珍珠大道-机场快速
|
樟树
|
26
|
金叶路
|
40
|
10.3
|
一块板
|
迎宾路-厦蓉高速
|
杜英
|
27
|
郴州大道
|
55-60
|
6.5
|
二块板
|
迎宾路-机场快速
|
樟树+阴香
|
28
|
桂嘉路
|
40
|
5.3
|
一块板
|
梧桐路-金叶路
|
樟树
|
29
|
全义路
|
40
|
6.0
|
一块板
|
郴州大道-健康路
|
杜英
|
30
|
骏马大道
|
40
|
14.5
|
二块板
|
梧桐路-全义路
|
樟树
|
31
|
梧桐路
|
40
|
10.0
|
二块板
|
龙潭路-黄沙坪路
|
樟树
|
32
|
太和路
|
40
|
7.3
|
二块板
|
黄沙坪路- 金叶路
|
樟树
|
(5)交通岛绿化
规划结合重要的城市交通节点建设5个入城景观点,分别是郴州大道入城口(朝阳广场);金叶路与桂嘉路交叉入口(迎熏广场);桂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子龙广场);蒙泉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聚宝广场);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叉口(拱极广场)。通过对出入口景观、标志的控制和交通的组织,强化城市文化特征、自然山水要素在城市空间形态构成和入口形象塑造中的作用,体现出桂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生态城市的特征。
五、其他绿地(G5)规划
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
利用楔入城区内部的山体重点打造城区5条生态绿廊: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并严格控制这五条生态廊道的山体绿地范围控制线。
规划依托县城周边自然山体和河流水系,建设新澄岭郊野公园、龙门岭郊野公园、城北郊野公园和珍珠山郊野公园四个生态郊野公园和西水河休闲风光带。
规划其他绿地总面积为462.68公顷(不计入指标)。详见下表:
桂阳县城规划其他绿地一览表
绿地名称
|
类别
|
绿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
1
|
新澄岭郊野公园
|
风景林地
|
201.67
|
宝山路、金叶路、桂阳大道、桂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
2
|
龙门岭郊野公园
|
风景林地
|
24.73
|
桂嘉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西南面
|
3
|
城北郊野公园
|
风景林地
|
44.57
|
金山路、龙潭路、城北路、骏马大道围合的部分区域
|
4
|
珍珠山郊野公园
|
风景林地
|
75.51
|
珍珠大道、金叶路、迎宾路、蒙泉路围合的部分区域
|
5
|
西水河休闲风光带
|
滨水绿地
|
116.20
|
西水河沿线
|
|
总计
|
|
462.68
|
|
一、规划理念
山水城市最早是由钱学森提出来的,主张把山、水、城市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协调发展,将 “天人合一”的古老哲学思想移植到城市建设,把中国山水园林的美学思想应用到城市区域建设中去。
山水城镇建设中讲究生态特色,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彰显自然的美学特征。最理想的居住环境为“山水相配,其中尤以水为生气之源。”
目前郴州市山水名城的建设正在火热进行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桂阳情况与郴州市情况基本相同,均为丘陵地形,城中有山,城外有山,但是少大江大河。建设桂阳山水名城的关键在水,其次是处理好城市与山水之间的关系。
二、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一带多渠十三湖”的布局结构形式。
一园——指县城北部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打造县城湿地文化中心;
一带——指沿县城西南部贯穿而过的西水河风光带,连通郴州,打造市域休闲旅游风光带;
多渠——主要是县城区已有的小溪流及顺应地势挖掘的多条人工水渠;
十三湖——指现有的欧家水库、方元水库、芙蓉水库、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和八字塘,规划的西旺湖、北腾湖、镜湖、流溪湖、康乐湖共十三个湖泊。
三、规划布局
1、做好水文章,科学谋化水生态建设。
桂阳县城没有大的湖河,但县城内部小溪和水库较多,且周边水系及水库发达,桂阳利用小河流和水库多的特点,可以打造一个水系发达、河湖共生、水景优美的山水城市。
(1)打造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
舂陵江干流长达223公里、集雨面积3326.5平方公里,从桂阳县城北部经过,在欧阳海水库和樟市渔场形成大片湿地,规划可建设以欧阳海水库、舂陵江湿地生态系统为核心,以河流、人工湖、沼泽、森林等组成森林复合生态系统为特色,以丰富的湿地文化和深厚的历史文化为内涵,集湿地保护保育、湿地功能和文化展示、湿地可持续利用、科研和监测、防洪调蓄功能兼备等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形成东有东江湖景区西有舂陵江湿地公园的水生态格局。
(2)建设西水河风光带
西水河从县城东部经过,平时流量较小,河床时有干涸,市县级政府已启动西水河风光带的建设,但缺乏对水生态建设的思考,西水河流量小,流量不均衡的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建议在西水河设置一定数量的储水湖和拦河坝,解决河流量小,流量不均衡的问题,做好西水河水生态环境建设的文章。首先关停相关小水电站,其次在正和解放村设置南华湖、双流村设置紫霞湖、火田村设置东兴湖,通过三个湖泊调节西水河流量,满足防洪要求的同时也能增加西水河景观效果。
(3)保护城区及周边水库、小溪流,积极开凿人工湖和蓄水山塘。
严格保护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和芙蓉水库这三座城市水源点,保护现有的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八字塘及小溪流等自然水体,在农科所区域开凿西旺湖,腊树下区域开凿北腾湖,黄腊塘开凿镜湖,黄河坪开凿流溪湖,正和镇开凿康乐湖,在涵养水源的同时可以增加景观用水,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2、通过水、城结合,建设山、水、城共融的山水名城。
城市建筑的外部形态上要处理好城市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力求形成城,山,水和谐共生、融为一体的独特的城市山水景观;形成丰富、自然,且具有与环境相统一的建筑空间组合;形成山体,建筑,林木共同组合而成的优美的天际线,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景观视线走廊。
(1)依山而建要“显山”,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要适宜,高度最好不超过最高山头的2/3,控制建筑体量,预留景观视线通廊,建筑色彩以淡雅为主,形成优美天际线。
(2)依水而建要“露水”,保护好水体及其岸线,预留一定的后退绿化空间,近水处建筑宜以低层或多层为主,体量适宜,建筑风格以湘南民居风格为主、现代风格为辅。
一、城市通风廊道效应
1、采用城市规划的手段缓解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成为新趋势
国家环保总局2009年指出: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气候问题与挑战,两者均直接影响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同年,国家气象局针对气候可行性论证颁布《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方法》,提出在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中应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2、风速大幅度降低,带来城市雾霾和热岛效应的加剧,风速大于2m/s将有效驱散雾霾,缓解热岛效应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自然地貌发生了改变,建筑密度的增加,使得城市下垫面变得更加粗糙,致使城市风速普遍呈现减少的趋势,引起雾霾和城市热岛加剧。城市的平均风速与热岛之间风速越大,热岛效应越小,当城市平均风速大于2m/s时,热岛得到明显减轻。在城市弱风环境下如何提高风速成为关键。
二、城市通风廊道定义
城市通风廊道——城市中用于引导天然气流贯穿城市的大型连续空旷地带,旨在引入外围清新空气,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大气污染物沉积。主要由作用空间:需要改善风环境或降低污染的地区(开发建设用地)、补偿空间:产生新鲜空气或局地风系统的来源地区(绿地、水体)、空气引导通道:将空气由补偿空间引导至作用空间的连接通道,即通风廊道三部分组成。
三、规划思路
根据气象资料,对桂阳县季风向和风力情况做充分了解。结合现状与规划用地情况,对当前规划可利用的潜在通风廊道进行定位,识别补偿空间,确定作用空间。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主要廊道结构,明确不同等级廊道的控制要求。
四、桂阳县气候条件
桂阳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霜少雪稀。 在《建筑气候区划标准》中,属于ⅢB气候区,夏季闷热,冬季湿冷,年降水量大;日照偏少;春末夏初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梅雨期,多阴雨天气,常有大雨和暴雨出现。
近五年年平均气温18.9℃;7月月平均气温最高,达29.5℃;1月月平均气温最低,为6.7℃。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郴州市气温总体呈上升趋势,温度上升了1度左右,月月均气温波动较小。
近五年年平均风速1.2m/s;夏季平均风速1.5m/s;冬季平均风速1.1m/s。从1953年至今,郴州市风力总体呈下降趋势。至2014年,年平均风速下降了1米每秒以上。
近五年盛行风向为NNE;从风频规律来看,NNE出现频率最高,大于10%;次多是N、NE,在8%~10%;再次是SSE、NNE、S,在5%~8%之间。
五、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结合桂阳县城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根据桂阳县城市主要盛行季风方向,并通过对城市的山体、水系、道路结构的研究,确定出城区内主要的城市通风风道及主要补偿空间。
1、通风风道布局
结合城市主导风向及城市山体、水系、主要道路走向,规划桂阳县城形成五条城市一级风道和八条城市二级风道。
(1) 城市一级风道
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风道、金叶路—迎宾路风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龙渡岭路—黎家洞路风道、西水河风道。
(2) 城市二级风道
桂阳大道—宝岭矿山公园风道、正和路—文化路风道、郴南大道—桂嘉路风道、芙蓉路风道、骏马大道—健康路风道、龙潭路风道、珍珠大道—全义路风道、双流路风道。
2、补偿空间布局
桂阳县城区周边的山水自然区域作为重要的补偿空间,统一纳入本次规划研究范围。
(1)外围补偿区布局
规划形成三大外围补偿区,分布与县城区近郊,分别为西部外围补偿区、南部外围补偿区、北部外围补偿区,为城市内部和外围通风廊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内部补偿区布局
一级补偿区域主要为西水河、宝岭矿山公园、州门岭、紫霞湖、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长富岭等七个区域,二级补偿区域主要为龙门岭、新橙岭、蓉湖、东塔岭、万宝山、镜湖、麒麟山等七个区域,较为均匀的分布在作用区之间,具有补偿效应的绿地、水系。
六、管控标准
为了减少空气在风廊内的流动阻力,让风廊内风吹入城市内部,对临近风廊的建设用地提出控制指标要求。
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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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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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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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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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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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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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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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源、风向确定,与主导风的夹角宜不大于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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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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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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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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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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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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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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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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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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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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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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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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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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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生态廊道效应
以生态廊道构建为契机,综合考虑城市发展和生态提升,将城市中分布较为孤立的生态斑块联系起来,在城市中建立一个有机的生态网络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功能;将城区外围的生态资源影响力通过合理的规划方式引入城内,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减低噪音,改善空气质量,提升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对不同基质的廊道功能进行控制和定位,从宏观角度规划城市廊道的总体形态,优化城市景观格局,更好地发挥景观结构与功能的特殊功效,增加破碎化景观的连接度,使各类景观单元相联系。
二、城市生态廊道涵义
生态廊道是指与相邻两边环境不同的线性或带状结构景观,一个异于周遭基质环境的狭长地带并且遍及地面,能够将当地的小种群连接起来,使特定物种在斑块间迁移的地区,增加种群间的基因交流,降低种群灭绝的风险。
城市生态廊道是基于生态廊道衍生而来的概念,是指城市生态环境中呈线性或带状布局的,能够沟通连接空间分布上较为孤立和分散的生态景观单元的景观生态系统空间类型,既具有生态廊道的一些基本特征,又是城市生态文明和绿色文化的象征。城市生态廊道不仅仅是道路、河流或绿带系统,更主要的是由纵横交错的绿带和绿色节点有机构建起来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是城市生态系统基本空间格局,具有整体性,系统内部高度关联性。
1、生态廊道的类型
参考国内外诸多研究,本次规划从形态角度划分了廊道的类型,分为河流型生态廊道、道路型生态廊道和绿色带状生态廊道。
(1)河流型生态廊道
是指城市中沿着自然河流分布于河道两侧、不同于周围基质的植被带。
(2)道路型生态廊道
是指利用交通廊道为骨架,依附城市中的交通干线建立的生态廊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道路绿化带,包括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和道路分车带。另一种是与机动车道分离的林荫休闲道路。
(3)绿色带状生态廊道(山脉型)
是指在城市中以带状形式表现出来的生态廊道,一般较宽,从几百米至数十公里不等。
2、生态廊道的功能
生态廊道的主要功能可归纳为四类:栖息地或生境功能;物质传输功能;过滤或阻抑功能;物质、能量和生物的供给源或汇功能。
城市生态廊道作为构成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种功能:
(1)生物保护功能——保护乡土生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2)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3)生态格局功能——减少景观破碎化,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4)社会经济功能——以“人”为主题的廊道价值取向,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场所。
三、现状资源
1、水系
桂阳县城没有大的湖河,但县城内部小溪和水库较多,且周边水系及水库发达,为市民提供了游憩休闲场所、饮水用水,更是水生生物和两栖动物的栖居地。
县城区地表水主要为舂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西水河、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芙蓉水库、荷叶塘水库、燕山水库、塔背水库、天鹅湖和八字塘等。
2、生态斑块
县城区周边大面积的生态斑块主要包括春陵江生态湿地、宝岭矿山公园、张家山、打油岭、背干岭、州门岭、长富岭、龙门岭、新橙岭、东塔岭、万宝山、麒麟山等;中、小型生态斑块主要指各类中小型公园。这些山体、绿地是城区的“绿肺”,是城市的绿色屏障。
3、绿带
包括河流两侧的滨水绿带、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带以及道路绿化带。城区内现有绿带主要有西水河滨水风光带;220、11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带;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骏马大道、郴南大道、迎宾路、桂嘉路、芙蓉路、子龙路、金山路、龙渡岭路、黎家洞路、桂阳大道、正和路、龙潭路、健康路、珍珠大道、全义路、双流路等多条主干路绿化带。
四、规划原理
生态廊道规划在空间上的落实,是基于景观生态学中的“斑块——廊道——基质”的模型.其中斑块(patch)是指内部均质并不同于周边环境的区域,是生物群落的栖息空间。廊道(corridor)是指狭长带状生物栖息地,可以有效连接生态景观单元。而垫脚石作为非核心的网络斑块,也有助于物种在斑块间的迁徙和扩散,在空间上不连续的组成垫脚石廊道。基质(matrix)是景观系统中连接程度最好,面积最大的要素,是整个系统的本底和背景。
在这一系统中,斑块之间的廊道,可以联系“岛屿化”的生境,在生态过程上维持群落的连续性,有效降低物种灭绝的可能性。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用地基质与外围地区的农田基质、森林基质不同,城市中的生态廊道更多的是促进人工建成环境中生境的连续。
五、总体规划形态
依托桂阳县城生态资源本底和“山、水、城”的空间特色,以建设“生态桂阳”为核心目标,通过自然山水特色、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格局三个视角,构建多条生态廊道,形成绿色生态网络,将原生境引入城区,缓解城市“孤岛效应”和“热岛效应”,维护城市整体生态平衡。
为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变“城市绿岛”为“城市绿网”,按照“碧山环城、绿道串城、翠林缀城”的规划理念,以生态斑块为节点,生态廊道为路径,构筑“一环一带、四道五脉”的生态廊道系统,形成城市的自然骨架。
“一环”指县城区周边青山屏障,构成外围的绿色生态环;
“一带”指以西水河为纽带,打造河流型生态廊道;
“四道”指金叶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迎宾路-郴州大道、子龙路—金山路风道、桂嘉路四条道路型生态廊道;
“五脉”指五条由生态斑块串联而成的山脉型生态廊道,
①宝岭-曹家岭-新澄岭-宝岭矿山公园-杨海冲
②高头岭-金狮岗-龙门冲-猴子岭-石岭
③海棠冲-斗盆岭 -天鹅湖-西水林场
④背岗岭-神仙岭-燕山水库-塔背水库-东塔岭
⑤张家山-白狗岭-桂阳林场-麒麟山。
一、绿道内涵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并为居民提供充足的游憩和交往空间。
目前,珠江三角洲已率先完成区域内绿道网总体规划,并以此为依据极力推动着绿道网建设。伴随着交通条件的日益完善,郴州市作为湖南南大门,就承接珠三角及沿海产业转移区位优势愈发显著。郴州市桂阳县城市绿道规划与建设也该与经济承接发展同步,擅于借鉴沿海先进技术和经验,由南往北推动湖南省域绿道网规划和建设,从而强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宜居城乡的营造。在举国上下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桂阳县城绿道规划与建设尤为重要。
二、绿道功能
绿道从乡村深入到城市中心区,有机串联各类有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兼具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
1、生态功能
绿道能发挥防洪固土、清洁水源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可以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
供充足空间,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可以为都市地区提供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
2、社会功能
绿道可以为人们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场所,可供居民安全、健康地开展慢跑、散步、骑车、垂钓等各种户外活动;同时,提供大量的户外交往空间,增进居民之间的融合与交流。
3、经济功能
绿道能够促进旅游观光、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同时,还能够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文化功能
绿道可以将各类有代表性的文化遗迹、历史建筑和传统街区串联起来,使人们可以更便捷地感受历史的风采;同时,可以彰显城市的文化魅力,提升城市品位。
建设绿道网是实施区域一体化战略的具体行动,对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活休闲一体化、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目前,由于桂阳县城镇空间的连绵发展和交通网络的交织,一些关键性的生态过渡带、节点和廊道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破碎化现象明显,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受到一定威胁。桂阳县绿道以绿化缓冲区为生态基础,串联起破碎化的生态斑块和生态廊道,有助于完善生态网络,增强生态空间的连通性;能够保护动植物的物种多样性,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和迁徙廊道;还能够吸收水面、树林和灌木丛中的污染物,起到净化空气、改善环境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作用。
2.有利于提高区域宜居性
目前桂阳县城的人居环境质量亟待改善,娱乐游憩、运动健身等设施和场所较为缺乏,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休闲需要。桂阳县城绿道网将城市内部的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与外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区域绿地串联起来,形成集生态保护与生活休闲于一体的绿色开敞空间网络,在保护生态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同时,能够为居民提供户外活动空间,将极大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3.有利于扩内需促增长
建设桂阳县城绿道除了带来生态效益外,还能直接带动旅游观光、运动健身、宾馆餐饮等休闲产业和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间接带动或影响农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绿道沿线地区经济增长。
4.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桂阳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是绿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桂阳县历史文化资源呈散点分布且缺乏系统整体的保护,保护与利用未能有效结合。通过建设绿道网,串联起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使历史文化资源及周边的环境既能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还有利于强化城市的文化特色,提高居民的地方归属感和自豪感。
四、绿道分类控制
结合桂阳县城城市空间布局、地域景观特色、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的特点,根据绿道所处位置和目标功能的不同,规划绿道按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三种类型进行控制。
1、生态型绿道
生态型绿道主要沿城市的自然河流、溪谷及山脊线建设,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来维护和培育桂阳生态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可供自然科考以及野外徒步旅行。尤其加强西水河流域自然生态的保护。生态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0米。
2、郊野型绿道
郊野型绿道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和田野,通过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等形式,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郊野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100米。
3、都市型绿道
都市型绿道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内,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而建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活动提供场所,对桂阳县域绿道起到全线贯通的作用。都市型绿道控制宽度一般不小于20米。
五、绿道规划建设构想
1、空间结构规划
桂阳县城绿道网由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构成网络状绿色开敞空间系统。绿道一般布设有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等非机动车道,通过这些慢行道将市域内具有较高自然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郊野公园和大型城市公园等重要节点联系起来,同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集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和健身康体的低碳环保生活游憩空间。本次规划主要就桂阳县城区提出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构想。
规划桂阳县县城区形成“四纵四横一带、多点呼应并往外发散”的绿道网结构。
1、“四纵”是指:
(1)沿欧阳海大道-金叶路-桂临路直贯桂阳县城区的以城市景观为特质的南北向都市型绿道;
(2)沿金山路—子龙路串联宝岭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黄沙坪公园、长富岭,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3)沿龙渡岭路—黎家洞路串联白狗岭、紫霞湖以山水景观为主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4)沿桂阳大道串联宝山矿山公园、宝山南郊野公园、新橙岭、龙门岭等的都市型、郊野型绿道。
2、“四横”是指:
(1)沿郴南大道—桂嘉路串联子龙广场、金叶溪风光带、西旺湖、大岭坳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2)沿郴州大道—迎宾路串联东塔岭、蓉湖、珍珠山、州门岭、紫霞湖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沿桂阳大道串联李达公园的东西向都市型绿道;
(4)沿芙蓉路串联东塔岭、蓉湖、万宝山、东华山的城中山水景观的都市型绿道;
3、“一带”是指县城区西南部沿西水河风光带以山水景观为主的的生态型绿道。
4、“多点呼应”是指各发展节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呈点状散布于规划区,并通过绿道发生呼应,形成点、线、面的绿道网架构。按等级分为主要发展节点、次要发展节点。规划区范围内共规划7个重要发展节点,11个次要发展节点。
5、“向外发散”是指生态型绿道沿机场快速路、太和路、梧桐路、骏马大道以及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联系的交通脉络呈发散型向外辐射,引导至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大面积开敞绿地空间,并联合为完整的中心城区绿道网体系,并往周边地区延伸。
六、绿道配套规划建议
区域级服务区主要配置游客中心、 医疗点、信息咨询亭、治安点、消防点、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
各项服务设施应靠近交通便捷的地区,一般布置在绿道的出入口、节点地区及道路两侧,严禁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生态敏感地区。
七、绿道保障措施与管理
