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新建年产6万吨高等级氧化锌项目”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6万吨高等级氧化锌项目
建设单位: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投资:46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25600万元
建设周期:7个月(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
建设规模: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高等级氧化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内,建设投资46000万元,其中一期建设投资25600万元。一期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高等级氧化锌5万吨,饲料级氧化锌1万吨。厂区总用地面积227.8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2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仓库及余热发电、废水废气处理等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南面槐江村、东北面璜溪村、西面横塘村散户居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源有:回转窑尾气、浸出酸性废气、破碎粉尘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废水污染源:水洗压滤废水、地面及滤布冲洗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固体废物包括:浸出渣、氧化渣、净化渣、脱硫沉渣、污水处理设施沉渣、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主要噪声设备:回转窑、水泵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烟气脱硫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废气:回转窑烟气经“重力沉降+表面冷却+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鼓泡泡沫脱硫塔脱硫(钠-钙双碱法两级脱硫),30m排气筒排放;浸出酸雾、烘干废气和蒸发结晶废气经“负压收集+水洗+碱洗喷淋”处理后一起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釆取油烟净化处理措施屋顶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洒水抑尘、规范管理等措施。
(3)噪声:针对各噪声污染源强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浸出渣、氧化渣、净化渣、沉淀池沉渣、脱硫沉渣等固废,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5)地下水:分区防渗,加强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产品储存、生产、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害材料泄露,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染源项地下水保护设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地控制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通过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书简本
(2)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根据公布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九、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桂阳工业园
联 系 人:胡工 电话:13607361986 邮箱:1337279086@qq.com
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3875991817 邮箱:389088107@qq.com
桂阳县皓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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