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家规家训家风—桂阳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挖掘我县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作家协会共同举办“家规家训家风—桂阳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深入挖掘我县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良好家风和道德精髓,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从我做起、从家做起,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勤政廉政,为我县建设成为郴州增长极的示范引领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至2016年6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作品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家规家训家风”中有关廉洁、勤政、劝学、修养等方面来展开,既能够反映传统美德,又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严禁抄袭。征集内容包含两个部分:
1.家规家训。既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规家训,也可以是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训家规,作者需对家规家训进行简要注解。要求语言精炼,形式简明,富有内涵,健康向上,便于传诵。
2.家事家风。家风故事: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来阐述家庭甚至家族的良好家风。要求内容真实,情感真挚,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家风研究:主要是对我县传统良好家风研究撰写的一些评论性文章、研究性论文等。
四、作品体裁
1.家规家训。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皆可,不超过100字;对家规家训的简要注解不超过300字,后代对其简要评说不超过500字。(如果是世代传承的,请注明出处,如:出自《X氏族谱》、长辈口述等;新创作的请注明“新创作”;人文历史家规家训内容可配些照片,照片要清晰)。
2.家事家风。以小说、记叙文、散文等形式讲述家风故事;以评论、论文等形式对我县传统良好家风进行简要评述、研究性综述,字数不限。
五、活动步骤
1.广泛征集。征文活动面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愿参加。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征集活动,切实征集到反映本地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代特色的好的家规家训家风作品。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于6月30日前报送县纪委办公室(纸质版请送行政中心县纪委512室,电子档可报送邮箱:gyxjwxcb@126.com 联系电话:4428256)。
2.组织评选。投稿结束后,将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完成后,收录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的优秀家规家训家风作品,编印成《家风》作品集,并给予作品入选者相应的奖励。
3.奖项设置。“家规家训”作品设优秀奖25名,各奖励200元。“家事家风”作品设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6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励400元,如征集作品未达到预期质量,或将取消部分奖项。获奖作品择优收录集册,作者拥有著作权,活动举办单位拥有使用权,收录作品不再另付稿费。
4.征文展示。征文活动评选结束后,将在桂阳电视台、桂阳新闻网、今日桂阳开辟“家规家训家风—桂阳故事”专栏,分期分批将获奖作品展示在专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人专抓,深入挖掘,及时选送优秀作品上报,需推荐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家风研究中其中一类作品至少1篇以上。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予以考核。
2.深入动员,广泛参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桂阳电视台、桂阳新闻网、今日桂阳要宣传征文活动,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3.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把富有特色、向善向上、便于传诵的家规家训家风作品收集起来,传播开来,培育文明好家风,传播社会正能量。
中共桂阳县纪委
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
桂阳县文明办
桂阳县作家协会
2017年5月26日
中共桂阳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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