为保障绿道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遵循“统一规划,设定标准;分市建设,限期建成;以人为本,各显其能”的基本建设原则,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重点包括组织管理、技术支持、政策保障与考核监督等方面。
1、绿道保障措施
(1)强化财政支持
为保障绿道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编制绿道建设规划、协调跨界绿道建设等经费,由同级财政视财力情况列入预算安排。同时,各地应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道建设的模式,通过鼓励社会各界采用无偿捐助、企业认建、出资命名、工程捆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绿道建设与管理运作资金。政府亦可通过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绿道建设进行信贷投放。
(2)优惠土地政策
作为重点推进的一项工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力支持绿道建设。慢行道建设用地可以与农田、水利、旅游、生态等用地相结合,尽量不占用地方的建设用地指标。
(3)绿色行政审批
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等环节上要为绿道建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化绿道建设立项、规划、报建等相关程序,加快推进绿道的建设工作。
(4)优化交通配套
优化城市公交站点与公交线路布局,增强公交系统对绿道可达性的支持;鼓励提供穿梭巴士,对绿道交通接驳点的停车实行优惠。
2、绿道管理引导
(1)明确管理主体
绿道的维护管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应明确牵头部门并建立由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绿道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在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绿道的维护管理。同时,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鼓励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以“认管”的模式,参与绿道部分线路的维护管理。
(2)进行定期维护
加强对辖区内绿道各项配套设施的养护,定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各项相关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绿道的正常使用。·
(3)组织安全巡查
各地应建立绿道治安、消防安全巡查机制,对整个绿道系统,特别是远离城镇与人口密集地区的生态型绿道进行安全巡逻。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在都市地区或靠近都市的城郊地区,鼓励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参与绿道的治安巡逻,保障绿道使用安全。
一、主题生态公园的涵义
主题生态公园是以城市公园为主体,结合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创意,对整个城市的公园、广场、主要道路赋予不同的文化主题,使各个不同的绿地广场“活”起来,变成有思想有灵魂的生动个体,形成有桂阳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二、规划原则
强调生态优先,利用主题生态公园建设保护生态绿地,修复生态断点;强调尊重原生环境,公园不应过度建设,应当努力保持原生态植被资源;强调蓝绿结合,公园建设应当融合水系环境,营造蓝绿交织的城市景观;强调特色发展,创造多元多彩、特色鲜明的游览体验;强调共建共享、构建网络,通过衔接城市各类公共空间,促进主题生态公园与绿道、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带、文化体育设施等其他公共空间的网络化体系构建。
三、总体规划布局
借鉴文房四宝“笔墨纸砚”的理念,对芙蓉片区绿地系统进行新的定位,东塔为“笔”,八字塘和塔背水库为“墨”,欧阳海公园为“纸”,周边石头山为“砚”,描绘桂阳山水新格局。
1、大型城市公园:
(1)规划依托塔背水库建设桂阳文化园;
(2)规划宝山建设国家矿山公园;
(3)规划舂陵江建设国家湿地公园;
(4)规划麒麟山建设桂阳体育公园;
(5)规划翡翠公园建设成为阳光草地公园;
(6)规划天鹅湖公园建设成为特色植物园;
(7)规划黄沙坪公园建设成为特色动物园;
(8)规划镜湖公园建设成为儿童主题公园。
2、郊野公园:
郊野公园以种植不同花,形成“花季”主题公园。
(1) 规划新澄岭郊野公园以黄色的桂花和菊花为主题;
(2) 规划珍珠山以白色的水仙、玉兰花为主题;
(3) 规划正和中央公园带以红色的海棠花和梅花为主题;
(4) 规划燕山郊野公园以艳山红、杜鹃花为主题,形成四季有花,季季花不同的景观。
3、城市主题广场:借鉴古代四个方向城门的理念,赋予桂阳四个方向门户广场新的灵魂,在东部建设朝阳广场、南部建设迎熏广场、西部建设聚宝广场、北部建设拱级广场。
4、城市主干道景观:打造“一路一景”的道路景观形象,桂阳大道以种植桂阳县树-桂花树为主题,芙蓉路以种植桂阳县花-芙蓉花为主题,迎宾路以银杏为迎宾树,欧阳海大道种植樱花为主题,打造四季景色各异、极具特色的城市道路景观。
生态庄园是利用农业村落、田园景观、自然山水等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城市居民提供节假日休闲、农业及农村生活体验服务的综合性农业经营项目。生态庄园贯穿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是一种新型的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形态。
大力发展生态庄园,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设美丽桂阳、幸福桂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郴州的生态庄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而桂阳生态庄园建设走在郴州的前列,目前在县城的北部和东南部形成一定的规模。
一、布局原则
1、合理布局,体现依托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依托景区与城镇、区位与交通、资源与产业等布局,进行合理布局。交通可达性要好,需位于主要公路出入口5公里半径内。且布置在城镇建设用地以外,不影响城镇未来的发展。
2、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
生态庄园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区位交通、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经济基础、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布局规划的重中之重是挖掘出区域自身的特色,寻求与众不同的创新点。走特色发展道路。
3、市场导向,体现品牌原则
布局规划的核心要求在于“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因此在充分研究资源的基础上,还需对区域的市场进行充分了解,从而有利于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整合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在总体布局方面,必须高屋建瓴,精心规划,努力创出品牌。
二、特色定位
1、特色分类
依据生态庄园现状地貌特征,结合生态庄园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的特点, 把生态庄园分为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和民俗文化型三种大类,田园风光型对应生产功能,休闲度假型对应生态功能,民俗文化型对应生活功能。大类下设中类,中类下设小类。
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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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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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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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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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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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箭猪、黑山羊、冷水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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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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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子、冰糖橙、花卉苗木、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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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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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手工制品、自制葡萄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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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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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丹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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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观光、登山攀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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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山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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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舟垂钓、水上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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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竹林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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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运动、体能拓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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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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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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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秧犁田、磨豆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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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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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菜、土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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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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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桥流水、湘南民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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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两带两圈”的空间布局格局,“两带”为郴州大道发展带、骏马大道发展带,“两圈”为北部生态庄园圈、东南部生态庄园圈。
其中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荷叶坪生态农庄、奇秀生态庄园、甫口生态庄园、骏马农业生态园、融康乐瓜蒌庄园、望湖乡村度假山庄、木林溪农庄、东升农庄、岛中岛农庄、盘古生态农庄等;东南部生态庄园圈主要以休闲度假型生态庄园为主,包括九竹园生态农庄、桥市生态农庄、康乐园生态农庄和神农蜂生态农庄等。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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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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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坪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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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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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秀生态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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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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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口生态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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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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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马农业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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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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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康乐瓜蒌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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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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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湖乡村度假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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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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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溪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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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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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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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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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中岛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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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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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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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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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竹园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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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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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市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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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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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园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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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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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蜂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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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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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风貌控制
1、控制原则
(1)房屋建筑的形状应突出地方特色,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相协调。
(2)宜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设计房屋建筑。
(3)建筑设施应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的需求。
2、控制要求
按不同的生态庄园特色定位确定建筑风格,分为田园风光型、休闲度假型和民俗文化型三种建筑风貌。
(1)田园风光型
建筑风貌为乡土田园风格,凸显本地环境特色,符合当地民俗要求。
(2)休闲度假型
以休闲度假的内容确定建筑风貌,契合旅游开发产品。
(3)民俗文化型
以湘南民居风貌为主体,结合本地特有元素确定建筑风貌。
1、控制原则
(1)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景观要素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统一协调。
(2)生态庄园内景观最佳地段,土壤肥沃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3)景观小品的位置、高度、体量、风格、造型、色彩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
2、控制要求
(1)构筑物层数一般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景观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2)亭、廊、花架、敞厅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3)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生态系统原本的面貌。
一、现状
桂阳县有色金属业发达,有大量铅锌矿和铜矿,上个世纪,桂阳县大力开采矿产,而由于历史原因,未及时对采矿区进行有效的处理、生态修复,造成现状在县城西部形成了三大片尾沙库,分别为黄沙坪尾沙库、宝山南部尾沙库和宝山北部尾沙库。现状三大尾沙库对整个生态、城市环境、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废弃地是一种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并且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土地类型。废弃地的存在多是由于对自然资源的盲目开采而形成的。虽然其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但由于治理困难而使其荒废成为城市的“疤痕”。只有通过正确的理论指导进行合理的景观与生态恢复使其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
二、改造、利用的途径
1、土地生态恢复与重建
矿区生态系统恢复主要以土地复垦、生态演替及废弃矿区景观构造为主导方向。主要通过土壤改良技术、物理处理技术、化学改良技术、生物改良技术四大改造手段对土地生态进行修复。
2、社会利益维系下的土地更新
主要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再利用,建设有利于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满足各种群体需求的公共设施和改革开放空间。
三、规划目的
本次规划通过对县城及周边尾沙库的用途进行功能性改变,结合生态绿地、景观建设、文化内涵注入,将其变废为宝,解除废弃地对环境和城市安全带来的影响,同时提升周边地区的人居环境,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
四、规划措施
1、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黄沙坪尾沙库改造成高尔夫练习场,完成景观环境的塑造,提高区域吸引力;
2、规划将宝山南部尾沙库,通改变地形,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对土壤基质改良,形成生态郊野公园,完善周边绿地景观建设;
3、规划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将宝山北部尾沙库改造成为足球公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体育地标。
1、区域特色原则
强调桂阳的地域特色,一方面广泛利用丰富的乡土树种,展现桂阳四季浓荫如盖,花朵飘香的湘南风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靠近热带的气候优势,引种合适的热带植物,营造独特的热带风光。
2、区域统筹规划原则
在满足园林绿化综合功能的基础上,兼顾各绿地类型及城市性质,重视区域整体绿化效果,确保规划能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规划不仅考虑到了城市公园和近郊公园的建设,而且也考虑了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外围农村地区的林果生产、河道绿化、四旁绿化等的特殊要求,以求统筹兼顾,并选择能够满足园林绿化各种功能的树种。
3、适地适树原则
规划采取适地适树原则,即所选树种要基本切合该地区森林植被区域的自然规律。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已驯化的外来树种。采取以适合桂阳县自然环境、生长良好、受群众喜爱的乡土树种为主,以经过长期栽培实践、生长较好、适应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引进种类为辅相结合的树种选择方式。选择抗逆性强、能吸收有害气体、防烟阻尘的植物种类,并要求整洁美观,符合城市美化、环境卫生等要求。达到“绿化、美化、彩化”和“季相分明、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综合效果。
4、远近结合原则
快长树与慢长树,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近期应以速生树种为主,搭配一部分珍贵慢长树种,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过渡。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树种选择上,从现已形成规模或产业的苗圃或农户中定向选育,通过引进和筛选、试验与探索来补充和完善绿化树种。以合理的城市树种规划为依据,科学引导城市绿化苗木生产及树种研究方向,建立各类植物种质资源库,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和植物新品的驯化和引进工作,进一步丰富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类,从而保持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性。
6、特色树种和树种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加强对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做好管理、宣传、规划工作,切实实施保护措施。
7、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既可丰富园林植物景观,又可减少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还能吸引不少动物的活动。
1、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比例
从植物的区系特征来看,桂阳县的植物类型应以阔叶成分为主。规划参照区系内针阔植物的比例,并结合园林植物群落景观效果,确定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的数量比例为3:7。
2、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
3、乔、灌、草比例
4、乡土与外来树种比例
1、树种应用规划目标
2、基调树种
城市绿化基调树种,指在城市绿化中能充分表现当地植被特色、反映城市风格、能作为城市重要景观标志的应用树种。根据桂阳县当地植被特点及城市绿化现状,规划确定桂阳县基调树种为:桂花、樟树、梧桐、杜英、枫树、金叶女贞、月季、国槐、栾树、红继木、杜鹃、含笑、紫薇、木芙蓉、兰花等。
3、骨干树种选择
(1)乔木类
栾树、樟树、桂花、梧桐、杜英、女贞、梓树、枫树、桉树、槐树、悬铃木、罗汉松、杨梅、枇杷、秋枫、水杉、落羽杉、柳、银杏、棕榈、木荷、木莲、皂荚、竹类、火力楠、椤木石楠、景烈白兰、重阳木、白玉兰。
(2)灌木类
金叶女贞、红继木、杜鹃、夹竹桃、山茶、迎春、含笑、海桐、小叶女贞、紫荆、樱花、木芙蓉、栀子、龙爪槐、红叶李、碧桃、紫玉兰、南天竹、红枫、木槿、海棠等。
(3)藤本
金银花、紫藤、葡萄、爬山虎、常春藤、凌霄、络石、薜荔、小果蔷薇。
(4)草坪和地被类
美人蕉、杜鹃、十大功劳、麦冬、鸢尾、沿阶草、马尼拉草、结缕草。
(5)竹类及水生植物类
凤尾竹、紫竹、荷花、睡莲。
(6)热带植物
加拿利海枣、银海枣、老人葵等(考虑桂阳气候条件,建议小范围引进)。
4、各类绿地的树种规划
(1)公园绿地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悬铃木、木芙蓉
骨干树种:桂花、红继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法梧桐、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
推荐搭配:垂柳+水杉+菖蒲+荷花+泽泻+千屈菜(滨水搭配)
樟树(栾树)+红花木莲+杨梅+紫荆+海桐+杜鹃+四季桂+十大功劳+马褂木+苦楝+石楠
木槿+八角金盘+还早+老人葵+蒲葵+海桐+红继木+四季桂
银杏+石楠+胡颓子+麦冬
栾树+合欢+洒金东瀛珊瑚+海桐+南天竹+沿阶草
广玉兰+白玉兰+含笑+八角金盘+玉簪
枫香+乌桕+八仙花+蝴蝶绣球+花叶长春蔓
香樟+乌桕+南天竹+蚊母+马尼拉
广玉兰+白玉兰+紫叶李+黄杨+龙爪槐+四季桂+二乔玉兰+海桐+红继木球+夹竹桃+迎春
(2)生产绿地
以市场导向为主,同时借助国有苗圃与科研机构,投入引种驯化与新品种开发的专项科研经费,为城区绿化提供更多优良苗木种类。
