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行为,确保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于今年7月1日顺利实施,6月25日,全市《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培训会在我县举行,2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参加。
此次培训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四级调研员黄光福和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吴勇,讲解了移动源监督方面相关要求、解读《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并就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化管理经验、车间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
县领导李卫国参加培训开班仪式。
来源:新桂阳
作者:夏峰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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