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使用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段的
公 告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全天候使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路段如下:
1、芙蓉东路珺山小学前路段;2、蔡伦北路龙潭中学前路段;3、欧阳海路体育中心前路段;4、蒙泉路宝岭嘉园小区(宝岭小学)前路段;5、珍珠大道珍珠山村路口路段;6、宝山路下雷村路段;7、省道S215线甘甜中学前路段。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在以上路段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将被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20日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