基调树种: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骨干树种: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3)防护绿地
防火林以防火树种为主,河流流域、水库湿地等防护林以耐湿树种为主。几种具有特殊防护功能的树种如下:
抗二氧化硫树种:银杏、侧柏、圆柏、大叶女贞、大叶黄杨、榆树、刺槐、臭椿、紫荆等。
抗氟化氢树种:银杏、国槐、悬铃木、刺槐、加杨、木槿、紫穗槐等。
滞尘树种:龙柏、广玉兰、构树、朴树、悬铃木、丁香等。
(4)附属绿地
①道路绿化树种
规划道路树种为:樟树、桂花、栾树、广玉兰、桂花、悬铃木、枫香、国槐、合欢、榉树、青桐、马褂木、雪松、大叶女贞、红继木、南天竹、大叶栀子、红叶石楠等。
②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树种
居住区绿地树种规划应尊重居民的喜好,在突出骨干树种与基调树种的同时,多应用花灌木的栽植,以取得惬意舒适宜人的绿色空间,同时可适当考虑香花树种的栽植。
基调树种: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骨干树种:红继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5)其他绿地
① 利用好现有植被基础上,改变现有林相差、植物单调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效益。
林相改造树种选择:楠竹、速生杨、泡桐、枫香、高山杜鹃、五角枫、刺槐、园柏、木芙蓉、榉树、香榧、无患子、悬铃木、臭椿、马褂木、深山含笑、落羽杉、木荷、栾树、山杜英、冬青、椤木石楠、黄果朴
② 尽快改变现有黄土裸露现状
边坡绿化树种选择:樟树、樱花、大叶女贞、夹竹桃、紫荆、海桐、合欢、迎春、爬山虎、法桐。
项目
公园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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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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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调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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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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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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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园
绿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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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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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枫香、女贞、桂花、广玉兰、棕榈、竹类、马尾松、法桐、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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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桂花、红花檵木、杜鹃、柳杉、圆柏、龙柏、雪松、银杏、黑松、罗汉松、悬铃木、欧美杨、木荷、女贞、重阳木、鹅掌楸、苏铁、海桐、含笑、南天竹、乌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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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树种为主,重点位置用景观效果好的树种,相对树种多样化,突出“一园一品”,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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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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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英、香樟、桂花、栾树、棕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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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山茶花、紫薇、红叶李、迎春、小叶女贞、腊梅、含笑、白玉兰、茶花、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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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景观效果好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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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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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樟树、红花檵木、杜鹃、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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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继木、杜鹃、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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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公园主题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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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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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樱花、香樟、海桐、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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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湿地松、垂柳、水杉、红叶李、落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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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品种搭配与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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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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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樟树、四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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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小叶女贞、法国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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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阴,抗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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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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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广玉兰、雪松、罗汉松、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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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杜英、红继木、杜鹃、水杉、四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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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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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杉、池杉、落羽杉、马尾松、香樟、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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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水杉、竹类、夹竹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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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迅速,抗风,耐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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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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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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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玉兰、香樟、杜英、罗汉松、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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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檵木、杜鹃、金叶女贞、小叶女贞、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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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灌木为主,突出花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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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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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广玉兰、栾树、柳杉、桂花、法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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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柏、香樟、广玉兰、栾树、水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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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同道路性质,选择乔、灌、草、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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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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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构树、桂花、棕榈、香樟、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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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姆、桂花、湿地松、香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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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污染植物
①抗二氧化硫:银杏、龙柏、广玉兰、罗汉松、香樟、桂花、水杉、悬铃木、青桐、国槐、刺槐、皂角、朴树、臭椿、构树、枫杨、黄连木、栾树、合欢、泡桐、白玉兰、榆树、石楠、桧柏、棕榈、小蜡、珊瑚树、夹竹桃、法国冬青、海桐、枸骨、大叶黄杨、鸡爪槭、蜡梅、紫叶李、木槿、紫薇、木瓜、十大功劳、小叶女贞、月季、连翘、黄金条、珍珠梅、石榴、无花果、金银花、紫藤、木香。
②抗氯气:云杉、千头柏、龙柏、侧柏、广玉兰、香樟、女贞、棕榈、桂花、臭椿、白蜡、皂荚、合欢、柿树、柽柳、五角枫、石楠、海桐、枸骨、山茶、夹竹桃、珊瑚树、锦熟黄杨、黄杨、蚊母、小叶女贞、连翘、紫薇、丁香、石榴、木槿、凤尾兰。
③滞尘力强的植物:桧柏、龙柏、广玉兰、棕榈、大叶女贞、悬铃木、榉树、榆树、朴树、刺槐、意杨、臭椿、泡桐、珊瑚树、夹竹桃、小叶女贞、紫薇、石榴、蜡梅、木槿。
(2)防火树种
木荷、法国冬青、棕榈、山茶、乌桕、泡桐、海桐、冬青。
(3)耐盐碱树种
银杏、侧柏、榆、柽柳、槐、柳树、黄连木、苦楝、杜梨、卫矛、紫穗槐、合欢、泡桐、刺槐、榉树、杜仲、香椿、紫薇、李、榆叶梅、杏、桃等。
(4)耐水湿树种
水杉、池杉、落羽杉、楝树、枫香、乌桕、青桐、丝绵木、悬铃木、三角枫、柽柳、旱柳、垂柳、意杨、枫杨、香樟、泡桐等。
(5)水生植物
①挺水植物: 荷花、芦苇、水葱、蒲草、水烛、千屈菜、水生美人蕉、黄菖蒲、水菖蒲、溪荪、慈姑、荻、荸荠、中华水韭、茭白、水芹菜、水蓼、菰等。
②浮叶植物:睡莲、菱、芡实、浮萍等。
③浮水植物:水浮莲、凤眼莲、荇菜、萍蓬草、水葫芦、雨久花等。
④沉水植物:金鱼藻、水盾藻、苔草、黑藻、菹草等。
(6)草坪和地被植物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合理配置是提高城市绿地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严格控制草坪面积和进口草种。
规划建议设置耐踩草坪时所用的草种应以乡土禾本草为主,尤其应采用结缕草、中华结缕草、狗牙根、假俭草等;非耐踩的观赏型草坪则应重点推广红花酢浆草、白三叶草等常绿阔叶草类的应用。
推广应用耐荫、植株低矮、且宜于粗放管理的草本花卉:兰花、虎耳草、紫萼、吉祥草、麦冬等。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
桂阳县的地带性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类型以华东、华中区系为主,是典型的常绿阔叶林的分布地区。历史上植被茂密,由于过度开发,县域植被已渐次演化成次生植被及人工引种的植被类型。目前,全县有树种资源83科,308种,其中乔木73科,296种。属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珙桐、银杏、水松6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有杜仲、银杏、鹅掌楸、金钱松、白豆杉等10种;国家三级保护树种有华南栲、柔毛油杉、厚朴、青檀、紫菜、半枫荷等15种。野生动物也相当丰富,现已查明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12种,属湖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1种。全县的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在天堂山、泗州山、骑田岭山脉以及20万余亩的封山育林林带中。
而在桂阳县城区内,生物多样性现状更不容乐观:行道树、庭园树等植物类型单一,农田和经济林的种植品种局限于常见作物,品种并不丰富。
1、规划原则
生态建设、控制生物入侵原则;突出地域特色、景观多样性原则。
2、规划目标
(1)总目标:以生态系统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城市和谐共存的原则,规划并形成具有地带性特征、园林植物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通过城市绿地系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培育,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近期目标:按国家级园林县城的要求做好各类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园林绿地建设,优化园林植物生态群落结构,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城郊山林保护,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格局。以周边城市引种成功物种为主要对象,新增各种园林植物300余种,以乔灌木、地被花卉为主。
(3)远期目标: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物种丰富、特色明显、城区植物景观显著的园林生态城市,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3、建设保护指标
(1)桂阳县县城绿地系统植物多样性保护的中长期目标是达到国家生态城市标准,即综合物种指数≥0.5,本地植物指数≥0.7。
(2)按植物多样性保护原则开展园林苗木的生产与种植,近期内城区绿地植物种类达到或超过500种,远期内达到或超过800种。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内容
1、规划内容
(1)建立完善的引种、繁殖、应用体系,加大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区范围内植被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植被按次生演替规律朝顶级群落发展,优化城区周边山林的物种资源。
(2)大力开展湿地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与示范,在西水河风光带建湿地植物多样性示范区域,繁殖栽种水生、湿地植物。
(3)繁殖珍稀濒危植物,借助苗圃条件及技术优势,把珍稀濒危植物移地保护并繁殖利用。
(4)承栽生物多样性的绿地结构;通过合理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如在东塔公园、文化公园逐步形成能承载生物多样性的绿地结构。
(5)生态公园,如规划的新澄岭公园、龙门岭公园,模拟自然环境,逐步建成以多种植物、动物为主体组成的“生物社会”---包括昆虫、鸟类和一些小动物的生态因子系统。
(6)绿地中引入自然群落的结构机制。模拟自然顶级群落,逐步达到自我维护,自我更新的良性循环,并获得远远大于人工绿地的自然生产力。
(7)多样性保护原则开展苗木生产,利用各苗圃,投入引种驯化新品种开发专项科研经费。
生物多样性是一个内涵十分广泛的重要概念,是时间与空间的函数,它包含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四个层次。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护也应从物种、遗传、生态系统、景观四个层面着手,全面合理规划,形成多层次的生物保护格局。
1、物种多样性培育规划(以植物为主)
(1)规划原则
①充分尊重自然规律,以地带植物品种为主,重点发展乡土树种,适当引进外来树种,满足城市绿化要求。
②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并重,兼顾经济效益。
③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草相结合,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大环境。
④适地适树,优先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
⑤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
⑥在适当地段为野生动物预留安全通道。
⑦对城市本土植被物种进行调查研究。
⑧确定城市绿化的基调物种和骨干物种。
(2)本土植被气候带园林植物物种的发掘与应用
①4~5年发掘乡土植物20~30种。
②对开发的园林植物进行生物学特性、生态学习性和园林绿地中的适应性进行监测。
③筛选出生长势和抗逆性强、观赏价值高的植物种类,推广于园林绿地,逐步提高园林绿地植物物种的丰富度。
(3)相邻植被气候带园林植物的引种与应用
①4-5年内引种适生的外来植物5~10种。
②对引入的植物进行生态安全性的测定和适应性观测研究。
③经本县较长时期试种后,确系生长势、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景观效果好和乡土植物能共生共荣的种类,可逐步推广于园林绿地。
(4)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它是历史的见证、活的文物,具有极高的科学和观赏价值。通过保护古树名木,研究古树名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预防自然灾害对古树名木的影响。
(5)建立行道树选种圃
以县苗圃为基础,规划在2~3年内引种行道树种不少于10种,并建立起行道树选种圃,改变行道树种类贫乏的局面。3~5年内筛选出一批适于桂阳县生长的行道树种5~10种,逐步实现一路一树的目标,提高和丰富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2、植物基因多样性规划
植物基因多样性主要表现在物种多样性、起源多样性和品种多样性方面。
(1)物种多样性
建设园林绿地,应充分利用不同种、变种、变型等,使物种基因多样性不断提高,在现有物种基础上,扩大植物群落,使植物物种更加丰富。
(2)植物起源多样性
有些园林植物是由多个野生种参加物种形成的远缘杂交,或在物种起源过程中出现染色体加倍,或为以上几种变化的综合体,从而形成园林植物起源多样性。因此,园林绿化植物规划应充分注重起源多样性的利用。
(3)植物品种多样性
很多园林植物都分系、类、群、型,形成各自的品种多样性。园林绿地建设种,要注重植被品种多样性的利用。
3、生态系统多样性规划
重点保护和恢复本植被气候地带各种自然生态系统和群落类型,建立自然生态系统和群落的保护区;在城乡一体化的绿地建设中,采取模拟地带性植被中的群落结构和自然生态系统,规划设计人工顶级群落和非顶级群落的各种类型的方法,使城市生态环境与其所处的周边环境及地带性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绿地系统的稳定性,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适当引种虽非本地但属同植被气候带和相邻植被气候带的植物种类,经一定时间栽培试验,确系生长良好的外来树种,进一步丰富桂阳县生态系统和生物群落多样性。
4、景观多样性培育规划
景观多样性是指不同类型的景观空间结构、功能机制和时间动态方面的多样性和变异性。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桂阳县城市自然特征,结合不同的生长条件和特定的绿地功能,使绿化景观设计与水体、建筑物、街道广场、环境小品乃至整座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格局相协调,从而体现出植物景观的多样性。同时,贯彻植物规划的生物多样性原则,植物的配置要向生态化、景观化、功能化方向发展。
1、生物多样性丧失原因分析
(1)栖息地的消失;(2)栖息地(景观)的破碎化;(3)外来物种的入侵和疾病的扩散;(4)过度开发利用;(5)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6)气候的改变。
其中,栖息地的消失和破碎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栖息地的消失直接导致物种的迅速消亡,而栖息地的破碎化则导致栖息地内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使物种缺乏足够大的栖息和运动空间,并有利于外来物种的侵入。适应于在大的整体景观中生存的物种一般扩散能力都很弱,所以最易受到破碎化的影响。
2、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通常分为三个部分:抢救生物多样性;研究生物多样性;持续、合理地利用生物多样性。这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
(1)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2)建立缓冲区以减少外围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除自然保护区外,大型城市绿地景观应设立缓冲区和过渡带,缓冲区或过渡带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合理划定辅助性的保护和管理范围。
(3)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防止栖息地(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生态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以保护物种不断的交流和辐射,同时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如果没有人工梳理,单一的绿地景观空间格局将随着时间更替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因此,增加绿地景观异质性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城市绿地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先设计后栽植,管理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控制性的修剪、整理等。
(5)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
3、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建立有关科研机构,对本地的珍贵树种、稀有品种、濒危物种进行保护、繁殖。
(2)对珍稀濒危植物进行就地或迁地繁殖保护,强化园林绿地的地带性特征,促进植物物种多样性。
(3)对列入国家一、二类保护的物种,在自然生长区要加强保护措施,禁止迁移。
(4)从自然环境相似的周边及邻近地区,适当引进珍稀物种,逐步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类和数量。对新发现的珍稀濒危植物,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还要做好繁殖及科研工作。
(5)在保护母体或物种(基因)资源的前提下,利用科技手段,试行多手段扩繁珍稀濒危物种,对一些珍稀濒危植物进行有目的地繁殖繁育,不断扩大其物种数量和分布范围。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合理开发利用。
(6)除国家划定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品种外,有些具有较高观赏或经济价值,但在本地区比较稀少的动植物,也需加强保护,需设法改善其生存环境,并进行扩大繁衍的研究。
(7)建立多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以保护生物资源和现有物种为重点。并建立生物资源监测网络,随时掌握生物资源的变化。
(8)做好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宣传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重要性的认识。
一、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及生长状况
二、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划定
1、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0米所围合的范围;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0米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4、采取有效地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三、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就是为了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划,要充分体现城区现存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生态价值。要结合县城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对市民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居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通过制定与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条例,加强立法工作及加大执法的力度,逐渐形成古树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局面;通过开展有关古树保护基础工作及养护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古树名木管理养护的技术规。
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划主要是对已注册的古树名木实施挂牌保护规划,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宣传规划
利用各种手段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大意义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1)进行现场宣传
①在公众场所(公园、广场等)进行咨询、发宣传单、进行有奖知识竞答等。
②结合中小学生科普活动,生物知识讲座,开展古树名木的保护活动。
③利用古树的围栏、铭牌进行宣传。
