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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县委巡察办 编辑:刘艳萍 2021-12-31 2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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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5月29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7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小组,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制定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县委第十三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细化具体措施,科学确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强化节点意识,大力推进整改,实行“每周一总结、每周一报告”。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6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建工作欠严谨。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只局限于在党员和支委会中开展,未覆盖全校教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支部制定了二〇二一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除了组织支部委员、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还把政治理论学习覆盖到全体教师;二是召开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改会议,加强了意识形态教育;三是制定了学校微信、QQ群管理制度。四是组织党员、教师撰写了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和学习习近平主席七一讲话心得体会。

2、关于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没有形成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支部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定每次学习活动负责人和学习内容,明确参与对象,将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内容扩大到全体教师,并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二是完善了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将个人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每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

(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3、“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没有讨论表态过程,只有讨论结果。

4、“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民主议事制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等制度,细化了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流程;二是组织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有关规定》、《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和六条基本原则》、《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等有关文件,通过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校领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并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通过开展反面警示和自觉承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四是学校支部完善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民主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党支部管理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校园文化建设差,教书育人氛围不浓。

5、关于教职工精气神不足,工作激情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会议,教师节举行了师德师风演讲比赛,并表彰了校级优秀教师5名。引导、教育、培植特殊教育教师对特殊教育的情怀,增加了特殊教育职业认同和职业幸福感,提升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幸福指数;二是建立健全教研教改激励制度,将教研教改成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范畴。

6、关于教学安排未以学生为本,课程安排欠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月假制,月假时间按“4+法定假日”天数计算。本学期放月假安排已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和备案。二是严格按照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聋校新课程标准和配置学校课程标准设置、安排教师课程,周六、周日任课情况设置合理。具体详见本学期学校岗位设置和总课表。

7、学校励志教育工作不重视,校园文化宣传没有身残志坚榜样人物和学校学生风采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阅读励志类的书籍、诵读励志名言名句、观看励志电影主题班会。二是设立身残志坚榜样人物、学生风采宣传栏,收集整理了近几年师生优秀事迹及优秀毕业生的信息,利用身边榜样人物、优秀事迹教育激励学生。三是充分利用课堂路径。课堂是孩子们生活的主阵地,鼓励教师把励志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励志资源。

(四)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学生走失事件偶有发生。

8、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对事件责任人作出了罚款200元处罚,以示警戒。二是制定和完善了门卫、生活老师管理制度、管理职责和奖惩细则。三是对生活老师和门卫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了安保巡查和技防力量。五是领导值周记录表中增加了“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违纪学生记录”栏,对安全问题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整改。

9、学生宿舍床铺布置不合理。

(五)学校日常管理欠严实。

10、教师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全体教职工通过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二是每周在例会上对上周教职工的考勤进行通报;三是行政值日领导每天不定时检查课堂情况和学生学习、生活、卫生情况;四是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进行了处罚。

11、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建全,参评资格初审推荐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出台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设置量化细则》;二是对2017年度参加副高评审的两位教师作出不予往市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参评的决定;三是成立了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12、关于学生生活日常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从严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教师课堂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方案、学生行为习惯精细化管理方案和课间交接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二是召开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会议,加强责任心和爱心教育,强调务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引导员工爱岗敬业。三是召开了生活辅导员专题教育会议,强化了生活辅导员的责任意识。

13、学校食堂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学校食堂各种制度;二是严格要求食堂采购员对采购食品及时落实了索票、索证;三是9月初相关管理部门来校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经检查验收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等级上了一台阶,从原来的C级提升到B级;四是对食堂账务进行了及时处理;五是定时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学生康复课程重视不够,教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成效不明显。

14、2012-2016年,省教育厅陆续为学校统一配备了80多万元的教学和康复设备,大部分教学设备使用率不高,学生康复没有开展,康复设备不会操作,也未派老师去培训,教学与康复并举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邀请了康复设备厂家来校进行康复设备使用培训,提高了教师使用康复设备的能力,利于康复教师对残障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二是充分利用学校康复设备设施,尽量让特殊学生在医教结合中得到更大空间的提升。三是完善了康复功能室使用与管理制度,强化了教师使用康复设备进行教学。

15、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不多,教师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教师培训教育力度不大,钻研教学的干劲不足,学校培智教学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教师培训计划,加大了教师校本培训,加大了专项经费的培训力,已经派教师外出学习。二是完善了学校教研教改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教师的教研教改情况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七)送教学生学籍管理部规范,送教上门工作未全面落地,日常监督考核欠严格,送教实效不明显。

16、送教学籍管理不规范,送教学生花名册信息不统一,部分学生档案未严格按照“一生一档”的要求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送教上门学籍管理制度,处理好送教上门存在的学籍问题;二是完善送教学生花名册和教师花名册;三是规范完善了送教上门档案管理制度。

17、送教上门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监督考核不严,送教成效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送教上门监督考核制度,明确送教上门工作的责任。二是制定了送教上门工作评优制度与评优量化表,加大了奖优罚劣力度。三是加强了送教上门教师的业务培训。

18、送教教师上报送教次数多于实际上门送教次数。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送教服务费发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把送教服务费审核关。二是教育局下发了各送教学校自查自纠通知,各送教上门学校也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对于虚报送教32次,多支付的送教服务费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三是对于创新送教过程管理模式,购买送教上门电子管理软件系统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八)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存在造价纠纷隐患。

19、2013年立项的学校教室改造、围墙及绿化工程于2014年7月2日与施工单位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940893元,约定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4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26日。特校作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不严,未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履约,该项目推迟到2015年3月20日完工,施工单位送审工程造价1117838.31元,高于合同价176945.31元,但该工程经审计部门初审为772800.28元。目前该工程已累计拨付工程款70万元,由于施工单位对初审造价不认可,该工程至今尚未审计结算。

整改情况:桂阳县审计局已于2021年1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桂审政投报[2021]13号),于2021年10月9日将报告送达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015年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特校作为建设单位,同样未督促施工单位按2015年7月1日签定的公租房项目建设合同书合同履约,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组织竣工验收,未进行审计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多次与施工单位安仁星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督促其公司切实履行好职责,敦促其项目经理尽快完善有关手续和准备好资料去申请验收;二是已上报教育局基建股,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整治不到位,违反发放津补贴也有发生。

21、违规KTV,足浴的娱乐消费清理整治不彻底;

23、违规报销高档消费品。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及时清退,并上缴财政。

22、无政策依据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全额清退,并上缴财政。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两个责任。强化支部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监督责任,逐项落实各项巡视整改任务,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落实“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建立深化巡察整改和推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735--4460558;电子邮箱:792422270@qq.com。

中共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县委巡察办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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