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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2024-04-08 1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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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细抓好。一是迅速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县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县残联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要求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查清原因,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残联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黎伦红为组长,副理事长周桂萍、谭光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推进。三是制订整改方案,坚持全面整改。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县残联党组认真调查研究,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截至2023年12月,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达到预期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宣传贯彻惠残政策力度不够、效果不理想

(1)惠残政策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惠残政策,印发《便民服务指南》(2023)。二是在一楼办证大厅常态化宣传惠残政策。三是开展政务直播,热心回应网友问题,全面宣传惠残政策。四是召开2023年桂阳县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培训会议,对惠残政策宣传、未办证残疾人摸排等工作进行部署。五是常态化开展便民办证工作,每周二、周三在县残联一楼大厅开展一站式集中评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上门评残”服务活动。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桂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的协同落实,积极发挥残联的主动性,协同牵头单位抓好落实。三是积极向上争资。四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知识讲座,邀请残疾人代表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座谈会。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队伍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相关文件,明确了相关工作队伍成员及职责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扶残助残活动,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和舆论引导。三是认真开展蓉城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

(4)理论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学习计划和县委宣传部学习安排,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二是制定《桂阳县残联“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制度》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完成情况纳入平时考核评估内容。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

(5)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报告。二是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3.保密意识不强,管理欠规范

(6)保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形成专项报告。二是修订完善《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保密管理制度》。

(7)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涉密人员管理要求,建立涉密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涉密载体规范管理,对涉密文件收发进行规范登记,使用铁制文件柜集中存放。三是加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五是完善《桂阳县残联新闻稿件审核制度》,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并建立审查审批台账。

4.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8)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对上轮巡察反馈关于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本轮巡察期间,经巡察组交办督促,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为后续开展内部轮岗交流提供了指导。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内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集体研究,调整中层岗位2个,涉及分工调整7人。三是县残联党组班子成员与新调整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根据党组会议研究议定意见,印发分工文件,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宣布分工调整情况。五是为避免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再次发生,制定了《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内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在同一部室担任负责人满5年的,应当轮岗交流;在同一部室担任负责人满10年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力,落实惠残政策监管不到位

5.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9)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内容,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对标对表做好清廉机关创建。

(10)对干部教育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桂阳县残联“家庭助廉 团团圆圆”家风建设活动。二是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县残联全体党员干部凡是涉及回避情形,相关人员一律实行回避。三是由党组书记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县残联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

(11)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桂阳县残联廉政风险清单》,对廉政风险监控责任主体进行明确。二是县残联党组班子成员与今年轮岗交流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将谈话提醒情况整理形成《谈话提醒情况明细表》,并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6.干部作风建设有差距

(12)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对会议通知、会议短信的签收、办理,确保会议通知及时传达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范围参会,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三是参加各类会议期间,要求参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精神。四是要求会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会议纪律。

(13)工作作风欠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抓作风建设,对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在每季度的平时考核中要予以体现。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态度,积极改正。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工作作风欠扎实”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学习《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就工作作风问题进行表态发言。

7.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审核不严、监管缺失

(14)改造对象不符合文件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入户筛查方案时明确,已经实施过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对象不再纳入本年度改造。二是对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做好数据筛查,科学拟定服务对象,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15)未根据残疾人需求因人而异改造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改造厨房灶台的47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电话或现场回访,满意率在98%以上。二是制定入户筛查评估流程,科学制定“一户一方案”,因人而异,精准改造,如对乘坐轮椅肢体残疾人,设计门洞拓宽,低位灶台;对盲人首先考虑安全护栏安装等。

(16)价格虚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项目预算和残疾人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价格进行入户筛查评估,拟定“一户一方案”和经费预算。二是成立县残联项目实施询价小组,对涉及改造的主要产品(如抽油烟机、热水器、燃气灶等)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询价,并邀请有关专家对“一户一方案”预算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县残联召开党组会议对“一户一方案”经费预算进行研究、审定。三是县残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困难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一户一方案”后,进行挂网公示,并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四是认真审定中标施工单位的合同协议书,对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明确,并收取中标价格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五是严格加强监管,县残联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县残联工作人员在无障碍家改对象施工前、施工过程、改造后三个阶段分别入户一次。六是认真组织项目验收,根据“一户一方案”,对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改造内容是否完整、改造过程中是否额外收费、改造户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到位。

(17)存在乱收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专项调查。经过对改造对象的摸排调查,2022年度、2023年度有1户存在额外收取现金的现象。二是经县残联协调,已将额外收取的费用退还给改造对象。三是加强项目监管。不准施工方随意改变改造内容,不准随意增添改造项目,不准收取改造户改造费用。

8.对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18)托养服务对象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对寄宿托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对寄宿托养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经查,有1人不符合辅助性就业政策,需核减其相应寄宿托养经费。