借鉴一些城市在保护古树名木方面的经验,将古树铭牌和宣传标语都写在上面,一举两得。对一些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可增加铭牌的内容,强化宣传效果。
(2)利用新兴、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①开设古树名木保护网页,将古树名木图片资料在网上发布,网页内容包括古树名木保护常识、古树名木趣谈、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技术和有关古树名木的法规条例等。
②定期对古树名木保护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建议等进行报道,形成一个社会焦点。
③对家庭、个人或单位认养的古树名木给予跟踪报道,对保护古树名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要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④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开辟古树名木趣谈,保护常识等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公益广告。
⑤对损坏古树名木行为给予公开暴光,让全社会来监督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
(3)通过政府文件和书籍进行宣传教育
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相应的文件来提高大家的保护意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树名木书籍,系统介绍桂阳县古树名木的树种构成、树龄鉴定、养护复壮技术、生理活动与环境适应性等,涉及树木学、生态学、物候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研究领域。
2、立法规划
制定和完善《桂阳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桂阳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科学研究规划
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深入开展与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为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树龄鉴定研究、综合复壮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研究开发高效、低毒、生物型的农药。
4、养护管理规划
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古树的养护复壮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桂阳县城区在册的227株古树名木中,已有一部分采取了保护措施,但对相当一部分古树的保护力度仍不够,因此,绿化、林业部门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根据有关条例(法规),按照古树名木养护复壮的一般技术,分步、分期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
(1)抢救生势衰弱的古树
(2)持续开展白蚁综合治理的工作
(3)清除古树周围的违章建筑
(4)及时封补树洞
(5)建立支撑和安装避雷针
由县林业、园林绿化部门加大新城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调查鉴定。主要工作如下:
1、开展对大树的鉴定、颁令保护的工作。
对现状调查所列出的大树进行树龄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然后由县人民政府颁令保护。园林绿化部门制定综合养护复壮的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的单位实施。
2、园林绿化部门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城区树龄3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或大树进行普查(对象一般为胸径80厘米以上或树态苍老的大树,生长较慢的树种则调查胸径40厘米以上的大树),将调查结果上报园林主管部门,再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树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为每棵树挂上标有树名、树龄等信息的牌匾和建立生辰生长信息电子档案。基本步骤:大树调查—树龄鉴定—颁令保护—按古树保护管理办法实施保护—落实养护管理的责任人(单位),定期养护。
桂阳县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中文名
|
古树级
|
树龄
(年)
|
树高
(米) |
胸径
(厘米)
|
冠幅
(米) |
具体生长地点
|
管护单位
|
备注
|
|
43102100001
|
樟树桂花
|
|
60
|
12
|
40
|
|
四大院欧阳海广场
|
机关事务局
|
36
|
43102100002
|
柏、桂、朴、樟雪松、悬林木、栾树、石楠、广玉兰
|
|
70
|
14
|
60
|
|
桂阳县一中院内
|
桂阳一中
|
110
|
43102100014
|
樟树、柏木、重阳木、乌柏、皂荚、朴树、檀树、无患子、光皮树
|
|
190
|
18
|
60
|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39
|
43102101001
|
紫薇
|
Ⅳ
|
50
|
8
|
26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2
|
樟树
|
Ⅳ
|
80
|
15
|
5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3
|
柳杉
|
Ⅳ
|
90
|
15
|
30
|
6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4
|
柳杉
|
Ⅳ
|
70
|
14
|
30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5
|
柳杉
|
Ⅳ
|
80
|
16
|
3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6
|
柳杉
|
Ⅳ
|
80
|
16
|
33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7
|
柳杉
|
Ⅳ
|
8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8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9
|
松树
|
Ⅳ
|
6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0
|
松树
|
Ⅳ
|
50
|
13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1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2
|
樟树
|
Ⅳ
|
80
|
11
|
60
|
5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3
|
樟树
|
Ⅳ
|
80
|
10
|
60
|
4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4
|
榆树
|
Ⅳ
|
85
|
18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5
|
榆树
|
Ⅳ
|
85
|
15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6
|
银杏
|
Ⅳ
|
50
|
16
|
40
|
4
|
桂阳县林业局
|
桂阳县林业局
|
|
43102101017
|
罗汉松
|
Ⅲ
|
150
|
4
|
15
|
4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8
|
皂荚树
|
Ⅲ
|
150
|
20
|
100
|
13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9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75
|
11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0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50
|
10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1
|
朴树
|
Ⅲ
|
285
|
13
|
81
|
19
|
桂阳县步行街
|
桂阳县步行街
|
|
43102101022
|
槐树
|
Ⅲ
|
125
|
20
|
65
|
11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
43102101023
|
樟树
|
Ⅲ
|
125
|
20
|
91
|
9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
43102101024
|
皂荚树
|
Ⅲ
|
125
|
12
|
7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5
|
柏木
|
Ⅲ
|
125
|
15
|
67
|
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6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10
|
14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7
|
樟树
|
Ⅲ
|
155
|
18
|
8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8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05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9
|
榆树
|
Ⅲ
|
150
|
20
|
67
|
21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
43102101030
|
柏木
|
Ⅳ
|
75
|
15
|
4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1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64
|
1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2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51
|
12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3
|
旦香柚
|
Ⅳ
|
55
|
6
|
3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4
|
旦香柚
|
Ⅳ
|
55
|
8
|
51
|
10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5
|
樟树
|
Ⅰ
|
500
|
12
|
110
|
7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
43102101036
|
朴树
|
Ⅲ
|
100
|
24
|
80
|
12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
43102101037
|
樟树
|
Ⅲ
|
185
|
15
|
90
|
15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8
|
樟树
|
Ⅱ
|
305
|
18
|
150
|
30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9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1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
43102101040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0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
43102101041
|
樟树
|
Ⅳ
|
50
|
12
|
40
|
9
|
桂阳宾馆前
|
桂阳宾馆
|
|
43102102001
|
雪松
|
Ⅳ
|
65
|
12
|
40
|
10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2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23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3
|
樟树
|
Ⅳ
|
85
|
18
|
70
|
15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4
|
樟树
|
Ⅳ
|
65
|
13
|
50
|
11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5
|
樟树
|
Ⅳ
|
75
|
12
|
60
|
12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6
|
柏木
|
Ⅰ
|
605
|
20
|
140
|
10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
43102102007
|
柏木
|
Ⅲ
|
205
|
30
|
90
|
9
|
桂阳县金山
|
桂阳县金山
|
|
43102102008
|
榆树
|
Ⅱ
|
355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宝山
|
桂阳县宝山
|
|
43102102009
|
樟树
|
Ⅱ
|
305
|
20
|
90
|
19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0
|
柏木
|
Ⅳ
|
85
|
16
|
5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1
|
榆树
|
Ⅲ
|
125
|
15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2
|
樟树
|
Ⅲ
|
2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
43102102013
|
樟树
|
Ⅲ
|
1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4
|
樟树
|
Ⅲ
|
155
|
13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5
|
樟树
|
Ⅲ
|
105
|
12
|
7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6
|
榉木
|
Ⅲ
|
125
|
15
|
7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17
|
柏木
|
Ⅲ
|
155
|
13
|
70
|
5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18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19
|
樟树
|
Ⅳ
|
65
|
12
|
6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20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21
|
酸枣
|
Ⅱ
|
300
|
18
|
100
|
8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22
|
椤木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23
|
枫杨
|
Ⅳ
|
80
|
15
|
6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4
|
酸枣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5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6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5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7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8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9
|
柏木
|
Ⅱ
|
300
|
18
|
8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里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
|
|
43102102030
|
柏木
|
Ⅲ
|
12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1
|
柏木
|
Ⅲ
|
10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2
|
柏木
|
Ⅲ
|
100
|
18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3
|
柏木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4
|
枫杨
|
Ⅳ
|
90
|
17
|
65
|
5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5
|
樟树
|
Ⅱ
|
300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公路旁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
|
|
1、总量控制与系统控制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绿地建设目标和绿线控制应通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三个层次进行总量控制和系统控制。
总体规划中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并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的绿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限、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2、结合现状与规划延续性原则
承接各类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文件,以确定的用地权属界线、自然地物界线、各类防护和保护用地界线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深化与完善绿线控制。
3、灵活性和强制性相统一的原则
对在总体规划阶段没有准确定位的街头绿地和沿路绿地,远期需要调整而近期需要保留的用地,绿线划定时采取灵活性和强制性相统一的方针。对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和景观风貌影响较大、建设投资大且改建可能性较小的公园、标志性景观绿地、广场等公园绿地,以及按照各专业标准确定的最小范围的防护绿地,绿线划定时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划定。
4、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
绿线控制必须遵循“绿地界线标识的准确性、用地权属的明确性、用地改造的可能性”的原则,以确保和增强绿线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1、公园绿地控制线
根据规划图则进行划定。公园绿地的布局充分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型均匀分布。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米,社区服务半径500—1000米,小区游园为300—500米。园林绿地建设有的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化的规定。新建公园的绿地率不低于70%。街旁绿地的绿化种植绿地面积不低于其用地面积的65%。公园绿地外围30-50米范围内,应划定为控制建设区域,对其内的建筑风格、高度、密度、视线通廊等进行控制。
2、滨水绿化控制线
西水河:西侧30米绿带,东侧10-30米绿带。
长富溪:两侧8-30米绿带。
黄沙坪溪:两侧8-30米绿带。
宝岭溪:两侧8-10米绿带。
金叶溪:两侧10米绿带。
欧家溪:两侧8米绿带。
3、交通干道绿化控制线:高速公路两侧各50米,
4、城市道路绿化控制线:根据道路绿化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划定。
5、高压走廊绿化控制线:220KV线路绿化走廊控制宽度为30~40米;110KV线路绿化走廊控制宽度为15~25米。
6、防护绿地控制线:考虑不同等级和类型,以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予以划定。
7、附属绿地控制线:按照各类规范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划定。
7、附属绿地控制线:按照各类规范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划定。
8、其他绿地控制线:以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形式划定,城市中心区周边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水源保护区和郊野公园,县域内的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山体绿线指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山体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1)确定为城市绿地的山体一律划入绿线保护控制范围,如新澄岭、龙门岭、长富岭等。
(2)在山体范围内的耕地和采石场一律划入绿线控制范围,逐步实施退耕还林。
(3)一般坡度大于25%,侵占山体的建设用地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4)山体与路的距离小于100米,则该过渡空间划入绿线控制范围。
四、城市绿线控制要求
1、城市绿线范围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林地和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2、绿线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应在规定的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3、绿线内不得新建与绿化养护管理无关的各类建筑。在绿线范围内建设与绿化养护管理有关的各类建筑,需经县园林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各类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绿线内用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因城市规划有重大调整或遇重大建设工程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实施,并且在同一区域增加相应的绿地面积。
5、在绿线内尚未迁出的房屋,不得进行房产变更手续。
6、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绿线范围内的绿地、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移植和砍伐树木花草、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由桂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园林管理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并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向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说明。
五、城市绿线管理规划
1、批准的城市绿线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其正式方案形成前应征求相关部门及市民意见。城市绿线划定后,应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城市绿线的,应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园林管理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作出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实施。
2、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和遵守城市绿线管制的义务;有对违反城市绿线管制行为进行监督检举的权利。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由县规划、县园林管理部门予以严格控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4、桂阳县规划、园林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制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服从的应责令停工或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规划部门应该定期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5、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都应该以绿线为依据。凡擅自在县城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桂阳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园林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郴政发【2007】10号)等进行处罚。
城市蓝线(以下简称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江河、湖泊、水渠、池塘、湿地的范围控制线,是城市的生命线之一。为做好桂阳县山水文章,实施生态城市品牌,大力保护天然、独特、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城市建设开发,防止水环境污染,禁止减少水域面积,达到城市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对桂阳县城区范围内的蓝线进行划定,蓝线控制范围要做到定性、定量、定位,满足规划管制监督的具体操作。
1、城市蓝线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所控制的水库、湖泊、湿地、水渠等界限划定;
2、城市蓝线控制范围应当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
3.城市蓝线划定应当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排灌等需要;
4.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根据桂阳县城的实际,规划将桂阳县城的城市蓝线分成两大类:河渠类和湖泊类。河渠分二级保护、湖泊类分二级保护。
1、河渠类:一级为西水河,二级为规划人工河及城市内其它所有渠道。
2、湖泊类:一级为公园水体及其它规划的湖泊水体;二级指规划区范围内居住区、小区、单位庭院内需要保护的小型水体。
城市蓝线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严禁在禁脚地、工程留用地、安全保护区和蓝线控制区内修筑建(构)筑物(服务于堤防的小型建筑物及道路、景点、市政设施等除外,但必须办齐相关手续)。
1、河渠类一级规划管制
(1)禁止往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倾倒废弃物。水质要求达到二类水的级别。
(2)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建房、采砂、打井等损害堤身和堤脚地安全的行为。
(3)工程留用地内的挖砂取土,权限仅限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部门,严禁修建其它建(构)物。
(4)安全保护区内种植树木,形成护堤护岸林,严禁修建其它(构)筑物。
(5)在禁脚地、工程留用地、安全保护区内必须修筑的服务于堤防的小型建筑物及道路、景点、市政设施等,须办齐相关手续。
(6)在蓝线控制区外的建筑风格、高度、体量、色彩等均要符合总体规划和水域保护规划。
(7)非建设用地范围内蓝线宽度按表中数据进行控制,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划图则所示坐标控制。
(7)非建设用地范围内蓝线宽度按表中数据进行控制,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划图则所示坐标控制。
(8)禁脚地从堤防两侧斜面与平地交叉点算起;工程留用地从禁脚地外沿算起;安全保护区从工程留用地外沿算起。
2、河渠类二级规划管制
(1)禁止往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倾倒废弃物。水质要求达到三类水的级别。
(2)蓝线控制区内种植树木,形成护堤护岸林,严禁修建其它建(构)物。
(3)在蓝线控制区内必须修筑的服务于堤防的小型建筑物及道路、景点、市政设施等,须办齐相关手续。
(4)在蓝线控制区外的建筑风格、高度、体量、色彩等均要符合总体规划和水域保护规划。
(5)蓝线控制区的宽度从堤防斜面与平地交叉点算起。
3、湖泊类一级规划管制
(1)禁止往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倾倒废弃物。水质要求达到三类水的级别。
(2)蓝线控制区内种植树木,形成绿化保护带,严禁修建除景观小品以外的其它(构)筑物。
(3)在蓝线控制区内必须修筑的服务于堤防的小型建筑物及道路、景点、市政设施等,须办齐相关手续。
(4)在蓝线控制区外的建筑风格、高度、体量、色彩等均要符合总体规划和水域保护规划。
(5)蓝线控制区的宽度从湖泊上口线算起。
4、湖泊类二级规划管制
二级保护的湖泊指规划区范围内原有水体面积较大,但现已萎缩的水体,规划要求对这些湖面进行清污与治理。
二级保护的湖泊指规划区范围内原有水体面积较大,但现已萎缩的水体,规划要求对这些湖面进行清污与治理。
1、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县规划、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城市蓝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纳入城市蓝线划定的各类用地、建(构)筑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其控制范围,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对现有不符合城市蓝线所确定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城市蓝线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迁出。
3、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1)违反城市蓝线的建设行为;(2)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3)填埋、占用城市水体的行为;(4)挖取沙石、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5)其他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
4、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要求,定期对城市蓝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5、擅自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进行处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蓝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有关机关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桂阳县城蓝线控制一栏表
