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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征兵政策新亮点

来源:桂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陈祎 2011-10-12 16: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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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保家卫国,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征兵政策有较大调整。

  一、关于征兵体格检查标准

  (一)体重。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原标准为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原标准为10%)。

  (二)纹身瘢痕。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不得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直径不得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纹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三)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关于年龄、学历

  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农业户口适龄青年、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的非农户口适龄青年可报名应征。

  年龄: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满18至21岁(含);本人自愿报名的,可放宽至年满17岁(含);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三、关于女兵征集

  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登陆网站http//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和报名,报名截止11月5日18时。女青年身高由原来的162厘米放宽至160厘米以上,其余条件与往年相同。

  四、关于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五、关于优抚政策

  (一)大幅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2000-15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4500-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奖励10000元左右。

  (二)深化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录取。退役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安置好四类退役士兵:①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含因军队调整精简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②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③因战因公5-8级伤残退役士兵;④烈士子女。

  (四)全面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年全面铺开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所有城乡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六、关于处罚

  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罚款500-3000元;两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下列四种情况视为拒绝、逃避服兵役:适龄青年无故不参加兵役登记的;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征青年无故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体检的;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青年无故或以不到艰苦地区服役为由拒绝入伍的;检疫退兵期内擅自离开部队的。

   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4422567        

  举报电话:0735-4422151 4422567         

  桂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来源:桂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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