(19)托养机构管理粗放,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桂阳县残疾人托养工作规范》,县残联教就部工作人员每季度不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检查。二是服务机构根据《整改通知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护理工作人员。三是服务机构根据《整改通知书》,每天根据食谱安排,为寄宿托养对象提供早餐。针对服务机构前期未提供早餐服务情况,核减其相应工作经费。四是服务机构根据《整改通知书》,对托养对象中的精神残疾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护和管理,督促精神残疾人按时就医服药,并定期对精神残疾人精神状态进行评估。

(20)落实政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有对象重复享受寄宿托养、居家托养政策,取消重复享受政策人员居家托养资格,根据居家托养项目中标价格,核减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相应居家托养经费。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托养对象无重复享受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再次出现。三是要求相关业务负责人加强残疾人托养政策文件学习,并对现有各类托养对象名单进行全面对比筛查。经核查,无重复享受政策情况。

9.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大打折扣

(21)服务对象覆盖面小、城乡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托养服务对象全县区域分布为城区40%、北半县30%、南半县30%,并在居家托养服务合同协议上予以明确。二是严格规范托养对象确定流程,将过去由托养机构推荐、评估,县残联审核的模式,改为由乡镇(街道)残联推荐,托养机构评估,县残联审核模式。

(22)服务次数大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对居家托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桂阳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内容履行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长。二是针对托养对象服务次数大打折扣的问题,核算缺少服务次数,根据中标价格核算单次服务价格,核减相应经费。三是取消该服务机构承接下一年度居家托养项目资格,并引进郴州市4A级朝阳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承接居家托养项目,每季度不定期对机构服务情况、服务台账进行检查。四是建立居家托养服务对象电话回访制度,服务对象对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打分。

(23)服务态度和质量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对居家托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好服务内容。二是取消该服务机构承接下一年度居家托养项目资格,并引进郴州市4A级朝阳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承接居家托养项目。三是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详细了解服务对象对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残疾人反映的意见向新引进的郴州市朝阳残疾人托养中心进行重点强调,要求其制定个性化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桂阳县残疾人托养工作规范》进行落实。五是根据电话回访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为第三方机构项目结算评估提供评估依据。

10.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

(24)对托养对象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严格审核认定托养对象。二是出台《桂阳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对桂阳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三是对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自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更换。

(25)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认真整改,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对于7人连续请假6个月的情况,扣减服务机构相应托养经费。三是县残联教就部工作人员每季度不定期对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检查。五是对日间照料托养对象请假手续进行明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报县残联教就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个月的,需报请县残联更换托养对象。托养服务对象年度服务时长未达到8个月的,年终考核时根据缺勤天数扣减服务经费。

1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欠规范

(26)服务质量和康复效果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康复定点机构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调研,并就儿童康复救助各方面技术条件及相关政策作了全面介绍。目前,县残联正在积极协助县第一人民医院申报定点机构。二是加强对康复机构规范性建设的指导,印发《桂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邀请市专家对贝康、妇幼两家康复机构星级评定进行指导。

(27)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服务机构安装智能考勤系统,县残联每季度不定期对康复对象考勤率、课程安排、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时电话调查家长满意度。二是制度上墙。要求服务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公开、公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内容,课程分类安排。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结果运用,将日常监管情况反馈给第三方评估机构,为项目结算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28)师资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招收老师时,提高专业门槛。二是督促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加强机构老师专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机构老师持证上岗。

12.虚假公函列支招待费

(29)利用空白接待公函列支招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将利用空白接待公函列支招待费按程序进行了清退。二是完善《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禁止利用空白接待函列支招待费”。三是严格按照《桂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13.财务管理不规范

(3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补录了固定资产。二是完善《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由财务人员专门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

(31)部分报账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残联公务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将油卡绑定公务车辆,并由专人管理,对加油情况进行记录。二是完善《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于未通过政府电子卖场采购平台采购的,原则上不予报账”。

(32)无询价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管控采购风险和降低采购成本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桂阳县残联政府采购询价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和职责。二是完善《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询价要求、询价程序、执行采购等方面进行明确。

(三)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监督执行不严

14.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制度不健全

(3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支委要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学习,提升综合业务素质。二是召开党员大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党员培训。三是梳理《党支部手册》填写要求,制定《党组织手册记录规范》。四是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认真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五是印发《桂阳县残联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对“三会一课”要求、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明确。

(34)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支委班子成员一定要加强党建工作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根据《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五化”建设一本通》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党员培训。三是对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修订完善各类职责、制度12项,印发《桂阳县残联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35)组织生活会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党员教育片《漫说支部工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党员强调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二是按照规定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好组织生活会。

1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36)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记录进行规范。二是明确全体干部职工会,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三是明确党组会,会议记录由班子成员和记录人签字。四是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会议记录由全体参会人员签字,以示负责。

(37)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上党组会

整改情况:制定《桂阳县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议事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上党组会研究。

(38)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方案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邀请其参会。二是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资料,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本次巡察既是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把脉问诊”,又是一次刻骨铭心的党性教育。下一步,我会党组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深化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切实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将整改过程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过程,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努力当好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答卷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4442680;邮政信箱:424400(桂阳县芙蓉东路6号县残联401室);电子邮箱:gyxcl4442680@qq.com。

中共桂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 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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