水系
|
控制段
|
控制宽度(米)
|
|
河流
|
西水河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20-100米
|
长富溪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10米
|
|
黄沙坪溪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5-20米
|
|
宝岭溪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5-15米
|
|
金叶溪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10-20米
|
|
欧家溪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5-10米
|
|
湖泊
|
蓉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北腾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
镜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
紫霞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
西旺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
八字塘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
流溪湖水体
|
中心城区全部岸线
|
-
|
城市绿地系统是改善和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开敞空间,在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发生时,能够作为人民群众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的重要场所,是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绿地系统规划从有效地缓解灾害损失出发,充分考虑城市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
1、防灾避险绿地的分类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为: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
(1)防灾公园
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的避灾生活场所、救灾指挥中心和救援、恢复建设等的活动基地。防灾公园应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须具备完善的避灾、救援设施和物资储备。
规划将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5公顷的公园作为防灾公园,规划设置欧阳海广场、流溪湖公园2个防灾公园。
(2)临时避险绿地
临时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短时期(数天至数周)的避灾生活和救援等活动的绿地。临时避险绿地应靠近居住区或人口稠密的商业区、办公区,具备应急避灾设施、提供临时救灾物资。
规划将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公园列为临时避险绿地,规划翡翠公园、镜湖公园、八字塘游园、紫霞公园、黎家洞公园、新澄游园、麒麟广场、迎熏广场、雄鹰广场9处临时避险绿地。
(3)紧急避险绿地
紧急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居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3~5分钟内)到达的避险绿地。满足短暂时间的避灾需求。
规划将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列为紧急避险绿地。
(4)隔离缓冲绿带
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
(5)绿色疏散通道
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绿色疏散通道可分为:救灾通道,沿郴州大道、迎宾路、欧阳海大道、金叶路、龙潭路、芙蓉路、宝山路、双流路、桂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避灾通道,沿蔡伦路、翡翠路、向阳路、蒙泉路、新澄路、宝岭路、富阳路等城市次干道。
2、防灾避险绿地的选址布局要求
防灾避险绿地应遵循“综合防灾、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安全优先,通达性,平灾结合”五大原则,依据城市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合理布局。
(1)避开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地震次生灾害源、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2)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
(3)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距易燃易爆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
(4)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
(5)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不适合用于防灾避险。
规划依据以上布局要求,以及“综合防灾、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安全优先,通达性,平灾结合”五大原则划定了共2个城市防灾公园:欧阳海广场、流溪湖公园;9处临时避险绿地:翡翠公园、镜湖公园、八字塘游园、紫霞公园、黎家洞公园、新澄游园、麒麟广场、迎熏广场、雄鹰广场。
依据县城的灾害类型与防灾重点,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对绿地进行防灾避险功能布局,并满足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要求。桂阳县城到规划期末为中等城市。
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技术指标
编号
|
名称
|
布局要求
|
|||||
小城市(人口不足20万)
|
中等城市
(人口20~50万)
|
大城市(人口50~100万)
|
特大城市
(大于100万)
|
||||
(人口少于10万)
|
(人口10~20万)
|
||||||
1
|
防灾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
|
|
2
|
防灾
公园
|
数量
|
1座/20—25万人
|
||||
规模
|
不小于5公顷
|
||||||
服务半径
|
不大于5000米
|
||||||
3
|
临时避险绿地
|
规模
|
不小于2公顷
|
||||
服务半径
|
不大于1500米
|
||||||
4
|
紧急避险绿地
|
规模
|
不小于1000平方米
|
||||
服务半径
|
300-500 米
|
1、防灾公园
(1)选址:防灾公园应交通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周边空旷,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
(2)布局与分区: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不应低于表12.1的指标要求,须与两条及以上救援疏散通道相连。绿地应为开敞式,应考虑避险需求,有效避险面积不宜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人均有效避险面积1~2平方米,周边应设置防火安全带,宽度应宽于25米,且园内应划分区块,区块之间应设防火安全带。如果中心避险绿地周围有木制建筑物群且风速较大,应当加宽防火安全带。
出入口设置:不少于两个双向快速交通出入口,并应设置应急备用出入口。出入口布置相应的设施,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
防灾功能分区:防灾公园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区,救灾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避灾与灾后重建生活营地、临时医疗区、对外交通区(停车场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
(3)市政基础设施
①供水水源:须与城市供水管网相连并设有独立的供水设施如地下水井、或封闭式蓄水池。保证饮用水3升/人•天。
②排水:应设置独立的排污系统,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医疗卫生污水、应急厕所污水应进行收集外运集中处理。
③供电:应采用双电源供电,配备有便携式发电机组,并储备有备用燃料。
④通信:须设置固定电话,并应设置移动通信设施,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避险绿地。宜配备卫星无线通讯设施(一般通讯中断后的紧急通讯系统)。设置广播系统,配备监控系统。
(4)救灾机构及占地要求
①救灾指挥中心
功能:统筹指挥整个救灾行动,指挥救援和安置,对救援人员进行调度。配置监控广播系统,固定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救灾指挥中心与城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畅通。
建筑面积宜大于200 平方米,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室外空地(搭建帐篷)不小于500 平方米。
布局原则:靠近服务性出入口,便于交通组织和信息传递等。
②应急服务中心
功能:主要为本避险绿地服务,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物资收集与分配。
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布局原则:靠近服务性出入口,便于组织和协调。
③医疗救护中心:平时为开敞空间、在灾时能搭建医疗帐篷迅速转为医疗救护中心。
功能:收治、救助伤员,及时转运伤病员。
占地:按20~50个床位设置,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600平方米
布局原则: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伤员和药品的运输。
④集散场地:应设置一处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集散场地,作为人员集散,临时停车,物资运输,宜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设置在一起。
(5)物资储备
应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设置通信设施。物资仓库应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物资输送。
(6)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
①内部道路:尽量实现环路,便于人员疏散。
②自备水源(水井或封闭式蓄水池等):应有明确的标识。
③应急直升机停机坪:面积为40×50平方米, 以草坪及低矮灌木为主,周边不得有高大乔木。宜设于集散场地内。
④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须悬挂应急避险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
⑤公厕:
固定公厕:按每1000人设置一处。
临时公厕:平时预留空间和管道接口,灾时通过简单搭建即可使用。按防灾避险容量,每500人设置一处。
⑥消火栓:须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⑦公用固定电话:应备有不少于3部固定电话。
2、临时避险绿地
(1)选址:临时避险绿地应交通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周边空旷,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
(2)平面布局与功能分区
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按表一要求设置。须与两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7米。绿地应为开敞式,有效避险面积不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绿地周边须设置防火隔离带,不应小于15米。
出入口设置:应不少于两个双向交通出入口,应与集散场地相连。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
防灾功能分区:临时避险绿地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区:管理与指挥区、物资存储与装卸区、临时避险空间(含临时医疗点)、对外交通区(救援用车停车场)。
(3)市政基础设施
①供水水源:须与城市供水管网相连,或设置地下水井、封闭式蓄水池。
供水指标:保证饮用水不低于3升/人•天。
②排水:各临时避险绿地应与城市污水管网相接。移动式厕所应有独立的排污系统,或污水收集外运集中处理。
③供电: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有条件可以配备有便携式发电机组,并储备有燃料。
④通信:临时避险绿地应接入城市通讯线路。宜设置移动通信设施,避险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绿地,并设置广播系统。
(4)建设机构及占地要求
①应急供水站:主要用作饮用水发放,占地30-50平方米左右;
②应急服务中心:主要为临时避险绿地服务,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物资收集与分配,与外界取得联系等功能;占地应不小于50平方米,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③医疗救护与防疫点:对受伤灾民进行简单处理包扎,提供基本的医疗救护,组织将伤员转治医疗服务中心,并负责避险绿地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瘟疫的传播;占地应不小于100平方米。医疗服务中心利用就近医院解决。
④集散场地应不小于200平方米,作为临时停车,人员集散;
(5)物资储备库:宜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储备库。
(6)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
①公厕:宜以固定公厕为主,临时公厕作补充。固定公厕一座/1000人,临时公厕一座/500人,临时公厕的粪便可即时打包转运处理。
②饮水点:应设于上风口和棚宿区的下方位位置,宜按100人设置一个水龙头,200人设置一处饮水点。饮水点之间距离不宜大于500米。
③消火栓:每个临时避险绿地都须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④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悬挂应急避险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
3、紧急避险绿地
(1)选址:紧急避险绿地应交通便利,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
(2)平面布局与功能分区
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按表一要求设置。应与一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双向交通出入口,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5米。绿地应为开敞式建设,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围墙。绿地内建设应考虑避险需求,建构筑物和水体的设置不应过多,应有效避险面积不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绿地周边若存在潜在火灾源,应设置防火隔离带,宽度应宽于 10米。
防灾功能分区:临时避险绿地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区:管理区、紧急避险空间。
(3)市政基础设施
①供水、排水、供电及通讯管线均应与城市市政管线相接,应使无线信号覆盖避险场地,可设置广播系统。
②集散场地占地要求 :集散场地不宜小于200平方米,作为临时停车、人员集散;
③物资储备:临时避险绿地不单独配备仓库。
④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
消火栓:紧急避险绿地要求都须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宜超过120米。
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悬挂的应急避险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示意图。
4、防灾避险绿地的植物种植设计
(1)减轻火灾危害
减轻火灾危害的植物主要配置在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和具有发生火灾的可能地区的外缘,应形成围合的林带。防火林带应具备较高的遮蔽率、较高的含水率和较低的含油率的植物。种植方式应乔灌草结合三层结合,林带的厚度应不少于三排(交互种植)乔木。此外,还应该确保其通透性,能便于避灾人员必要时的紧急疏散。
(2)支援避险生活
由于树木可以起到支撑帐篷的支柱、断电盘和照明器具的安装固定处,及代替电线杆、告示板的固定支柱等作用,所以在防灾公园和临时避险绿地内部应结合避险露营等防灾避险生活的实际需求来进行植物配置。特别是防灾公园内的帐篷营地区,应以树林草地为主要配置形式。
(3)利于救灾行动
草坪在灾害时期应该能够承受紧急车辆、物资搬运车辆等技术要求。防灾公园内应当至少有一个开阔平坦的草坪。草坪地被植物应耐踩压、对环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植物选择建议
防火隔离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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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隔离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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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水杉、悬铃木、罗汉松、国槐、刺槐、夹竹桃、三角枫、珊瑚树、香榧、紫薇、刺桐、泡桐、乐昌含笑、柳树、红楠、榆树、槭树、桤木、喜树、小叶榕、黄葛树、栾树、广玉兰、白玉兰、枇杷、臭椿、桑树、苦楝、枣、女贞、楠木、香樟、皂角树、朴树、三叶木、杜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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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花、海桐、冬青、桃叶珊瑚、十大功劳、八角金盘、黄杨、小叶女贞、鸭脚木、鹅掌柴、杜鹃、小腊、六月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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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措施及建议
(1)加强法规建设
完善城市防灾体系规划建设的法规、实施办法,保证城市避灾场所用地总量与合理布局。深化城市防灾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各类避灾用地与场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防灾绿地规划。将城市防灾规划、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功能规划及避灾场所规划纳入城市强制性规划内容。
(2)强化平灾结合
依据城市规模、结构、自然条件和城市防灾的重点,研究各类城市灾害的绿地系统布局与防灾绿地指标体系。研究平灾结合的绿地建设。防灾公园平时可作为防灾教育场所,灾时可稳定、有序、高效地开展防灾避险和抢险救灾活动。
(3)建立监管机制
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城镇防灾避险场所的检查、验收、演习、监管制度,对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城市避灾场所与避灾绿地的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救灾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城市各级部门和市民的防灾意识。
分期建设是指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绿地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其它相关内容相协调,按照绿地系统规划的总任务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进行建设,确保各阶段城市绿化目标的实现。
桂阳县在城市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应当使园林绿地建设能达到与之相适应的水平。绿地面积规模能满足需要而不明显滞后,绿地布局结构相对合理。本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分近、远期实施。
1、分期建设原则
(1)与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划的实施期限。
(2)与县城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阶段建设目标相配套,结合城区建设实际情况,使城市绿地建设在城市发展的各阶段都具有相对合理性,满足市民游憩生活的需要。
(3)结合城市现状、经济水平、开发顺序和发展目标,切合实际地确定近期及中期的绿地建设项目。
(4)根据城市远期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注重远近期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分期建设策略与时序
(1)先完善建成区,后建设发展区;
(2)优先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项目;
(3)先发展与城市景观面貌较密切的项目;
(4)为避免城市发展区中的规划绿地被侵蚀,其规划用地范围应先行控制;
(5)使桂阳县城区的园林绿化水平尽快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的评选标准;
(6)在项目选择时先易后难,近期建设能为后期工作打基础的项目先上。
近年来桂阳县城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绿化建设,城区绿化景观面貌得到很大改善。规划至2020年,加大城区绿化建设力度,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的目标;提高现有绿地的质量与景观效果。
1、近期(2016-2020年)
(1)建设目标
近期建设按“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建设县城区绿地,到2020年,桂阳县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8平方米。
(2)近期规划建设重点
①重点扩建宝岭矿山公园、文化公园,新建天鹅湖公园、镜湖公园等,具体见表13.1。
②加强西水河风光带的滨水绿带建设,对难以实施的地段,应提出控制要求,加强管理,待时机成熟分期分步实施。
③加强老城区绿化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中心区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新区建设的建筑密度,保证绿化用地。
④加强单位绿地及居住绿地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⑤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重点建设城市主干道、园林景观大道、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环境绿化,树立城市形象。近期重点建
设厦蓉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的建设。
⑥积极推进珍珠山郊野公园的建设。
(2)具体建设项目
①公园绿地建设
近期规划范围内共有公园绿地面积270公顷,其中新建和改扩建公园绿地面积211.5公顷。
近期公园绿地建设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近期建设情况
|
|
综合公园(G11)
|
宝岭矿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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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泉路北侧(宝山工业片区)
|
403.21
|
已建(其中100公顷计入指标)
|
东塔公园
|
迎宾路北侧、芙蓉东路南侧(芙蓉新区)
|
34.93
|
已建
|
|
天鹅湖公园
|
郴州大道与黎家洞路交叉口西面(五里桥片区)
|
32.82
|
新建
|
|
翡翠公园
|
翡翠路东侧(芙蓉新区)
|
8.57
|
已建
|
|
欧阳海广场
|
龙潭路、翡翠路、园艺路围合部分(芙蓉新区)
|
6.64
|
已建
|
|
镜湖公园
|
金叶路西侧(旧城片区)
|
13.11
|
新建
|
|
迎薰广场
|
金叶路与珍珠大道交叉口(新澄居住片区)
|
5.6
|
已建
|
|
社区公园(G12)
|
八字塘游园
|
翡翠路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面
|
4.23
|
已建
|
翠微公园
|
黄沙坪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两侧
|
1.78
|
已建
|
|
东方游园
|
迎宾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面
|
0.9
|
已建
|
|
金叶广场
|
迎宾路、欧阳海大道与金叶路围合区域
|
1.82
|
已建
|
|
蔡伦井小游园
|
富民路与蔡伦路交叉口东南面
|
0.6
|
已建
|
|
新澄游园
|
珍珠大道与新澄路交叉口北面
|
4.47
|
新建
|
|
雄鹰广场
|
黄沙坪路与子龙路交叉口西面
|
2.86
|
已建
|
|
长富游园
|
长富路与桂阳大道交叉口周边
|
1.25
|
新建
|
|
专类公园(G13)
|
桂阳文化公园
|
骏马大道与芙蓉路交叉口南面
|
38.77
|
已建
|
麒麟山体育公园
|
翡翠路东侧、骏马大道南侧
|
84.61
|
新建(其中19.13公顷为计指标面积)
|
|
街旁绿地(G15)
|
朝阳广场
|
郴州大道、迎宾路、全义路、珍珠大道交汇处
|
2.70
|
已建
|
天鹅广场
|
郴州大道与龙渡岭路交叉口东面230米处
|
1.32
|
新建
|
|
文化广场
|
骏马大道西面、文化公园东面
|
1.67
|
已建
|
|
东塔广场
|
文化路与塔背路交叉口南面
|
1.36
|
已建
|
|
芙蓉广场
|
芙蓉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面
|
1.77
|
新建
|
|
芙蓉小游园
|
芙蓉南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
0.11
|
已建
|
|
蔡伦文体休闲广场
|
体育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以北80米处
|
1.06
|
已建
|
|
百花小游园
|
百花路与鹿峰路交叉口北面
|
0.23
|
已建
|
|
宝岭广场
|
蒙泉路与南苑路交叉口北面
|
3.51
|
已建
|
|
镜湖广场
|
金叶路与镜湖路交叉口北面100米处
|
1.29
|
新建
|
|
拱极广场
|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大道交汇处
|
1.91
|
已建
|
|
麒麟广场
|
骏马大道翡翠路交叉口东北面480米处
|
2.50
|
新建
|
|
带状公园(G14)
|
西水河风光带
|
骑田大道至机场快速路
|
9.3
|
在建
|
荷叶溪风光带
|
蒙泉路至西水河
|
5.3
|
新建
|
②生产绿地建设
规划取消花木兰园艺场和五里桥花木场,扩大桂阳马尾松种子园的规模,生产绿地面积38公顷。
③防护绿地建设
近期重点建设桂阳大道、珍珠大道、芙蓉东路等道路沿线防护绿带,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30.2公顷。
④附属绿地建设
提高居住区的绿化水平,积极加大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工作,要求100%的单位开展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园林式单位活动,并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近期规划附属绿地面积310.5公顷。
大力提高道路绿地率,积极做好道路绿化种植工作。
⑤其他绿地建设
重点推进建设珍珠山郊野公园,改善城市旧城区绿化,利用老城区中小面积的空地以及分布于宅前屋后的菜地等整理成小花园,以速生乔木、竹等成景快的植物使之迅速绿化,并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形式大力促进旧城区绿化建设水平。尤其是小区入口附近必须采用有层次的绿化创造绿化的进深感与空间感。
2、远期绿地规划(2021-2030年)
(1)总体目标:规划到2030年,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45%,绿地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6平方米。
(2)着重完善城区绿地系统的主控框架形态。
(3)完善新建绿地的景观,增加游憩设施与活动项目;完成规划中确定而又尚未完成的绿地建设项目。
(4)长期控制与短期实施相结合。一些主次干道的绿化带及公园绿地暂时达不到生态景观建设的要严格控制起来,有条件的应在短期内进快实施。局部地段实施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建设。
3、远景构想
继续完善各类绿地建设,加强生态带的保护和建设,完善绿地系统的管理体制和服务功能,在规划区范围内建立起呈良性循环的生态绿地系统,充分利用桂阳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构筑生态健全、层次合理、特色突出、服务方便的“园林式、生态型”城市绿地系统。
桂阳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是对桂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入和细化,是桂阳县城市各类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实现桂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大园林景观,是一项长时间的综合持续工程,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实施规划过程中既要着眼于未来,树立明确的战略思想,更需要制定具体的可供操作的政策和措施。
一、健全基础,依法治绿
1、成立城市绿化委员会,强化桂阳县园林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与县“三创办”统一领导、协调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
2、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县园林管理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论证、批准实施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变更、削弱或移地使用,如确需变动规划,需按法定程序审批。
1、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抓紧出台《桂阳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制定桂阳县城市园林绿化赔(补)偿标准,
