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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县委巡察办 编辑:刘艳萍 2021-12-31 15: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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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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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28日,郴州市县市区第八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5日,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条一条深入研究,逐条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措施,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一是立即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三是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就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沟通了思想,找准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会上班子成员个人均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起到了“精神洗礼”的作用,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2.聚焦问题,压实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3.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到位。

(1)2020年11月没按县委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政治学习内容、参与人员及学习要求。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每次集中学习有方案、有中心发言人、有交流发言、有学习资料和记录,每次学习时间不低于3个小时。会后有学习综述,中心组成员有学习心得。二是突出了学习重点。邀请了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进行授课,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讲话精神等。三是学习做到了“六个结合”,拓展了学习载体,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政务微信群开展多种学习活动,邀请了党校高级讲师进行了现场授课,组织了党史学习教育知识测试,丰富了学习形式,增强了学习效果。四是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笔记进行了随机检查督促,提高了学习质量,规范了学习制度。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2)对意识形态工作欠重视,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桂阳县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等十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将制度机制应用于意识形态工作各方面,责任到事到岗到人。2021年以来,党组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党内通报。二是加强对二级机构(医保事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是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落实到工作各个方面。四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监督,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问责追责力度。对单位所有政务类网络平台、微信群、QQ群等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建立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3.医保基金的防控和监管不到位,基金流失较大。

(3)基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管理。已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并对医保中心基金审核把关和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内部监督制度》,制定了《桂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内部控制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内控检查领导小组,由基金风险防控股牵头,定期组织人员按照内控要求进行交叉审核。三是完善了《医疗保险三级联审操作细则》,进一步落实三级联审制度。对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非联网结算收据,安排人员与就诊医院联系,对患者住院费用的真实性进行逐一核实,对其中存在可疑的收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监管的成效显著。四是切实加强对虚假发票和重复报账发票判别和监测,加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力度,尽量减少后台手工报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发票报账发生。五是下发《关于稽查审核人员责任分工的通知》,建立定期交叉轮换监审制度,提高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管实效。六是加大案件移送和医保基金追缴力度,查处的相关案件都已移交县公安局进行处理。

(4)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之前,对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对出现的违规现象除追回基金外,视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条例》自2021年5月1日实施后,严格按监管条例执行。对出现违规现象的,将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年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平时加强稽查审核、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三是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与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药机构逐一签订服务协议,要求各监审组日常审核时根据协议约定对各自管辖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服务协议处理到位。做到事前加强警示教育、业务指导,事中严格现场核查与回访调查,事后通过大数据分析、财务核算“进、销、存”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从而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三重监管机制。四是由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并设立了对外公开举报电话:0735-4460436,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4.为民服务的意识树得不牢。

(5)存在重复收取的贫困户、重残户、纯女户等群体的参保款未及时退还、贫困对象的医疗救助款未及时给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医保政策落实落地。由财务人员定期清理未过款项,查找未达原因,及时与驻乡审核员沟通,联系所属村、组干部收集未达款项的群众银行账号(卡号),保证参保群众权益。二是已将太和镇贫困对象黄某等2018年的医疗救助款共计16798.38元给付到位。2016年至2018年重复收取的贫困户、重残户、纯女户等群体的参保款共计211人次32280元退还到位(因死亡、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退还的3360元退回县财政)。三是定期比对,避免重复。及时收集免缴费人员的增减变动信息,并在医保系统和税务征缴系统中及时修改个人缴费性质,避免造成重复收取参保款的现象。

5.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

(6)帮扶责任人工作虚以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对未按要求完成走访的帮扶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桂阳县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工作队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医保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领会精神实质,提升业务水平。

(7)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二是从严追责问责,对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的帮扶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抓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巩固好脱贫成果,选优配强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队。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作风纪律抓得不严。

(8)2019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2020年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谈话未落实。局机关作风纪律管理不严格,对迟到早退现象不敢讲,对考勤情况未进行书面通报,也未进行其他形式的任何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签订廉政责任书,及时进行分析研判。2021年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二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存在违纪问题的股室(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断推进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长效化。2021年开展党风廉政谈话60人次。

7.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9)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娱乐消费等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违规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重复缴纳的医疗保险补助、违规或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已按照规定追回上缴。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从严审核报账票据,严格支出管理,加大对医保事务中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并对此次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已将所有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固定资产系统。二是清退违规资金。三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使用岗位责任制。四是定期组织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发面的问题。

8.党建工作不扎实。

(11)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业务、党建“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引领,做好党建与业务融合文章,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党总支发挥党建工作龙头作用,认真履行抓党建责任,督促指导各支部抓好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支部五化建设,规范总支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总支手册等相关资料。总支部2021年组织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梨山精神党性教育活动和学习百年党史、传承红色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支部选举程序。

(12)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业务化,会前认真准备,提高会议质量,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三会一课会议上讨论不属于党建工作内容的现象。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总支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及相关工作,认真规范总支手册等台帐管理,指定专人记录。二是医保事务中心党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抓,抓出成效。

9.医保中心职工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培训滞后。

(13)县医保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1人,在职在编46人,缺编15人,2018年至今未招到人。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2018年至今临聘人员流出12人,流进9人,且大部分临聘人员都在一线重要岗位。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业务培训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和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造成工作上差错较多,多次被群众投诉。2020年就有4名工作人员被群众投诉。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责任心和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群众信访投诉多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二是加强临聘人员业务培训。已开展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和窗口服务礼仪培训,提高临聘人员综合素质,每季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平时考核参照《桂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三是根据郴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冻结涉改参公单位编制和人员异动的通知》文件规定:涉改单位人员异动和招录暂时冻结,医保事务中心属于涉改单位,所有人员异动和招录暂时冻结。待全市确定涉改单位解冻后,拟向县编办、县人社部门协调,争取尽早将医保事务中心空编的15名工作人员分批次招考到位。

10.机关内设机构未按三定"方案设置。

(14)根据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办[2019]18号)规定,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而在实际操作中,医保局将内设机构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分成了三个股室,即规划财务股、法规股、待遇保障股,把基金监管股与法规股合并为一个股室,不符合“三定”方案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编办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提示函》要求,提出机关内设机构整合意见报批。二是2021年6月,根据县委编办批复,我局机关内设机构已由4个减为3个,即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达到整改要求。

11.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太少,影响行政执法。

(15)医保局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股)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本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工作中要执法必须持有相应的执法证。但是医保局机关16个人中只有三个人有执法证,法规股只有一个人有执法证,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学法、用法活动,同时面向社会的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年底前单位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达到每个业务股室至少有一人获得执法证资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有效促进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发展。

(一)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提高干部素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工作,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医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医保改革发展实践中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对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及时研究,修订完善;对一些需要制订建立的新制度,加紧研究制定。严格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牢固树立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严重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735-4461276;电子邮箱gyxybj2021@163.com

中共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县委巡察办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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