2、建立县城园林管理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城行政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机制,加快县城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和依法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绿化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按照质量标准和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绿化建设任务。对完成任务、业绩突出的要通报表彰,对工作消极、任务完不成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取消有关单位及领导的评先进资格。对负有主要责任、严重失职的单位领导要进行追究。要建立和推行“义务植树登记卡”、“绿地养护责任卡”等绿化管理制度,按照谁绿化、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推进绿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树立县城绿化规划权威性,严把审批关,加快县城绿化建设。凡县城规划确定绿化用地要严格坚决落实,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要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确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城市绿地审批专用章”和“城市绿地合格专用章”两个绿色图章作用,依法实施城市绿化行政许可;严格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城市树木砍伐、移植审批程序;要严把“绿色图章”关,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园林管理部门共同把关,凡是绿地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只有这样,才能扩展城市绿地建设用地,为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提供可靠保证。
5、县城园林管理部门要发挥园林绿化协会组织和园林绿化专家评委组的作用,把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审核发证关,对不符合绿化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准报审发证和年审核证,对外来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准入手续和项目施工许可证。
1、广泛开展绿化城市、美化家园的舆论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绿化意识,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确保规划的实施。
2、建立园林绿化建设评比奖励机制,按年度评选“园林式单位”和绿化先进集体与个人,由桂阳县政府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1、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广开门路集资,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绿地建设多元投资体系。
2、确保绿地建设资金的主渠道—政府投入,将绿化建设纳入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纳入各级综合开发计划和固定投资计划中来。每年从城市建设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园林绿化建设费,专款专用。
3、设立“异地绿化建设费”,督促各单位落实附属绿地建设的情况。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费,必须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列支。经过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绿地占用费和移伐城市树木的绿化补偿费,根据审批权限,由县园林管理部门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凡未按规定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必须向县园林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费,具体标准由县人民政府规定。收缴的绿化费,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城市绿化。
4、以上各项收费标准须由县园林管理部门报经物价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上级有关规定核准。绿化各项费用单独立顷,专户储存,用于绿化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绿化各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接受本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园林专业人才,提高绿化规划、设计、管理水平,增强绿化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绿地规划设计、建设与养护管理过程中,既要更新理念,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又要发扬传统造园艺术,契合县城城市风貌的营造。
1、加大对现有城中村的绿化改造,结合历史古村落保护、危(旧)房改造、征地拆迁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充分考虑绿化用地的需要。
2、加强现有居住区内的垂直绿化,应该在做好各小区内的屋顶、天台绿化,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搞好阳台绿化与庭院绿化,增加城区绿量。
3、认真搞好三边绿地,充分挖掘地面种植潜力。
4、单位附属绿地质量较高的须破墙透绿,各单位、居住小区的围墙积极发展垂直绿化,增加城市绿量。
从现状出发,构建有效的绿地系统结构、确定合理的绿地系统布局、制定可行的城市绿地发展战略与建设对策,长远考虑,统筹兼顾,分期实施,逐步完善。
第一章 城市概况
一、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桂阳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西部,南岭北麓,湘江支流的舂陵江中上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3′26″至112°55′46″,北纬25°27′15″至26°13′30″,东邻郴州市北湖区,西接嘉禾县、永州市的新田县,北面与耒阳市、常宁市、祁阳县、永兴县接壤,南面毗邻临武县,县域总面积为2958.29平方公里,是郴州市面积最大的县。
桂阳县是郴州至嘉禾、临武、出永州、往广西的交通要道,也是新田、宁远、道县、江华、江永、嘉禾、蓝山、临武通往京广铁路郴州站、武广高铁郴州西站、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大道郴州互通口的咽喉。县城距郴州市区31.7公里,县境内有过境省道3条,分别是S214(常宁-临武)、S322(郴-桂-嘉高等级公路)、S323(桂阳-新田),总长161.843公里。
2、地形地貌
桂阳县地处南岭山脉北侧,地貌南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中间为广阔的丘陵岗地。县境内山地面积1131.59平方公里,分南、北中低山区两大片。泗洲山海拔最高(1428.3米)。境内丘陵顶部浑圆,总面积780.95平方公里,岗地地势起伏和缓,面积592.54平方公里。境内河谷两岸的平缓地或溶蚀洼地成为大小不一的平坦地面,面积467.72平方公里,平原坡度一般小于5度,海拔高度在200-250米之间。
3、气候条件
桂阳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宜人,四季分明,冬季无严寒,夏季酷暑时间不长。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日照时数1705.4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385.2毫米。桂阳县地处南岭山脉北侧,地貌南北高中间低,呈马鞍型,因高低差别大,气候各异。1989—2000年,桂阳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66小时,占全县地处纬度可日照时数的36%。在一年当中,日照幅射最多的月份是7月,为 245小时,平均每天有8小时;最少的月份是2月,为61小时,平均每天只有2小时。境内可分为两个不同类型的气候区域,南北山区为春冷、夏凉、秋干、冬寒,中部广大的丘岗山地为春凉、夏热、秋旱、冬冷;年平均气温北部山区为14—16℃,中部丘岗山地为17—18℃,南部山区为16—17℃。
4、地质水文条件
桂阳县历年平均年降雨总量为41.18亿立方米,径流总量20.33亿立方米。境内江、河、溪水共218条,以舂陵水为主干分级,其中一级支流58条,二级支流79条,三级支流64条,四级支流17条。除神堂水南注珠江外,其余皆北流湘江。桂阳地下水资源较丰富,按径流模数法统计,全县地下水储量为5.1563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17.35万立方米。
5、矿藏资源
桂阳县矿藏资源丰富,是湖南重要的有色金属产区之一。目前共发现各类矿床(点)180处,发现矿种60余种,其中探明储量的31种。黄沙坪矿区和宝山矿区,矿富品多,开采时间悠久。全县主要矿产资源有:能源矿产有煤;有色金属有铅、锌、铜、锡、钼、铝、汞等;黑色金属有铁、锰等;贵金属有金、银等;非金属矿产有:石墨、萤石、硫铁、砷、石灰岩、大理石、高岭土等。
6、生物资源
桂阳县生物资源丰富,有树种资源83科,308种,其中乔木73科,296种,其中用材林树种有杉、柏、马尾松、梓、樟、柳杉、枫香、酸枣、香椿、中国槐、刺秋、杜英、木荷、石楠、黄连木、拐枣、飞鹅楠及落叶栎累、青刚类等;防护林树种有枫杨、柳盘阳木等;绿化树种有白花泡桐、桂花、刺槐、木芙蓉、梧桐、喜树、罗汉松、荷花玉兰、白玉兰、含笑花、红翅椒等;经济林树种有油茶、油资、毛桃、红枣、柑、桔等;珍贵树种有水杉、南方红豆杉、银杏、青线柳、华南栲、凹叶厚朴、青檀、金叶白兰、三杉尖、深山含笑、楠木、柔毛油杉、红豆树等。在诸树种中,属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珙桐、银杏、水松6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有杜仲、银杏、鹅掌楸、金钱松、白豆杉等10种;国家三级保护树种有华南栲、柔毛油杉、厚朴、青檀、紫菜、半枫荷等15种。野生动物也相当丰富,现已查明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12种,属湖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1种。全县的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在天堂山、泗州山、骑田岭山脉以及20万余亩的封山育林林带中。
7、农业资源
桂阳县是湖南最大的烤烟基地,其中烤烟种植面积22.16万亩,年产4万余吨;全县40.8万亩水田,有19万亩实现烟稻轮作、粮烟双丰收的耕作制度,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烟叶质量上乘,产量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
桂阳县农业着力培植主导产业,促进优势农产品,成就了“桂阳金叶”、优质水果、名贵中药材、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等5大集中连片产业带,以及生猪、山羊、淡水鱼等10大养殖区。水稻、玉米、红薯等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品种不断优化,方元镇的西瓜、太和镇的辣椒、雷坪乡的柑橘、洋市镇的红薯、燕塘乡的玉米、荷叶镇的高山气候型水果等农副产品,在县内乃至全市已小有名气。济草堂饮料、金太和贡辣、神农谷山泉水、红日辣椒、敖泉乌龙姜、子龙坛子肉、成氏挂面、阳山湖乳鸽等产品的品牌效益日益彰显。
8、旅游资源
桂阳县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古老的湘南文化,蕴藏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呈现出丰、古、奇、美、神等特点。境内自然景观丰富,如潮泉、小五台山原始次森林、仰天巨佛等;又拥有一些较有特色的人文景观资源,如阳山古村、大溪古村、东塔、蒙泉、水月庵等。众多的人文景观资源与自然景观资源有利于旅游业的兴旺,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1、经济与社会条件
2015年末辖3个街道、17个镇、6个乡(含2个民族乡),即龙潭街道、鹿峰街道、黄沙坪街道;正和镇、太和镇、洋市镇、和平镇、流峰镇、塘市镇、春陵江镇、仁义镇、莲塘镇、浩塘镇、荷叶镇、樟市镇、方元镇、雷坪镇、敖泉镇、欧阳海镇、四里镇、桥市乡、泗洲乡、光明乡、白水乡、杨柳瑶族乡、华山瑶族乡,共26个乡级行政区。
2015年末,全县年末总人口86.65万人(按省市统计局每年开展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核定),常住人口71.12万人(同上),人口出生率为11.34‰,死亡率4.21‰,自然增长率为7.13‰。
全县现辖3个街道、17个镇、6个乡(含2个民族乡),即龙潭街道、鹿峰街道、黄沙坪街道;正和镇、太和镇、洋市镇、和平镇、流峰镇、塘市镇、春陵江镇、仁义镇、莲塘镇、浩塘镇、荷叶镇、樟市镇、方元镇、雷坪镇、敖泉镇、欧阳海镇、四里镇、桥市乡、泗洲乡、光明乡、白水乡、杨柳瑶族乡、华山瑶族乡,共26个乡级行政区。2015年末,全县年末总人口86.65万人,常住人口71.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34‰,死亡率4.21‰,自然增长率为7.13‰。
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2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9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50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15.0%。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GDP40894元,增长12.4%。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3.4:51.8:34.8。其中,一产业比重与上年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产业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三产业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
2、历史文化
桂阳是历史悠久的“千年古郡”。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桂阳境内已有先民栖息繁衍。秦汉时期,桂阳属桂阳郡。东晋建武元年(317),陶侃析郴西地置平阳县、平阳郡,县隶属郡,桂阳县建置始于此。从隋开皇九年(589)至唐天佑元年(904),平阳县时废时置。后晋天福元年(936),桂阳监领临武县,监领县为特别行政区,隶属长沙府,从此郴桂分治。随着朝代的变迁,又形成多种不同的建置隶属关系。清雍正十年(1732),桂阳州升为直隶州,领临武、蓝山、嘉禾三县,隶衡永郴桂道。民国2年(1913)9月,废桂阳直隶州,改名桂阳县,隶衡永郴桂道不变。1949年10月13日桂阳县解放,14日,成立桂阳县人民政府办事处,隶湖南省郴县行政专员公署;1959年3月,新田县并入桂阳县。1979年属湖南省郴州地区行政公署;1995年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易名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桂阳县隶属郴州市。
3、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桂阳”“幸福桂阳”为目标,大力实施“四化两型”和“二四三”战略,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加快“追赶长浏望、领跑大湘南”和撤县建市步伐,努力将桂阳建设成为农业大县、工业强县、文化富县、环境优县,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新型劳动力培养基地,建设成为郴州市域次中心城市、湘南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到2020年),经济继续以高于全省平均速度增长,GDP年均增长率为14%,总量达到635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68300元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8:42:5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分别达到48000和20200元;恩格尔系数降到36%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以内;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科技研发经费占GDP2.3%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3%,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
远期(到2030年),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GDP年均增长率11%以上,经济总量达到1806亿元以上,人均GDP超过182400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5:40:5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分别达到114000元和47800元;恩格尔系数降到32%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0‰以内;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科技研发经费占GDP2.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5%,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达100%。
(3)城镇化发展目标
近期(到2020年),县城区常住人口30万人,城镇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城镇化率达60.0%。进一步加快县城扩容提质步伐,县城建成区面积达31.5平方公里,县城绿地率达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8平方米。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发展,公交、供电、广播电视、通讯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
远期(到2030年),县城区常住人口40万人,形成网络化的城镇辐射体系,全县城镇化率达70.0%。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0平方公里,县城绿地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6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社会公共服务完善,公交、供电、广播电视、通讯网络覆盖率达98%以上。
(4)生态发展目标
近期(到2020年),全县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在1.2吨标煤以下,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3%。城乡生态环境继续改善,继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达标率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城市垃圾处理率达95%,城镇绿地率42%,森林覆盖率达68%,活林木蓄积量380.0万立方米。
远期(到2030年),全县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在1.0吨标煤以下,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达标率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城镇绿地率45%,森林覆盖率达70%,活林木蓄积量400.0万立方米。
4、城市发展战略
(1)融郴达江、移城就水战略
适应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和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建设要求,推进与郴州的融城和一体化发展,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县城至舂陵江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实施生态达江。加快西水河生态休闲风光带建设,建设东兴新城(正和镇区)。
(2)组团发展、多头推进战略
适应山地和重丘陵地区的地形特点,推进城市的多组团多片区布局,建设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城市。
(3)工业兴城、旅游兴市战略
以湖南桂阳工业园区为依托,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产业承接和集群,通过“园区兴工、工业兴城”,实现县城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舂陵江欧阳海水库及樟市、仁义、银河渔场湿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4)生态优先、永续发展战略
坚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优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结构,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5、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桂阳县城发展方向为“东进西拓,南延北扩”,东进优先。
“东进”即依托郴州大道和X090向东扩进,建设正和镇区,与郴州中心城区对接、融合,实现“融郴”目标;
“西拓”即在绿化宝山、加强矿山污染和地质灾害治理的基础上,再向西面拓展部分城市空间,将宝山建设成为城市绿肺;
“南延”即利用厦蓉高速公路交通优势,引导城市向南延伸,建设桂阳工业园区;
“北扩”即利用行政中心的带动作用和骏马大道、欧阳海大道、龙潭路的便利交通,引导城市向北扩展。
桂阳县城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涉及到城关镇、城郊乡、黄沙坪镇、仁义镇、樟市镇、太和镇、林场、茶场、畜禽良种场、桂阳监狱、共和农场、农科所、烟科所等。因此县城城区的户籍人口包括城关镇、林场、茶场、畜禽良种场、桂阳监狱、共和农场、农科所、烟科所的全部户籍人口和城郊乡、黄沙坪镇、仁义镇、樟市镇、太和镇的部分户籍人口。
根据统计,2015年末桂阳县城区内总人口为为28万人。
1、现状用地情况
桂阳县城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较快,现状建成区面积约为30.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8.9平方米/人。
(1)居住用地现状
桂阳县城区现状居住用地共1099.84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的36.0%,人均居住用地为39.28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比较适中。但是,由于桂阳房地产的发展起步较晚,县城的私房建设较多,居住用地结构不合理,加上居住用地零散布局,致使城区整体居住环境质量不高,居住水平差异较大。随着这几年房地产的发展,桂阳城区建设面积不断扩大,但并未形成设施齐全、规模恰当的居住区。从发展的可行性看,现状城中村和旧城区与新区将长期并存,县城整体居住水平将长期存在差异。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状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32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45平方米。现状的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的解放路、向阳路、蔡伦路、体育路、芙蓉路和欧阳海大道等道路两旁。
1、城市绿地现状
桂阳县城整体处于丘陵地带,老城区及现状建成区主要在山间谷地和缓坡地建设形成,城区外围群山环绕,生态环境良好。
近年来,桂阳县绿化工作发展较慢,公园绿地现有宝岭、麒麟山、东塔岭、珍珠山、万宝山等,县城街道全部绿化,县城庭院绿化率达到80%以上,有30余家单位分别获得省、市园林式单位称号。
截至到2015年,县城总人口为28万人,建成区30.5平方公里的用地范围内已建成绿地面积共600.9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267.9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3.44%,绿化覆盖率为35.29%。城区现有东塔公园、宝岭公园、桂阳文化园、翡翠公园、欧阳海广场、蔡伦文体休闲广场、芙蓉广场、金叶广场、朝阳广场、迎熏广场、拱极广场、雄鹰广场、东方游园、芙蓉小游园、蔡伦井小游园、百花小游园、八字塘游园、翠微公园等;县城庭院绿化率达到80%以上,有30余家单位分别获得省、市园林式单位称号;道路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县城街道全部绿化。
桂阳县城市绿地一览表
年份
|
城市建设用地(公顷)
|
城市人口
(万人)
|
园林绿地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公园绿地
(平方米/人)
|
绿化覆盖面率
(%)
|
2015
|
30.5
|
28
|
1015.04
|
33.28
|
9.5
|
38.14
|
注:城市人口指城市非农业人口
桂阳县城各类绿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绿地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1
|
公园绿地(G1)
|
267.95
|
8.79
|
2
|
生产绿地(G2)
|
33.1
|
1.09
|
3
|
防护绿地(G3)
|
129.17
|
4.24
|
4
|
附属绿地(G4)
|
170.71
|
5.60
|
5
|
小计
|
600.93
|
19.70
|
6
|
其他绿地(G5)
|
414.11
|
|
合计
|
1015.04
|
|
桂阳县城各类绿化覆盖面积统计表
序号
|
绿地名称
|
绿化覆盖面积(公顷)
|
1
|
公园绿地(G1)
|
307.95
|
2
|
生产绿地(G2)
|
40.5
|
3
|
防护绿地(G3)
|
150.17
|
4
|
附属绿地(G4)
|
200.71
|
5
|
小计
|
600.93
|
6
|
其他绿地(G5)
|
464.11
|
合计
|
1163.44
|
2、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及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桂阳县城现状城市园林绿地可分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及其他绿地(G5),共五大类。
1、公园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现状城市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街旁绿地(G15)五类,总面积267.95公顷。城区有综合公园2处:东塔公园、宝岭矿山公园;社区公园7处:迎熏广场、欧阳海广场、翡翠公园、东方游园、蔡伦井小游园、八字塘游园、翠微公园;专类公园1处:桂阳文化园;带状公园1处,西水河风光带正在建设中;另有大大小小街旁绿地芙蓉小游园、百花小游园等。
(2)公园绿地现状分析
A 优势
①政府重视绿化,积极投入财力物力,扩建、改建及新建一定数量公园绿地,各类公园绿地的面积和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对改善城市环境,完善绿地游憩服务功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一定的绿化成效。
②重视滨水带状绿地建设,结合西水河,积极进行滨水风光带的建设,形成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B劣势
①公园数量教少,总量不足,公园设施有待完善,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公园、街旁绿地数量较少。
②公园绿地分布的均匀性较差,绿地比较匮乏,街旁绿地面积小,环境质量较差。
③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公园体系,县城区除东塔公园、宝岭公园、翡翠公园、宝山矿山公园以外,各类区级公园、专类公园(如体育公园、儿童公园、植物园等)数量缺乏。
④公园的形式与内容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市民多层次的文化、休闲、健身等心理、生理方面的需求;城市街旁绿化与小游园,特色不突出,多数街旁绿地的功能与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必要的休憩设施。植物种植形式单一,乔灌草结合不够,降低了城市绿化本应具备的生态效益。
2、生产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区及周边现有的生产绿地总面积为33.1公顷,主要有桂阳县马尾松种子园、桂阳苗圃、永春苗圃、桂阳监狱苗圃、浏桂苗圃、五里桥花木场等。
园林绿化苗圃建设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桂阳四季分明、季节气温变化大、炎热及寒冷时间短、降雨量充沛等特点,给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创造了良好的气候条件。在县城区周边有多个苗圃基地。主要生产樟树、桂花、杜英、广玉兰、龙柏、塔柏、竹柏、垂柳、水杉、杨树、红继木、四季桂、杜鹃、金叶女贞、月季、木槿、含笑、山茶花、海桐、七里香、小叶黄杨、温室花卉、一串红、兰花及一些大型盆栽绿叶植物。
(2)存在问题
①现有的生产绿地面积33.1公顷,但部分现有苗圃基地离老城区较近,位于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随着城市发展建设,必须向外搬迁,需在城市规划区开辟大型现代化的苗木基地,以满足城市绿化需求。
②苗木产业化水平不高,苗木质量欠佳,缺乏大苗和特色苗木,苗木种类单一,生产结构有待调整。
③现有苗圃的科研性和引导性较低,园林科研工作有待提升。
3、防护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现有防护绿地面积为129.17公顷,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新建城市道路及河道两厢。
(2)存在问题
①现状城市防护绿地规模过小,防护功能不佳,长度、宽度均不能达到城市防护建设要求。
②由于旧城区改造困难,整个城市防护林网络体系不完善。
③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需建设防护绿地的道路、高压走廊未有防护绿地。
4、附属绿地现状
桂阳县城的附属绿地可分为居住区附属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三类。现状附属绿地170.71公顷。
(1)居住区附属绿地现状
居住区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点状和块状散布在城区的范围内,是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服务最直接的绿地类型,也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县城现共有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1家,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4家,居住区绿地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①新老居住区绿地率普遍参次不齐。部分旧住宅区,因用地紧张,几乎无绿化用地。有的居住区虽注重了宅旁绿化,但绿地率多低于10%。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居住区成片开发,用地规整,利于绿地建设实施,绿地率明显提高,基本达标。
②组团级集中绿地严重不够,问题相当突出,尤其是可供人们健身、休息的绿地较少,缺乏特色及标志性小品点缀。
③居住区绿地景观设计及植物配置缺乏精品意识,植物品种单一,忽视乔、灌、草复层结构联系,缺乏垂直绿化。景观设计手法简单,片面强调平面布局,绿地景观品质有待提高。
(2)道路附属绿地现状
①旧城区道路较窄,由于改造困难,无法拓宽道路建设绿地。
②部分道路绿地管理水平不高,新植行道树的树种选择不当,长势较差。
③道路绿化形式单一,模式陈旧,景观质量差,道路绿化植物配置严重不合理。
④道路绿化养护和管理薄弱,很多道路的绿化带被踩踏,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了植物的生长,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3)单位附属绿地现状
积极开展创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活动,使得单位附属绿化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其主要表现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①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发展不平衡,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和一些注重环保和企业形象的公司绿化较好,但还有许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于用地条件限制,绿化水平较低,如一些商业用地、厂区及仓储区的环境较差,特别是部分商业设施基本没有绿化。
②单位大块绿地缺乏合理的规划设计,缺乏乔木,特别是落叶乔木,灌木、草坪比重偏大,缺乏园林小品的点缀和绿化景观的艺术性,只达到绿量的要求而没有达到美化的标准。
③不少单位的附属绿地不对外人开放,可达性和通透性差。
④各单位之间的绿地缺乏联系与融合,这对于城市绿地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是十分不利的。只有溶解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单位附属绿地,才能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综合服务功能。
5、其他绿地现状
(1)基本情况
桂阳县城整体处于丘陵地带,老城区及现状建成区主要在山间谷地和缓坡地建设形成,城区外围群山环绕,生态环境良好。城区西面、北面均为绵延的自然山体,植被较好。西面有打油岭、背干岭,北面有张家山、白狗岭、东华山,东面和南面也有连绵的丘陵山体。这些山体既是城市的“绿肺”,又是城市的绿色屏障,它不但是城区内固碳制氧、补充新鲜空气的来源,而且有利于提高市区内的绿化覆盖率,改变整体生态环境。
(2)存在问题
①植被群落单一,景观效果欠佳;山林基本上以天然林和人工经济林为主,山体颜色单一;在树种选择及种植形式上主题不突出,配置形式不够丰富,美化、彩化效果不突出。
②人为破坏较严重,很多地方遗留有老百姓开荒、开采矿石遗留的废弃地。部分山体,由于工程建设的要求被开膛破肚,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城市建设的加快,很多山体被人工开挖,留下荒芜的边坡,严重破坏了现有的生态环境。
③部分山体在绿化建设和培育过程中不注重生态效应,导致生物多样性缺乏。
3、城市绿地评价与问题
1、总体的评价
通过对桂阳县城绿地的分析,其绿地总体呈现出面积不够,类型少,分布不均的特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区绿量分布不均
绿量是县城绿地生态功能的基础,主要由绿地的叶面积指数决定,绿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生态群落光合效率。较高的县城生态绿量可以提高市区生态系统与城郊生态系统的连接程度,降低建筑物的夏季降温与冬季保暖的能耗,有效创造适宜的人居气候环境。桂阳县城目前绿量分布较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区外围绿量高,老城区绿量低;越往中心城区靠近,县城绿量越低。
(2)公园绿地多,但可供市民进入使用的少,整个公园绿地不成系统
现状作为县城公园绿地使用的绿地面积达2.68平方公里,但可供市民进入使用的公园绿地仅有宝岭、东塔岭等,其余大部分绿地多为县城建设中自然保留的不可用山林地、县城组团间隔离带绿地和城区外围部分山林地等,这部分绿地没有相应游览设施,主要起到生态和景观上的意义,县城实际人均可享用绿地面积较低。公园绿地为孤岛式的分布在县城区,缺乏绿色通道及生物廊道的串联,整个公园绿地不成系统。
桂阳县城现状园林指标与各类标准对比表
项目
|
桂阳县城建成区
现状指标
|
湖南省
园林城市标准
|
国家级园林
县城标准
|
国家生态园林
城市标准
|
建成区绿地率(%)
|
33.28
|
31
|
33
|
≥3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14
|
35
|
38
|
≥45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m2)
|
9.5
|
7
|
9
|
≥12
|
(3)老城区建筑密度高,城市绿化拓展困难
老城区内建筑密度高,用地条件有限,绿化水平偏低,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严重缺乏,绿地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
(4)整个绿地系统不完善,生态功能绿地和县城公园绿地未有效衔接,绿地层次不均衡,区级公园绿地较少。
(5)绿地景观面貌有待改善,园林绿化设计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城市绿化无整体规划,绿化随意性大;特别是在绿化建设中存在反季节施工的现象,使得树木的成活率低;与此同时,城市绿化品种单一,不能表现城市绿化物种的多样性,难以凸显城市绿化美感,尤其是道路绿化,缺乏地被植物与灌木。
(6)水生态环境未成体系
由于先天性的不足,县城缺乏大型水系,水生态环境建设任重道远。
(7)废弃地利用程度不高
对尾沙库的利用程度不高,基本是放任自流,其有可能造成水体和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周边生态环境和市民身体建康;也可能造成尾沙库的垮塌,造成重大财产和人身损失。
(8)县城周边山体水系等生态屏障有被破坏的风险
开山采石、乱砍乱伐、土葬坟墓等对山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山洪泥水对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些都将使县城周边生态屏障遭到破坏。
1、古树名木现状
桂阳县全县187种树种中,有100年以上树龄古树和虽不足100年但属珍惜名贵树木共35种10000余种。属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珙桐、银杏、水松6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有杜仲、银杏、鹅掌楸、金钱松、白豆杉等10种;国家三级保护树种有华南栲、柔毛油杉、厚朴、青檀、紫菜、半枫荷等15种。
桂阳县中心城区注册古树名木一览表
中文名
|
古树级
|
树龄
(年)
|
树高
(米) |
胸径
(厘米)
|
冠幅
(米) |
具体生长地点
|
管护单位
|
备注
|
|
43102100001
|
樟树桂花
|
|
60
|
12
|
40
|
|
四大院欧阳海广场
|
机关事务局
|
36
|
43102100002
|
柏、桂、朴、樟雪松、悬林木、栾树、石楠、广玉兰
|
|
70
|
14
|
60
|
|
桂阳县一中院内
|
桂阳一中
|
110
|
43102100014
|
樟树、柏木、重阳木、乌柏、皂荚、朴树、檀树、无患子、光皮树
|
|
190
|
18
|
60
|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桂阳县城郊乡新城村双流组
|
39
|
43102101001
|
紫薇
|
Ⅳ
|
50
|
8
|
26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2
|
樟树
|
Ⅳ
|
80
|
15
|
5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3
|
柳杉
|
Ⅳ
|
90
|
15
|
30
|
6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4
|
柳杉
|
Ⅳ
|
70
|
14
|
30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5
|
柳杉
|
Ⅳ
|
80
|
16
|
30
|
5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6
|
柳杉
|
Ⅳ
|
80
|
16
|
33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7
|
柳杉
|
Ⅳ
|
8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8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09
|
松树
|
Ⅳ
|
6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0
|
松树
|
Ⅳ
|
50
|
13
|
32
|
3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1
|
松树
|
Ⅳ
|
50
|
15
|
32
|
4
|
桂阳县党校
|
桂阳县党校
|
|
43102101012
|
樟树
|
Ⅳ
|
80
|
11
|
60
|
5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3
|
樟树
|
Ⅳ
|
80
|
10
|
60
|
4
|
桂阳县体育馆
|
桂阳县体育馆
|
|
43102101014
|
榆树
|
Ⅳ
|
85
|
18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5
|
榆树
|
Ⅳ
|
85
|
15
|
52
|
10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桂阳县烟草公司
|
|
43102101016
|
银杏
|
Ⅳ
|
50
|
16
|
40
|
4
|
桂阳县林业局
|
桂阳县林业局
|
|
43102101017
|
罗汉松
|
Ⅲ
|
150
|
4
|
15
|
4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8
|
皂荚树
|
Ⅲ
|
150
|
20
|
100
|
13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19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75
|
11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0
|
桂花树
|
Ⅲ
|
120
|
8
|
50
|
10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桂阳县人民医院
|
|
43102101021
|
朴树
|
Ⅲ
|
285
|
13
|
81
|
19
|
桂阳县步行街
|
桂阳县步行街
|
|
43102101022
|
槐树
|
Ⅲ
|
125
|
20
|
65
|
11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
43102101023
|
樟树
|
Ⅲ
|
125
|
20
|
91
|
9
|
桂阳县委会
|
桂阳县委会
|
|
43102101024
|
皂荚树
|
Ⅲ
|
125
|
12
|
7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5
|
柏木
|
Ⅲ
|
125
|
15
|
67
|
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6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10
|
14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7
|
樟树
|
Ⅲ
|
155
|
18
|
88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8
|
樟树
|
Ⅲ
|
155
|
18
|
105
|
19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桂阳县城南完小
|
|
43102101029
|
榆树
|
Ⅲ
|
150
|
20
|
67
|
21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桂阳县二三八队
|
|
43102101030
|
柏木
|
Ⅳ
|
75
|
15
|
4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1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64
|
1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2
|
广玉兰
|
Ⅲ
|
115
|
18
|
51
|
12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3
|
旦香柚
|
Ⅳ
|
55
|
6
|
32
|
9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4
|
旦香柚
|
Ⅳ
|
55
|
8
|
51
|
10
|
桂阳县三中
|
桂阳县三中
|
|
43102101035
|
樟树
|
Ⅰ
|
500
|
12
|
110
|
7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桂阳县太和林场三里亭工业区
|
|
43102101036
|
朴树
|
Ⅲ
|
100
|
24
|
80
|
12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桂阳县太和林场
|
|
43102101037
|
樟树
|
Ⅲ
|
185
|
15
|
90
|
15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8
|
樟树
|
Ⅱ
|
305
|
18
|
150
|
30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桂阳县城郊企业办
|
|
43102101039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1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
43102101040
|
樟树
|
Ⅱ
|
335
|
12
|
105
|
12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桂阳县东风中学
|
|
43102101041
|
樟树
|
Ⅳ
|
50
|
12
|
40
|
9
|
桂阳宾馆前
|
桂阳宾馆
|
|
43102102001
|
雪松
|
Ⅳ
|
65
|
12
|
40
|
10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2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23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3
|
樟树
|
Ⅳ
|
85
|
18
|
70
|
15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4
|
樟树
|
Ⅳ
|
65
|
13
|
50
|
11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5
|
樟树
|
Ⅳ
|
75
|
12
|
60
|
12
|
桂阳县监狱
|
桂阳县监狱
|
|
43102102006
|
柏木
|
Ⅰ
|
605
|
20
|
140
|
10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桂阳县燕山盘塘
|
|
43102102007
|
柏木
|
Ⅲ
|
205
|
30
|
90
|
9
|
桂阳县金山
|
桂阳县金山
|
|
43102102008
|
榆树
|
Ⅱ
|
355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宝山
|
桂阳县宝山
|
|
43102102009
|
樟树
|
Ⅱ
|
305
|
20
|
90
|
19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0
|
柏木
|
Ⅳ
|
85
|
16
|
5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1
|
榆树
|
Ⅲ
|
125
|
15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桂阳县城郊乡富阳村
|
|
43102102012
|
樟树
|
Ⅲ
|
2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
|
|
43102102013
|
樟树
|
Ⅲ
|
155
|
13
|
100
|
14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4
|
樟树
|
Ⅲ
|
155
|
13
|
8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5
|
樟树
|
Ⅲ
|
105
|
12
|
70
|
11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桂阳县城郊乡火田村肖家门组
|
|
43102102016
|
榉木
|
Ⅲ
|
125
|
15
|
7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17
|
柏木
|
Ⅲ
|
155
|
13
|
70
|
5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18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19
|
樟树
|
Ⅳ
|
65
|
12
|
60
|
10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20
|
樟树
|
Ⅳ
|
65
|
12
|
50
|
9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桂阳县城郊乡子龙村委会
|
|
43102102021
|
酸枣
|
Ⅱ
|
300
|
18
|
100
|
8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22
|
椤木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小马路边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23
|
枫杨
|
Ⅳ
|
80
|
15
|
6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4
|
酸枣
|
Ⅲ
|
100
|
15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马路边河边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5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6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5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7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8
|
枫香
|
Ⅲ
|
100
|
17
|
70
|
7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后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村
|
|
43102102029
|
柏木
|
Ⅱ
|
300
|
18
|
80
|
6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里
|
桂阳县城郊乡西水学校
|
|
43102102030
|
柏木
|
Ⅲ
|
12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1
|
柏木
|
Ⅲ
|
100
|
18
|
6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2
|
柏木
|
Ⅲ
|
100
|
18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3
|
柏木
|
Ⅲ
|
100
|
17
|
70
|
6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4
|
枫杨
|
Ⅳ
|
90
|
17
|
65
|
5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边田
|
桂阳县城郊桐子坪村
|
|
43102102035
|
樟树
|
Ⅱ
|
300
|
20
|
140
|
29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公路旁
|
桂阳县城郊乡腊树下村
|
|
境内野生动物种类丰富,现已查明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种,如穿山甲、大鲵、红腹角雉、猴面鹰、虎纹蛙等,属湖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1种。全县的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在天堂山、泗州山、骑田岭山脉及20万余亩封山育林林带中,共同构成了桂阳县动植物多种性的生态群落。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区内对动植物资源过量开发利用,偷猎珍稀频危动植物现象时有发生。森林资源滥砍乱伐现象突出,环境污染又导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同时,旅游、采矿、围垦湿地也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了不良影响,再加之管理措施跟不上,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濒危物种有增多趋势。
1、桂阳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桂阳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是桂阳县园林绿化工作具体的管理部门,于1997年在东塔公园管理所基础上加挂成立,当时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02年,人事制度改革,桂阳县编委重新对园林管理所进行了“三定”,核定事业编制21名,归口县城镇管理局管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现有总职工人数30人,其中中共党员12名,干部9名,工人17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名。占职工总数的27%,其中中级职称6名,初级职称2名。
2、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城区园林绿化规划、计划和园林绿化建设验收,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工作;开展城区内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城区单位附属绿地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园林县城”和“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的设计和施工,维护管理城区园林绿化成果和设施;管理保护城区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文化古迹;负责管理、保护市城区内的古树名木;负责组织本城区的苗圃、花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绿化、美化和社会的需求。
1、郴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郴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附件1 郴城管办发〔2008〕15号
关于印发《郴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办(局)、建设局、办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我办制定了《郴州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郴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及《郴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市所辖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名贵的树木,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第四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和市所辖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市所辖风景名胜区也应当对本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并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管理的绿地、公园以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
变更古树名木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
第七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和本市所辖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同意后给予适当补贴。
第九条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养护管理措施实施保护管理。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养护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复壮。
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应当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移植;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移植。
第十一条 严禁下列损害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三)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
(四)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五)擅自移植、砍伐、转让、买卖。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市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生产、生活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第十四条 不按照规定的管理养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或者古树名木已受损害或者衰弱,其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报告,并未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郴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郴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与保护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园林绿化 古树名木 办法 通知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印
附件2
郴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在把郴州市建设成为一个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现代化园林式、花园式城市的进程中,园林绿化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高效完成园林绿化维护任务,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园 林绿化充分发挥其绿化、美化环境的园林效果,特编写《郴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维护中的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古树名木、垂直绿化、水池喷泉、卫生、园路、雕塑及亮化设施的.维护规范操作。
本规范适用于郴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与单位庭院绿这 和门前附属绿地的管理和维护。
二、术语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1、树冠
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柱枝组成,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 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泛指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3、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4、除草
园林植物生长期内对绿地杂草清除的措施。
5、浇水
机械设备及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6、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7、花芽
能发育成花或花芽的尖。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园形。
8、花蕾期
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三、分级管理
根据绿地的地域特点、植物种类及面积大小,将绿化维护分为 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三级维护。一级维护管理:重点观光地段、 城市中心人口集中地段的园林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花卉、水池假山、雕塑、园路及水电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
二级维护管理:一级维护和三级维护外的划为二级维护。
三级维护管理:人口密度较稀、地处城区偏远地段的园林绿化 (含其中的草坪、乔木、灌木、园路和设施)。
四、一级维护管理规范
(一)乔木维护
乔木一级维护管理的规范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1、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年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2、修剪
每年应作两次以上的修剪。应充分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休眠期、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多数乔木在休眠期和 叶芽、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将叶芽和花芽剪掉,确保开花乔 木枝繁叶茂。乔木修剪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 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数 量适宜,内膛不空且通风透光,并控制树木上缘线、下缘线的高度 和树冠的体量,主干与分枝点控制适宜(落叶乔木32米,常绿乔木 35米)。碍线枝条及时修剪,可修剪成杯状形或自然形,耐修剪的 树木要修剪成三权六股十二枝的形状。修剪时严格按操作规程逆 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平整,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病主枝、荫蘖枝和干枯枝叶。乔木生长期内随时修抹除不定茅及蔸芽。
3、浇水、施肥
根据植物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行道树、单株灌木必须作围后浇水。夏秋季节、冰冻前浇水必须每次浇湿、浇透,以免汽坏或冻伤苗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2次以上,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挖穴或开沟打洞,施放肥料后要复土、浇才二,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白勺规格为30X40cm。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距树干35—40cm,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开花乔木花开后进行叶面施肥。
4、防病治虫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树木的病虫害情况,早发现早治理,对症下药。病与虫害分析判断准确,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办法防止病虫害的蔓延和影响乔木的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药物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天晴的下午或晚上进行。药物用量上,要在治 理病虫害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乔木病虫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
5、补栽、改植
及时清理死树及汽车肇事的树木,要求10天内(非补植季节除外)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树种接近,以保证整 体的景观效果。补栽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底肥,浇好压蔸水,打好保护桩,保证成活率达到95%。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杂树应及时清除并改植。
6、防意外、防冻
随时处理突发事故造成的树木倒伏、倾斜,大风过后及时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疏通道路。进入冰冻期前,对新栽怕冻乔木要进行缠干、捆扎、浇水等工作,以免冻坏树木。
(二)灌木(绿篱)与花卉的维护
灌木与花卉的一级维护规范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湛,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性和创意,并产出精品。
l、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种类该规格的年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露脚,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c常年开花植物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修剪
修剪时应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春鹃、夏鹃、月季、栀子花、迎春等)和草本花卉(牵牛花、长春花、一串红、鸡冠花、万寿菊等)在花芽分蘖前进行修剪,避免将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 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四季有花。灌木新长的梢条应控制在5—6cm之内及时修剪。修剪面应保持平整,角、边修 剪须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大度气派,富有创意。灌木修剪成球型、柱型、锥型、圆型等立体几何造型的,轮廓清晰,高、矮搭配协调。 灌木进入休眠期后要作越冬修剪,剪掉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并短截老枝条。开花灌木应及时剪掉残花、废果。模纹花坛的修剪整 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精雕细刻,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绿篱修剪应防止下部露脚光秃、外表有缺陷及高矮起伏不协调。绿篱依据植物品种和生产季节每年至少修剪6次以上为宜。
3、中耕、除杂
中耕、除杂,是两种不同的技术操作,但往往相辅进行。干耕能疏松表土,切断土壤毛细管,减少水分蒸发,在旱季能起到保墒 抗旱的作用。中耕兼有除杂的作用,还可防止部分病虫害。园林 绿地滋生杂草、杂树,与树木花草争夺水分和养分,影响园林植物生长,故对园林绿地内的杂草要经常防除。除草本着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全年中耕须进行4次。除草标准是灌木植物内未见 各类杂草、杂树。
除草是一项经常繁重的工作。除人工除草外,合理使用除草剂防治杂草。除草剂种类很多,有灭生性除草剂(如草甘磷等),能杀死所有杂草。有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如2甲4氯、伏草隆等)。根据防除杂草的种类,正确使用除草剂,注意使用浓度,以免发生药害或灭杀无效。除草剂应在晴天喷洒,以发挥最佳效果。
4、浇水、施肥
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点进行浇水和施肥,保证植物肥水 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次数:冬季或春季施放基肥,个别植物据 生长态势进行追肥。施肥方法采用环状沟施、放射性沟施、穴施和 撒播四种方法。追肥采用根施法、叶面追肥及树干采用注射法仁 施放有机肥料要充分发酵、腐熟。施肥后应及时灌水,使肥料渗入 土内。水是植物的重要因素,只有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要求。才 能使枝条伸展,叶片展开,花朵丰满,充分发挥其观赏效果和绿化 功能。如果土壤水分不足,根系吸水困难,地上部分将停止生长。 短期水分亏缺,会造成临时性萎蔫。若长期缺水,超过树木所能忍 耐的限度后,就会造成缺水性死亡。所以,树木浇水时要均匀、灌 透,切忌上湿下干,这是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因此,浇水一定要浇 透浇好,保持树木生长水适时适量。冰冻前浇水要浇透。
5、防病治虫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精心维护,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 力。经常检查,做到早发观、早处理,物理人工防治与生物防治相结合,全年喷药4次以上,将病虫害控制在5%以下。
6、补栽补种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栽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植株接近。小灌木每平方米36株,花卉每平方米36盆,补栽后保持原有的景观效果。补栽应严格按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底肥,浇好压蔸水,保证成活率在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及时进行改植,花卉每年更换3次,并保持季季有花。灌木保持四季常绿。
(三)草坪维护
草坪—级维护的规范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呈勃勃生机。草坪整齐美观,四季常绿,覆盖率98%以上,杂草率彳氐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1、生长势
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草种规格的年平均生长量,叶片健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2、修剪
修剪草地要充分考虑季节的特点、草的品种及草的生长发育特性,保持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除宽叶草外,细叶草要求全年修剪4次以上,修剪高度控制在6~8cm,宽叶草控制在30cm以下。
3、浇水、施肥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浇水和施肥,保证水肥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为冬、春季打洞施放基肥和叶面追肥两种。基肥施放切忌过量,以免出观肥伤草坪。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浇水量应大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发量,使草坪顺利渡过干旱的夏、秋 季节,保持优良的长势。
4、除杂草
随时扯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
5、补植、填平坑洼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 植,加大维护力度,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8%o及时填平坑洼,使草地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6、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维护,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并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用化学药品喷洒时,一般选在晴天的下午或晚上进行为宜。病虫害的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四)古树名木的维护
古树名木的维护为一级维护,挂牌清晰可见。其规范古树名木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维护科学,抚养精心,保护精品。
(五)水体、园路维护
1、水体一级维护的规范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完好美观,不漏水,池内水生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水体设施完好无损,并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蝇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理水闸开关,及时修复水池设施。喷泉节假日开放3—4小时。所有水体安全设施齐全。
2、园路的一级维护规范是保持路面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路面整洁、美观,保持园路的原来本色。
(六)清扫保洁
清扫保洁的一级维护规范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无枯枝败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每7:30— 18:0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白色垃圾)、石头砖块、枯枝败叶、粪便、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发现鼠洞及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出现垃圾,要求20分钟内捡拾干净,归堆后垃圾杂物和使用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就地焚烧。
(七)设施完好
设施维护的一级规范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围栏、亭架和护网、水、电、亮化设施整齐。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保护绿化用水、亮化设施,防止偷电偷水。绿化地内有铸铁设施的每年重新油漆一遍,木制架构每年油漆一遍,亮化设施保持亮灯率98%以上,直饮水开放使用率100%,花坛边缘石完好率98%以上。发现花坛边缘石损坏3天内修复。
(八)绿地维护监管
绿地维护的一级规范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各种绿化档案齐全,有各年度、半年度、季度、月的生产计划和安排,有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绿地内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
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自行车、机动车不得驶入草地,无设摊摆卖,无在草地上踢球等损坏 花草的活动,无在树上挂标语、晾晒衣服缠绕和牵挂等现象。
五、二级维护管理规范
(一)乔木维护
乔木二级维护管理的规范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良好。
1、生长势
生长势较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
2、修剪
充分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休眠期、萌芽期、花芽分化期等,确定修剪乔木时间。多数乔木在休眠期和叶芽、花芽分化前逆行 修剪,避免将花芽剪掉,使花乔木适时开花。乔木修剪效果要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 称、数量适宜,内膛不空且通风透光,并控制好树木的下缘线的高度。主干与分枝点控制适宜(落叶乔木3.2米,常绿乔木3.5米)。碍线枝条修剪及时,将乔木修剪成杯形状、自然形和三杈六股十二枝的形状。尽量将乔木的下垂枝、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修剪掉。乔木生长期内应随时修抹除不定芽及蔸芽。乔木每年必须修剪两 次。
3、浇水、施肥
浇水要根据各种植物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乔木、单株灌木必须作围后浇水。夏秋季节、冰冻前浇水必须每次浇湿、浇透。浇水的多少要因树种、植株大小、生长状况、气候、土壤等条件不同而异。乔木每年冬季节重点施肥一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放肥料后要复土、浇水,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分穴施和沟施。穴施的规格为30x30x40em,沟施的规格为30×40cm。穴施沟施距树干35-40cm,每株必须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开花乔;木花开后进行叶面施肥。
4、防病治虫
做好乔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精心维护,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早发现早治理,对症下药。采用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办法防止病虫害的蔓延和影响乔木的 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喷药一定要在天睛的下午或晚 上进行。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乔木发生病虫危害率控制在6%,单株受害程度在8%以下。
5、补栽、改植
及时清理死树及汽车肇事的树木,要求15天内(非种植季节 除外)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树种接近。补栽补种须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切记浇好压蔸水,保证成活率达到92%。对与原有树种不相同的杂树应及时清除、改种。
6、防意外、防冻
及时处理汽车肇事及突发事故造成的树木倒伏、倾斜,清除断枝、落叶,扶正树木,并补好残缺。进入冰冻时期,对新栽怕冻乔木进行缠干、捆扎、浇水等工作,以免冻坏树木。
(二)灌木(绿篱)与花卉的维护
灌木与花卉的二级维护规范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立体感。
1、生长势
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超过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生长正常,叶色较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修剪
修剪时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必须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将花 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剪掉残花老枝。绿篱和花坛整形要符合造景要求。灌木新长梢条控制在6—8cm之内及时修剪。修剪面上平 整,角、边修剪轮廓清晰,线条流畅,高矮搭配协调。绿篱每年至少要修剪五次以上。
3、中耕、除杂
中耕除杂,是两种不同的技术操作,但往往相辅进行。中耕能疏松表土,减少水分蒸发,增加植物透气性,有利于灌水和施肥。中耕还兼有除杂的作用,中耕的深度依据植物种类、树龄和季节而定,一般为5—10cm深。灌木花卉中耕以土壤板结须中耕为原则,一年须中耕3次以上。
除草是一项繁重的工作。除人工除草外,合理使用化学除草。除草剂种类很多,须认真看好说明书进行。除草剂应在晴天喷洒,以发挥最佳效果。除杂的标准是苗木植物内未见各类杂树、杂草。
4、浇水、施肥
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点进行+合理浇水和施肥,保证植物 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为:冬季或春季施放基肥,个别植物据 生长态势进行追肥。基肥施放采取撒播、挖穴、打洞、与肥料兑水浇施等方法,但要注意切忌过量施肥,以免出现灌木、花卉肥伤观 象。植物浇水要根据不同种类、不同树龄、不同栽植地点适时适量 浇水。单株灌木要作围浇水,模纹灌木也要将边缘土围作好,以免水四处流放。夏季草花须及时浇水,灌木花卉夏天浇水宜早上或 晚上浇灌,以免水汽烫坏各种苗木。灌木、花卉无论夏季或冰冻前 浇水都必须一次性浇透,促使苗木生长。
5、防病治虫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维护,增强植物 的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物理人工防治与 生物防治相结合,全年喷药4次以上。并采用人工防治生物防治 相结合,将花灌木、花卉的病虫害控制在6%以下。
6、补栽补种
及时清理死苗,10天内补栽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植株接近。小灌木每平方米30株,花卉每平方米30盆,补栽后保持原有的景观效果。补栽应严格按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底肥,浇好压蔸水,保证成活率在95%以上乙花卉种植地每年更换3次,并保持鲜花怒放。灌木保持四季常绿。
(三)草坪维护
草坪二级维护的规范是: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美观,四季常绿,覆盖率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1、生长势
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青,绿,无枯黄叶。
2、修剪
草地修剪要充分考虑季节的特点、草的品种及草的生长发育特性,保持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除宽叶草外,细叶草要求全 年修剪3次以上,修剪高度控制在6-lOcm,宽叶草控制在30cm以下为宜。
3、浇水、施肥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浇水和施肥,保证水肥充足。草地须冬春季节打洞施放基肥一至两次,个别草种还进行叶面追 肥。草地浇水要根据季节而定,夏、秋雨水缺少季节加强浇水抗旱,浇水量应大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发量,也可结合浇水适当追 肥,以保证草地在冬季青绿。
4、除杂草
随时扯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 95%。
5、补植、填平坑洼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10天内),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加大维护力度,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及时填平坑洼,使草坪地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6、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草地全年要求喷药6次,一般应在晴天的早上或晚上喷洒。病虫害的危 害率控制在8%以下。
(四)水体、园路维护
l、水体二级维护的规范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完好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能及时清除杂物及漂浮物,杀灭蚊蝇幼虫,定时清洗水池,及时修复池壁及水池设施。节假日开放4小时。所有水体安全设施齐全。
2、园路的二级维护规范是保持路面清洁、美观、完好无损。高矮坡度设计合理,能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路面整洁、美观,保持园路的原来本色。
(五)清扫保洁
清扫保洁的二级维护规范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无枯枝败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要求每天7:30—18:0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白色垃圾)、石头砖块、枯枝败叶,全天候进行保洁。绿地出现垃圾,要求在30分钟内捡 拾干净,归堆后的垃圾杂物、树枝杂草和使用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地方。所有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外运,禁止就地焚烧。
(六)设施完好
设施维护的二级规范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围栏、亭架和护网、水、电、亮化设施整齐,发现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保护绿化用水、亮化设施,防止偷电偷水偷设施。绿化地内有铸铁设施的每年至少重新油漆翻新一遍,木制架构每年油漆一遍,亮化设施保持亮灯率95%以上,直饮水开放使用率90%,花坛边沿石完好率95%以上。发现花坛边缘石损坏5 天内修复。
(七)绿地维护监管
绿地维护的二级规范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 完整,各种绿化档案齐全,有维护工作的月生产计划、半年度生产 计划及年度计划安排,有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绿地内花草树木不受破坏,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无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无摆摊设点,无在草地上睡觉、踢球现象发生,无在绿地内悬挂标 语、晾晒衣服和缠绕、牵挂等现象。
六、三级维护管理规范
(一)乔木维护
乔木三级维护管理的规范是生长正常、枝叶正常,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
1、生长势
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
2、修剪
充分考虑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每年对乔木作一次以上修剪。剪去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徒长枝、碍线枝及残桩。乔木的不定芽及蔸芽要随时修剪。
3、浇水、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和天气情况,对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单株乔木浇水前一定要作好土围,浇湿浇透,并保证苗 木不因水分缺乏出观干死现象。乔木每年的春、冬季节重点施肥一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 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x30x40cm,沟施的规格为30x40cm。挖穴式开沟的位置一般距树干35-40cm。撒播施肥一定要撒播均匀,以免出现肥分伤苗的现象。
4、防病治虫
及时做好乔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维护,增强 植物抗病虫能力,做到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用综合防治、 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办法,防止病虫害的蔓延、延缓植物的生长。用农药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下午或晚上逆行。乔木发生病虫危害率控制在10%,单株受害程度在10%以下。
5、补栽、改植
每年冬春季节不失时机地对死树进行补植,遇汽车肇事损伤 苗木的要求15天内(非种植季节除外)补植完毕,补栽改植树木要按照树木原有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树种接近,以保证景观效果。补栽补种须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浇好压蔸水,搞好维护,保证成活率达到90%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杂树应及时清除并改植。
6、防意外、防冻
随时处理突发事故造成的树木倒伏、倾斜,雷雨大风天气之后 及时扶正树木、清除断枝、疏通道路。进入冰冻时期,对新栽怕冻 乔木进行缠干、捆扎、浇水等工作,以免冻坏树木。
(二)灌木(绿篱)与花卉的维护
灌木(绿篱)与花卉的三级维护规范是生长正常、造型较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花卉能及时开花。
1、生长势
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 叶生长正常,无枯枝败叶,花坛、绿篱完整,花卉能适时开花。
2、修剪
造型美观,与大环境协调。模纹灌木新长的梢条控制在10cm 之内进行及时修剪。修剪要求面上平整,角、边轮廓清晰,造型流 畅,高矮搭配协调。几何图形及造型灌木要求在6年改变一次图案。花灌木修剪要充分保留花芽,花卉适时开花。植物开花后要及时修剪残花败叶。绿篱修剪应防止下部露脚光秃,外表有缺陷。高矮不一。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以上。
3、中耕、除杂
中耕除杂是二项经常性的工作。中耕以植物表土面上不板结为准,全年灌木绿篱花卉栽植地须中耕3次以上。除杂的标准为 植物内未见各类杂草、杂树。绿篱、灌木花卉除杂使用化学除草剂时,要注意掌握除草剂的类别和浓度,以免药物烧坏苗木。除草剂 药物喷洒最好选在晴天,以发挥最佳效果。
4、浇水、施肥
水是植物的重要因素。只有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要求、才能使枝条伸展,叶片展开,花朵丰满,充分发挥其观赏效果和绿化 功能。灌木、绿篱、花卉要因天气情况、苗木种类、苗木大小决定浇水的多少。但浇水一定要一次性均匀、浇透,确保生长水适量,切忌栽植层上湿下干。冰冻前浇水都必须一次性浇透。
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点进行合理的施肥。肥料一般用穴施、沟施、环状施及撒播打洞四种方法,通常还有肥料兑水及叶面 施肥方法。绿篱灌木花卉施放基肥最少冬季施肥1次。生长季节视植物生长情况决定追肥次数。
5、防病治虫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维护,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力。采取化学防治为主,结合物理人工防治与生物防 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影响植物生长。化学药物喷洒最好在晴天的下午或晚上进行,灌木、绿篱、花卉的病虫危害率应控制在 10%以下。
6、补栽补种
及时清理死苗,15天内补栽回原采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植株接近。小灌木每平方米25株,花卉每平方米25盆,补栽后保持原有的景观效果。补栽改植苗木应做好维护工作,施好基肥,浇好水,保证成活率在90%以上。花卉种植地每年更换三次,并保证适时开花。灌木保持四季常绿。
(三)草坪维护
草坪三级维护的规范是:目的草种生长正常,草坪整齐美观四季常绿,草地覆盖率92%以上,杂草率低子7%,无坑洼积水,无明显裸露地。
1、生长势
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该草种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正常,无枯叶。
2、修剪
草地修剪要充分考虑季节的特点、草的品种及草的生长发育特性,修剪高度控制在10cln以内,宽叶草控制在35cm以下。修剪后的草地要求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3、浇水、施肥
根据草地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浇水和施肥工作,保证肥水充足。草地必须在冬季打洞施放基肥一次,生长期视情况可进行叶面追肥。草地浇水量应不低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发量,有时还可用肥料兑水一并浇施,保证草地在冬季能出现青绿。
4、除杂草
随时扯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2%。
5、补植、填平坑洼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在15日内补檀;使草坪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维护,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2%。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6、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草地病虫害的防治,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草地全年要求喷药5次,一般应在晴天的早上或晚上喷洒。病虫害的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
(四)水体、园路维护
1、水体三级维护的规范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才质好,水量适度,水池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随时清除杂物及漂浮物,杀灭蚊蝇幼虫。喷泉节假日开放3小时。所有水体安全设施齐全。
2、园路的三级维护规范是保持路面清洁、美观、完好无损。高矮坡度适宜。随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保持园路的原来本色。
(五)清扫保洁
每天7:30---18:0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白色垃圾)、石头砖块、干枯枝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发现鼠洞要及时堵塞,绿地出现垃圾,要求在40分钟内捡拾干净,清除垃圾后要全天候保洁。归堆后的垃圾杂物箩筐等工具应摆放在隐蔽地方。当天垃圾不过夜,不就地焚烧。
(六)设施完好
设施维护的三级规范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好,围栏、亭架和护网、水、电、亮化设施整齐,没有损坏的地方出现。绿化地内有铸铁设施的每两年至少重新油漆翻新一遍,亮化设施保持亮灯率90%以上,直饮水开放使用率85%,花坛边沿石完好率90%以 上。发现花坛边缘石损坏6天内修复。
(七)绿地维护监管
绿地维护监管的三级规范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化版图完整,各种绿化档案齐全。有月、半年度、年度维护生产计划安排,有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绿地内无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无摆摊设点,无在草地上睡觉、踢球现象发生,无在绿地内悬挂标语、晾晒衣服和缠绕、牵挂等现象。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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